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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有毒无毒: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

 黄帝内经参详 2022-07-28 发布于山东

岐伯在应答完以阴阳六味“调其气使其平”之后,黄帝和岐伯之间又开启了新的问答。

先附录原文如下:

帝曰:非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闻其道。

  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

  帝曰:请言其制。

一、帝曰:非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

张介宾注曰:“非调气,谓病有不因于气而得者也。”有些病不是用调气之法所能治愈的,例如毒蛇狂犬咬伤、瘴湿毒气侵肤、箭射足斧砍手等病,皆非“必先五胜”脏腑之病,故并非仅靠内服药物调气使平所能得愈者,是为“非调气而得者”。

对于此类疾病,应当如何施治呢?岐伯对此外伤之病并没有作相应回答,针砭、艾灸之法或能辅治之。大家可以通过膏药、金疮药等使用方法体会一下,甚至也可以通过“刮骨疗毒”之法体会一下。

二、有毒无毒,何先何后?愿闻其道。

“有毒无毒”。药物、食物皆可调气,药物施治于人,不外乎有毒和无毒两大类,据《素问·五常政大论》篇末岐伯所言,有毒之药又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三级小类。当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亦采用大毒、有毒、小毒之三级分类法。

施药治病,有当以有毒药攻之者,有当以无毒药调之者,假如有毒之药和无毒之药并用时,当以何者为先、何者为后呢?

非调脏腑之气而所能得以愈外伤之病,有毒无毒之药投治之先后,医必有道,惟愿闻之。

三、岐伯曰: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

岐伯不答“非调气而得者,治之奈何?”之问,仅对“有毒无毒,何先何后?”之问有所反馈。

“有毒无毒”,不以投治先后为言,而以“所治为主”,所治之病需要先投之有毒之药则先投之以有毒之药,需要先投之以无毒之药则先投之以无毒之药,随病治之所宜而定。况且药之有毒无毒,亦视病视人而定,我之蜜糖,彼之砒霜。即是此谓。

“适大小为制也”。无论是有毒之药,还是无毒之药,其投治方法皆应以制方之大小为适。张介宾注曰:“岐伯曰以有毒无毒所治病为主,然适其方之大小轻重,皆宜因病而为之治也。”有大毒治病,有常毒治病,有小毒治病,有无毒治病,有食养治病,制方之大小轻重,各以其病为适。

附录《素问·五常政大论》篇末黄帝和岐伯之间的一段对话,以资对此处“有毒无毒……适大小为制”的理解。

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四、帝曰:请言其制。

岐伯既然谈到了“适大小为制”,黄帝就趁势请岐伯谈谈大小方剂之制的情况。

至于岐伯如何讲方剂之制,明日继续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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