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微信公众号“魔盒观天下” 这次的奥密克戎疫情传播,给城市居委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为人民服务的居委成员冲锋在前,努力解决社区居民的各种问题。你们辛苦了。 但是这次疫情也暴露了部分地区基层群众自治上的短板和问题。 我国现行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对城市和乡村基层群众性自治活动已经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在面对残忍的奥密克戎病毒时,现实情况却是力不从心。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每个居委会的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可想而知,由5-9人的管理团队去应对几百户居民的需求,在平时无事状态下还好。但在疫情期间居民封控在家,既要处理好居民的各种诉求,又要处理好上级的各项安排,压力确实不小。疫情爆发伊始,一段某居委工作人员与社区老人的电话录音在网上迅速传开,从中我们能听出疫情防控之下居委工作人员的无奈。 但是,越是在疫情防控这样的关键时刻,基层群众性自治就越发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成员越要体现责任和担当。 一、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特别法人。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享有民事权利。 二、居民委员会的法定任务包括: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居民委员会应当努力做好“传声筒”,把居民的意见、要求传递给人民政府,并针对社区实际情况,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 作为居民,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意见或要求,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应当理解的是,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 三、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哪些属于“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这段时间最重要的就是对小区实施静默管理的时间长短。以及静默管理期间的外卖、快递、团购物资等的发放以及接收和配送等。 有的小区虽然已经成为“防范区”,但是居委会下发的文件仍要求“足不出户”,并不接受不任何快递以及团购、尽可能减少外卖,除米面油蛋肉蔬菜药品等其余物资不予接收及配送。个人认为,在没有经过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擅自下发的该等文件,有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法律风险。 四、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有的社区在下发文件的时候,为了避免出现“通知”、“要求”等字眼,便以“公约”等形式下发文件,但文件内容却还是要求居民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个人认为,即使是以“公约”的形式下发的文件,也需要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在未经法定程序制定并下发的情形下,存在法律风险。 疫情防控事关重大,作为居民应全力配合,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村委会,也应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以及社区防控的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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