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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说《论语》:微子篇(二)

 素說 2022-05-16 发布于江苏

  一、原 文  

微子第十八

18.02 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二、释 解  

鲁国的贤士柳下惠是掌刑狱的官,常常受到压抑,多次被罢免。有人对他说:“现在你多次被罢免,难道你不能离开鲁国到别的邦国去吗?” 柳下惠说:“我之所以多次被罢免,是因为我做事笃守直道,而不知屈节从事,枉曲迎合。只知直道而不知枉曲事人,到哪一个邦国去会不被罢免呢?如果我丢掉直道之义而枉曲事人,又何必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之邦,去异国他邦呢?”

  三、释 字  

《说文》:黜:贬下也。从黑出声。丑律切。段注:《玉篇》云:“贬也、下也。”按,当作“贬也,下色也”五字。贬也者,黜陟之义也。下色也者,为从黑张本也。古或假“诎”“绌”为之。

《广韵》:黜:贬下也。亦作“绌”。丑律切。

汉字“黜”从黑出声,从黑,有由明转暗之意;出声,出与入相对,有自内而外之意。张舜䘗《说文解字约注》按:“凡物呈黑色者,非陈旧即敝败,故人皆屏斥之。黜字从黑而训贬下,意即在此。五色之中,亦以黑为下也。引申为凡贬下之称。”本义为贬退,即降职或罢免,引申为减少、减损。又引申为消除、摈弃、废除等义。

  四、素 说  

前章通过殷纣时三位忠直之臣事迹的记述,让人们从“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的三位贤人事迹中,明殷纣王的昏乱残暴而亡的必然,察先王圣人行善施德、礼乐安民的应然顺势。本章通过柳下惠“三黜不去父母之邦,志守直道而事人不枉”的记述,让人们从圣人教化遗存的气象中,把握贤德之士怀义藏道的秉节笃守。

鲁国的贤士柳下惠是掌刑狱的官,常常受到压抑,多次被罢免。有人对他说:“现在你多次被罢免,难道你不能离开鲁国到别的邦国去吗?” 柳下惠说:“我之所以多次被罢免,是因为我做事笃守直道,而不知屈节从事,枉曲迎合。只知直道而不知枉曲事人,到哪一个邦国去会不被罢免呢?如果我丢掉直道之义而枉曲事人,又何必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之邦,去异国他邦呢?”

本章需要注意,孔子对柳下惠只赞其贤而从未许以仁和圣。本章只记述其贤而未言其圣,因此有释解者用《孟子·万章下》的“柳下惠,圣之和者也”,来称赞柳下惠,这不妥。和前章被后人以仁称微子、箕子和比干的误读一样,“圣之和者也”是孟子对柳下惠拔高误读。刘沅在《论语恒解》附解中说:“讲家多牵入孟子和介不恭等语,殊为蛇足。孟子之时,处士横议,异端蜂起。孟子表章孔子,而又折衷群圣以定其品,毋使流俗妄诬。此章则记者特记柳下惠之贤耳,不肯枉道事人,亦不肯去父母之邦。观其守道之坚卓,词气之雍容,重视父母之邦,而贤可知矣。至和介不恭,夫子时尚无此等论断,祇须浑说为得。盖本文有褒而无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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