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而第一 0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二、释 解 有若老师说:“圣明的先王建立礼仪制度的目的,是在建立一个稳固和谐的人人心安的人伦秩序,以调和人与人之间幼长、卑尊的人伦关系。因此,礼的作用是以彰显'顺天道、合人情、克己心’的人与人间应和心安的文明秩序为可贵。圣明的先王之道,完美和谐的地方就在这里彰显。如果让幼者和长者、卑者和尊者都从自己的角度,自由任性而没有礼节,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有冲突产生,谐和的文明秩序就不能够建立,这是不行的。如果一味地以'和为贵’去追求外界表面的和谐,而不能够以礼仪文明制度来约束节制长幼、尊卑的人伦关系,那么谐和的礼乐文明秩序也不能畅行于世,这同样也是不可行的。” 三、释 字 礼(禮) 《说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灵启切。 《广韵》:禮:《说文》曰:“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释名》曰:“礼,体也。得其事体也。”又姓。卢启切。 汉字“礼(禮)” 从示从豊,豊亦声,王国维认为甲骨文豊,“实则豊从珏在凵中,从豆乃会意字而非象形字也。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豊。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其初皆用豊。”《说文》“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履,履而行之,即施行,实行。事,奉事。致,得到。饶炯《部首订》:“夫以器贮物,奚明其为礼器?故下加豆注之。后乃以器名为事名,凡升降、拜跪、酬酢、周旋诸仪,亦谓之豊,又旁加示别之。” 徐灏注笺:“礼之言履,谓履而行之也。礼之名,起于事神。” 本义为敬事神灵以致福的仪式,引申指规矩、恭敬的态度或行为,或表示敬意的物品。礼与理的区分:礼本是祭祀神灵,跟神灵相通,祈祷神灵致福人间的仪式,而理却是一种存乎于人内心,顺从某种已知规则的道理。 和(龢) 《说文》:和:相应也。从口禾声。户戈切,《广韵》胡卧切。 《说文》:龢:调也。从禾龠声,读与和同。户戈切。段注:言部曰:“调,龢也。”此与口部“和”音同义别。经传多假和为龢。 《广韵》:龢:谐也,合也。或曰古“和”字。 汉字“和”从口禾声,“龢”从禾龠声。林义光《文源》认为龢“象手按龠形”,郭沫若《释龢言》中说:“《说文》和龢异字。和在口部,曰'相应也,从口禾声。’龢在龠部,曰'调也。从禾龠声,读与和同。’是许以唱和为和,以调和为龢。然古经传中二者实通用无别,今则龢废而和行,盖龢、和本古今字,许特强为之别耳。……知龠则知龢。龢之本义必当为乐器,由乐声之谐和始能引出调义,由乐声之共鸣始能引伸出相应义,亦犹乐字之本为琴,罗说'象弦附木上,其加白者乃象调弦之器’,案即琴矣。乃引伸而为音乐之乐与和乐之乐也。引伸之义行而本义转废,后人只知有音乐和乐之乐而不知有琴弦之象,亦仅知有调和、应和之和而不知龢之为何物矣。”戴家祥《金文大字典》:“和之本义疑是一种乐器名。……和从口禾声。原当是从龠禾声。龠象吹奏乐器形。和改从口,犹如龡之改作吹。口为龠之省。由和吹奏的音色特征,引伸出和谐的意思,《国语·周语》'乐以和’,韦注:'和,八音克,谐也。’《广雅·释诂三》'和,谐也。’《说文》训和为'相应也。’也为引伸义。” 李守奎《字源》中说:“'龢’字在春秋以前频频使用,进入战国使用频率骤降,文献中渐以'和’代之。” “和”常与“龢”通用,“和”指声音相应和,“龢”指音乐和谐。本义指声音相应和、和谐地跟着唱或伴奏。由声相应义引申出附和、响应义,由附和引申出答应、允许义。和还有和谐、平和、温和、和睦、调和、汇合、掺和、混和等义。 贵(貴) 《说文》:貴:物不贱也。从贝㬰声。㬰,古文蒉。居胃切。 《广韵》:貴:尊也,髙也。《释名》曰:“贵,归也,物所归仰也。”《说文》作“䝿”。亦姓。居胃切。 汉字“贵”从贝㬰声,从贝,示财富之意;㬰,像两手捧物之形,《说文》“㬰,古文蒉”,蒉为盛土的器具,有进财富与己之意。本义为价格高,与“贱”相对。引申为尊贵、重视、看重等义,用为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事。 美 《说文》: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无鄙切。臣铉等曰:羊大则美,故从大。 《玉篇》:美:亡鄙切。甘也。善美。或作媺。 汉字“美”从羊从大。“羊”初文为毛羽饰类的象形,“大“像正面站立的人形,二者结合会美饰之意。王献唐在《释每、美》中释:“以毛羽饰加于女首为每,加于男首则为美。……金文美……下从大为人,上亦毛羽饰也。女饰为单,……男饰为双,……诸形象两首分披,判然有别。……《说文》:'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其实羔羊尤美。《周礼·膳夫》'膳用六牲’,亦无羊为主膳之说,盖据讹体解说,致生窒碍。商锡永谓美字 四、素 说 前一章先师通过“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教导,让为学的弟子直接从生活的直观中领悟“仁之为人”的本质,体悟“孝”的“观其志、观其行而无改”的传承延续之道,从而掌握“亲仁近道而行孝”的用功着力之处。本章通过有子“礼之用,和为贵”的教导,让为学的弟子在掌握了为学“亲仁近道”而从心的要旨后,从“礼之节”和“礼之用”中体悟的人伦秩序从容和顺的可贵,把握“顺天理、合人情、克己心”的“学礼”之要的可行。 有若老师说:“圣明的先王建立礼仪制度的目的,是在建立一个稳固和谐的人人心安的人伦秩序,以调和人与人之间幼长、卑尊的人伦关系。因此,礼的作用是以彰显'顺天道、合人情、克己心’的人与人间应和心安的文明秩序为可贵。圣明的先王之道,完美和谐的地方就在这里彰显。如果让幼者和长者、卑者和尊者都从自己的角度,自由任性而没有礼节,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有冲突产生,谐和的文明秩序就不能够建立,这是不行的。如果一味地以'和为贵’去追求外界表面的和谐,而不能够以礼仪文明制度来约束节制长幼、尊卑的人伦关系,那么谐和的礼乐文明秩序也不能畅行于世,这同样也是不可行的。” 本章需要注意的有二:一是把握“礼”与“和”的关系。有子强调的是:礼是和顺于人心当中,能让长幼、尊卑因为有“礼”的约束而和谐,而心安,这不是由内在的情,任性而左右的,也不是由外在的力,强勉而约束的,能做到这样,斯为可贵。如果没有礼的约束,让长者和幼者、尊者和卑者都从自己的角度,自由任性地发展,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不会存在。如果一味地强调“和”,以和而和,不能够以礼来约束节制长幼尊卑关系,同样也是行不通的。因此“和”是由“礼之用”自然而然产生的,“和”是“礼之用”的结果,是“礼之用”的现象呈现,如果反过来以“和”而“礼”,以“和”求“礼”,将“和”当作手段,以“礼”为目的,终不能和,此当为孔门言礼之精义。本章重点在于“和”与“礼”的因果逻辑关系。礼者,理也,是存在于内的,是由道,由德,由仁,由义,顺道下行的产物,在失道、失德、失仁、失义之后,圣人先王们为了重新建立道德秩序,规范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让人们学有依据,着力有抓手,制订了礼仪制度,礼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是通过差别建立秩序,其目的是和谐。“和”是由“礼”自然而然产生的,不是人为刻意为“和”而“和”能得到的,“和”是“礼”的外在现象,“和”并不是平等。二是“小大由之,有所不行”。“小大”是指人与人的幼长、卑尊、父子、君臣关系,不是指小事和大事。本篇是《学而篇》,有子是教导为学弟子“学礼”的可行和可贵,因而,“小大由之”是指小人和大人不学礼,而让他们任性地待人行事是不行的。这是强调学“礼”的重要性的,不学礼就不会有谐和顺畅的人伦秩序。刘宝楠《论语正义》:“'小大’指人言。下篇'君子无小大’,《诗·泮水》'无小无大,从公于迈’,皆以'小大’指人之证。《尔雅·释诂》:'由,自也。’自与从同。《史记·礼书》云:'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是言人小大皆有礼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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