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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提案建议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的答复

 孙行悟空 2022-05-16 发布于贵州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3 14:48:17 浏览次数: 254

民进江苏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协调省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聚焦全科医生队伍及能力建设重点,统筹系统谋划出台系列政策文件,采取多项得力举措,不断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努力提升全科医生服务能力水平。

一、不断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为了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加快政策落地,我委在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后,于2018年8月又分别印发《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若干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卫科教〔2018〕9号)和《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若干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苏卫科教〔2018〕10号),指导并督促各地对照时间节点出台相应政策和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国家要求印发《关于转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8〕12号),提出我省综合医院建设全科医学科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培养配套政策;制定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4号),推进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支持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2019年4月,我委又联合省编办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的通知》,对基层全科医生队伍的培养和使用政策进行细化和拓展,进一步完善了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

二、全面细化落实全科医生培养政策。一是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纳入规培紧缺专业予以重点要求,优先保障,并将全科专业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核心指标与基地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二是大力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将农村订单医学生全部纳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有效缓解全科医生队伍后续补充问题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国家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切实增强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四是大力推动全科转岗培训。指导各地落实文件精神,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符合条件的专科医师参加全科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注册为全科医生。“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招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学员2504人;招录5批农村定向医学生7750人,包含本科生3690人、专科生4060人;完成全科转岗培训2498人,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663人。

三、不断增强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一是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明确各地可在现有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绩效工资内部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主要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同时,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基层骨干人才实行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切实体现全科医生技术劳务价值。二是强化全科医生编制保障。统筹调度县域内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额,向全科医生倾斜,探索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统筹调剂使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推行“县管乡用”制度,统筹调度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数额,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充,其人事关系集中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管理。全省超过的50%的县(市、区)探索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制度,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逐步形成。三是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在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中对全科医生进行重点倾斜,2016—2020年全省共遴选基层骨干人才11752名,对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省财政和地方按照每人每年3—4万元给予专项补助,并可实行协议工资制。2021年省财政安排3500万元专项经费,奖补2500名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四是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政策。明确对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聘采取倾斜政策,优先晋升和聘用。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同时,推动职称评价更加符合实际,明确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对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五是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明确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进一步拓宽全科医生职称晋升通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对取得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受高级岗位比例限制,可超过所在单位的岗位数进行聘用。

虽然我省在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数达到5名,全科医生的数量质量基本满足健康江苏建设需求”的目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全科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全科岗位吸引力相对其他临床岗位依然偏弱,愿意从事全科专业临床工作岗位的优秀人才依然短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留人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收采纳贵委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和我省《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加快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从不断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努力提升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积极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全科诊所等方面入手,加强政策研究,系统谋划布局,整体推进我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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