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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召开“控制国家权力”会议:国家权力是人民赋予,故必须控制

 晴朗mosou1aei7 2022-05-17 发布于浙江

越南媒体报道,5月16日上午,“至2030年(2045年为导向),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项目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三次研讨会,主题为:“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控制国家权力。”

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廷濯在座谈会上表示,这是一个非常紧迫的现实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使赋予国家的人民权力能够正确运行,能够有效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他表示,2013年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是统一的,各个国家机关在行使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时相互分工、协调和控制。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国家权力组织原则,成为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

越南共产党和国家越来越注重按照宪法精神来领导和指导国家权力的组织、运行和控制,其中非常重视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尤其是越共的十二大以来,中央提出了许多果决的政策和解决方案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牢笼”。

十二大、十三大的文件都强调加强对国家权力的控制。越南中央政治部发布了关于控制干部工作权力和反对“跑官弄权”的205号规定。

越南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廷濯

中央执行委员会(十三届)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设和整顿党和政治体系的21号结论,侧重于在反贪机构中完善控制权力,打击二次贪腐的机制。各机构正在根据政治部的计划紧急制定提案。

研讨会上,集中讨论了有效控制国家权力的建议;以及国家权力的统一、分工、协调和控制性原则;明确国家主席在组织、运行和控制国家权力中的角色、地位和权威。

中央内政委员会主席潘廷濯在讨论结束时表示,通过讨论,代表们强调国家权力是统一的,是人民赋予的衍生权利。因为国家权力始终存在被腐化的危险,所以控制国家权力是必须且必要的。

控制权力即是旨在发现、遏制和剔除行使权力中的不法行为,确保以正确的目的、最高效率行使权力,使权力不被滥用,不被利用的全部方法、过程和规定。

各代表的意见显示,想控制好国家权力有5个具体条件:有一个通透严密的体制;使每个国家机构的任务和权限明晰、分工明确,从而确定向好的国家整体模式;改革组织,增加一些国家机构的权力(如国会、政府、检察院、国家主席),并建立一些独立机构;加强公开、透明、问责,确保公民获得信息的权利和其他基本权利;拥有一支模范、负责、专业、品格优良、能干、严格执行现行规定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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