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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以南,“我的媳妇”是指“我老婆”,还是“我儿子的老婆”?

 关山听风 2022-05-17 发布于湖南

“我的媳妇”在普通话里不是“我老婆”,而是“我儿子的老婆”,这种含义不只是长江以南地区,北方地区也有这种含义。“我的媳妇”是“我老婆”是地方性口语。

也许一些地方已经用惯了“我的媳妇”是“我老婆”的人对我这种说法有异议了,那就请慢下性子,听我一一道来。


(现代汉语词典里媳妇的解释)

“媳妇”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一是儿子的妻子,也叫儿媳妇儿。二是晚辈亲属的妻子。而“媳妇儿”在汉语词典的解释:一是妻子。二是泛指已婚的年轻妇女。普通话中规范性行文格式中,媳妇一词的意思就是“我儿子的老婆”。如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院判决的评判标准:媳妇:儿子的妻子。如,1958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福建高级人民法院的函标题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嫁女儿赡养父母和媳妇赡养婆婆问题的批复》,这里“媳妇”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一是儿子的妻子,也叫儿媳妇儿。二是晚辈亲属的妻子。而“媳妇儿”在汉语词典的解释:一是妻子。二是泛指已婚的年轻妇女。普通话中规范性行文格式中,媳妇一词的意思就是“我儿子的老婆”。如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法院判决的评判标准:“媳妇:儿子的妻子。”比如,1958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批复福建高级人民法院的函标题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嫁女儿赡养父母和媳妇赡养婆婆问题的批复》,这里就说明,媳妇是儿子的妻子。因此,那时在法庭上,书面文字“媳妇”这词唯一的解释是“儿子的妻子”,没有“我的媳妇”是“我老婆”的意思了。

因此,普通话口语的媳妇含义是:儿子的妻子。那么如何区分区域性方言中“我的媳妇”是指“我老婆”或“我儿子的老婆”呢?中国的东北话、北京话、冀鲁话、部分晋语等方言用尾缀的“儿”子区分。没语调尾缀的“媳妇儿”是“儿子的老婆”,有语调尾缀的“媳妇儿”是“我的老婆”。


(婆媳)

现在很多地方,包括一些著名作家把“媳妇”当成“我的老婆”,并普遍地使用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广为流传。有汉语研究专家认为,这是由于部分南方人与西部人混淆了“北京话和普通话”。把北京话误当成普通话学的时候,南方人和西南人根本不会发儿化音,也不会听儿化音,在他们听起来北京方言“媳妇儿”与普通话“媳妇”的读音是一样,难以分辨不出来。其实在北京方言的媳妇(没语调尾缀“儿”)也是儿子的老婆,只有媳妇儿(带语调尾缀“儿”)才是自己的老婆。有一些北方人把儿媳(儿子的老婆)错误解释成了“儿子的媳妇”,结果随着时间的演变,在北方一些地方,“我的老婆”等于媳妇,媳妇就是“我的老婆”。其实汉语中,“媳”和“儿媳”指的都是“儿子的老婆”。

那么现在还有哪些地方方言口语把“我的媳妇”看成是“我儿子的老婆”呢?这样的地方要比“我的媳妇”是“我老婆”的地域大得多。如西部的兰银话,西南的西南话,岭南的粤语,还有湘语、赣语、客家话、闽语、吴语、中原话、胶辽话、部分晋语、海外华侨语等,人口在九亿人以上。而“我的媳妇”是“我老婆”主要是东北话、北京话、冀鲁话、部分晋语等,人口三亿多。


(婆婆、儿媳、儿子)

中国汉语中像“我的媳妇”有的地方指“我老婆”,有的地方指“我儿子的老婆”这种因地方不同,出现意思上错位还有“女婿”、“姑爷”、“姑”、“舅”等。这些都是历史上形成的地域性方言,不存在哪个地方正确,哪个地方错误,要予以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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