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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

 上官子木 2022-05-17 发布于北京

        [] 普瑞斯特里    

                             上官子木    

                                

      尽管我时常做些恐怖的梦,但这也不足以使我失去梦中的快乐。我喜欢梦的意境,上床后静静地躺着,直到那某种神奇的幻术出现而飘然进入另一个世界。

     小时候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大人对任何假日都激动万分而对梦却无动于衷。对此,至今我仍感困惑不解。更为奇怪的是,居然有人说他们从来不做梦,而且表示出对梦毫无兴趣之状。在我听来,这比说他们从来也不散步要更加令人吃惊。许多人,至少是许多西欧人,似乎并不将梦视作生活的组成部分,他们认为梦是如同打喷嚏、打哈欠一类的生理小现象。我可从不这么认为。如果仅因为梦生活远比醒时生活短暂,那么前者似乎不如后者那样重要,然而对我来说,梦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梦,世界好像至少增加了两个新大陆,在午夜至黎明之时,阳光将偏转于此。

     梦生活虽然神奇、迷乱,而且在许多方面不尽如意,但却自有它独具的优越之处:死了的人能说会笑;已模糊消逝的往事又清晰重现;至于未来嘛,也许正像科学家杜尼(Dunne)所述,正在梦中向我们眨眼示意。

     梦生活常常被笼罩在巨大的、无法理解的焦虑之中:怎么也捆不起来的行李,无论如何也赶不上的火车;人与景象都不像在醒时生活中那样稳固与完整,以致布朗与史密斯合成了一个人,而罗伯逊则分成了两个人;浴室门外是一片密林,而餐室却是阳台的某一部分;在梦世界中出现的凄苦与恐怖,也远比阳光下我们所知晓的一切更为甚之。

     梦生活也有其特有的趣味、欢乐和满足,并常在某一瞬间,生出死寂般的低沉或突如其来的狂喜,总之,这是一种别具一格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我们睁开眼所看不到的。

     黑暗后的生涯会进一步丰富白日的经历,在我看来,人无论愚笨或聪明、粗俗或高雅,醒时生活所带来的快乐都是有限的。只有梦!才会为我们带来全部的欢与乐。诗人彼多斯(Beddos)曾问:若有梦可卖,你会买多少?我不可能马上答出,但可以肯定的是,我要买的梦会大大超出我的支付能力。

                              卧读坏天气

     这是一种特有的快乐,尽管对此在小时候更深有体会,但如今却仍很有感触。当狂风、暴雨敲打着窗子时,舒适地躺在床上阅读着书中同样的气候描写,那情节的感受就会从纸上飞出而跃入身心。老作家对气候描写得如此之多,显然是意识到此法会对读者产生一种神奇的愉悦效果。开头常常很平淡,一个孤独的马夫,戴顶齐眉的帽子,连夜骑马为公爵办急事。只是出于偶然,他会赶上一顿蔬菜炖肉片,或许是糕点配上一两杯酸酒(总是由粗鲁的小店老板或是他们那皱着眉头的懒妇们端上来)。然后描写上路时,路边那深陷的泥坑,如何被风、雨、雪、雷、电、雹一齐涌入而填满。此时,窗子随着呼呼的风声而被吹开,冰雹打着炉壁的纸,钻在被窝里是温暖的,除了那一支冰冷的胳膊肘。我伴着书中的主人公,穿过了千万里泥泞的路,勇敢地度过这暴风雨的夜晚,并一齐高喊着“B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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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Bah──表达一种蔑视,也就是骑马人对风暴毫不在乎。)

                              做炖食

     我并不时常有时间做炖食,然而炖得时间最长的那一次,却是在战争年代,那些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的日子里。不管怎么说,我对做炖食始终很有兴致。而我做的炖食,味道绝对好极了。即便在今天,你走遍全英国,也难得享受到比我的炖食更丰美的佳肴。我的一个孩子,一气儿吃了四大碗──我可没作任何怂恿。

     我的炖食味道醇厚、富于营养而且香味扑鼻。里面有肉,几乎任何一种肉均可用之,还要加上市面上及家里的所有应时蔬菜。来情绪时,再扔进几个制作精美的小汤团。然后用微火炖上几小时,将汤汁一再地调浓与冲淡,做这一切的时候我可从来不着急,两眼紧盯着锅,时而尝尝味道,时而念两句咒语,还要倒点红酒,随便哪一种均可,在端锅前的最后一瞬间,再加进一勺蜜。

     炖食这就做好了,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所有的男人和所有的孩子们都贪婪地吞吃着,女人们则嫉妒我掌握了她们的小手艺。她们总是拱起眉毛,皱着鼻子,装出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尝着,随之问一下里面都放了些什么,还要抱怨几句厨房里太杂乱;而吃的时候,她们总要设法作出不为所动之状。

     人们怎能不爱吃?我的炖食调进了这么多的洋葱、红酒和蜂蜜,以及──我的快乐。

                               出主意

     我擅长给别人出主意,特别是当我对所述之事一无所知,又无任何主意可出之时,就更能显出我的此番才干。

     我处理自己的事务可是一糟糕透了,象个摇滚歌手,难以控制自己。对任何事,我都要剧烈地摆动于热衷与厌恶之间。我变换政治观点就象女人换帽子,今天与明天准不一样。在我正干着某事之时,心思却早已飞到另一件事上。我的判断可基于任何根据,也可毫无任何根据。我从未有过起码的规划,关于我在6个月的时间里,该做何事或去何处。不过有一点却是固定不变的──我喜欢用“6”来作计算单位。我不会定计划,况且即使我会也不可能将其实施。早晨我也许悲观失望,而晚上又可能乐观开朗;星期二我也许垂头丧气,但到了星期五我很可能又趾高气扬起来。

     尽管如此,由于我有深沉的外表,有着一副低沉的嗓音,尤其是我总叼着烟斗,由此很少有人知道我是个毫无主见的人,于是常有人来登门求教。到时候,用不了10分钟,我就会让最棒的谋士都象个傻瓜。我先将自己这200磅的沉重身躯安置在靠椅上,再点上一袋烟,然后用那只有一流演员才具备的动人语调开始了我的非凡忠告:嗯,处在你的位置,我认为……”此时我心中洋溢着说不出的快乐。

                              送客

     比起作客,我更喜欢作东道主。我喜欢迎客上门,反对应邀作客却兴趣不大,有请时就推说太忙。

     我并无生意应酬方面的好客热情,那多少会有收买贿赂之嫌。我只邀请那些我喜欢的人──整个星期五我都以愉快而兴奋的情绪工作着,仅仅因为一些另人愉快的人将搭最后一班火车到来。见到他们,我总是由衷地高兴,但当他们走后,家又恢复原样时,我发现自己似乎更高兴。这倒不是我后悔不该邀请这些客人,尽管此事也时有发生。周末过后,随着又发现了一些新的美德和未意料到的可爱之处,我会比以往更加喜欢他们。然而,我仍然乐于看到他们离去。

     客人们走后,所有的房间又都是自己的天下了。饭菜可以做得快而简便。不再有闲荡,不再有观赏,也不再有轻松的谈话。我的心象我的身子一样,又穿上了旧衣服。我喜欢努力地工作(自己的爱好)和可笑地玩耍,而这两样在与客人们的喧闹中是很难办到的。我喜欢思考有关如何生存于世界的问题,这在满座宾朋们天南地北的闲聊之中,也是不易做到的。与客人们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像个固体,一旦他们离去,我便化为了气体,而气体是比固体更为快乐的。所以我要说──再见!……再见!……──

 (译自《ENGLISH FOR TODAY》,译文载《随笔》杂志1989年第2

 (此译文于2011-11-21 22:35:43载上官子木新浪博客)

  译文背后的故事:

回想第一篇发表的译作

   普瑞斯特里是英国作家,他的散文风趣幽默,我很喜欢他的散文风格。翻译这篇散文是在1987年,当时还在读研,毕业前夕闲着没事,翻译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周围的同学知道什么是我喜欢的散文。没想到有位同学看了译文后大为欣赏,并赞誉我为同学中译笔最佳者。受到肯定后的我很有几分意外,同时也突然意识到有必要重新对待扔到抽屉里的译文。“快乐”是我发表的第一篇译作,但不是我翻译的第一篇,之前译着玩的有数篇。

(记于2011-11-21 22:43:36上官子木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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