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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当中的约束力到底有多大

 白国霖 2022-05-18 发布于贵州

因为大多数人都没有每天能坚持的东西

所以任何一种坚持都能区分别人和自己

最近碰到不少离婚以后被银行起诉的夫妻,其中很多人都是明显已经将债务约定了给对方,而且当时也出于债务的原因少分或者不分了共同财产,但现在却依然还得与前妻或者前夫来一起面对银行的追债。然后,这一方的当事人就很习惯性的问一句,那我们离婚协议的约定到底还有什么作用?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本身离婚协议的约定就是内部约定,仅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而对于双方之外的任何人来说,其实都是不具备效力的。表面上看起来离婚协议确实没有能够很好的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但是法律上面并非没有救济的途径。

就拿银行的债务来说,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约定未经银行的同意。银行肯定不会管你们夫妻双方是如何约定的,银行只找你们两个人。因为当初借款的时候是你们夫妻两人去的,是基于你们夫妻的综合评分一起授信的,然后放款出来也是放款给的你们夫妻。自然要追回借款也是找的你们夫妻二人,这一点上面来说没有任何可以谈的。

但针对这样的情况,已经离婚并且明确了债务的归属的时候。无论是法院调解还是法院判决,其实当时都可以提交离婚协议作为证明将自己的追偿权直接固定下来。也就是说,我们夫妻二人之前借款属实。在我们离婚的时候我们夫妻已经约定应该由另一方来偿还,而现在银行来要求我们二人偿还借款,我请求法院在判决或者调解我二人共同偿还的时候,一并明确如果由我偿还了的部分,我可以直接向另一方追偿。

一来是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省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的实现,但同时也保障了约定义务一方的追偿权的不必要的二次诉讼。虽然说很多时候,可能并不会用到追偿权的情况。毕竟是夫妻,如果真的是明白对方没有钱了,估计也就将就着算了。但若是对方隐匿财产或者说故意拉低自己的征信的话,其实是完全可以在处理完共同债务之后再就双方之间的问题单独来处理,这样既能够教训另一方,也不影响自己的征信。

还有就是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的问题,其实如果真的有哪种不要对方支付抚养的情况。法律规定并不影响子女再次主张,但一般来说都是法定代理人在做这个事情。而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足够的依据,其实另外一方完全可以提出自己不支付抚养费。

毕竟这个协议对两个人是有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你当初离婚的时候大气的很,说不要我支付抚养费。而现在你的生活并没有遇到什么实际的困难,然后就以孩子的名义来主张费用。这个很显然就是不对头的,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所以要问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有多大的这个问题,其实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就是白纸黑字,基本上是签订协议,领取离婚证了以后。就定了的事情,如果对另外的人来说,基本上就和白纸一张没有什么区别。而且由于离婚协议本身时候人生关系附带的最重要的依据,所以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非常的重要。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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