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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段丨四节:“调查取证2”课后答疑汇总

 见喜图书馆 2022-05-18 发布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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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督察部门和法制部门的区别?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17条: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执法监督工作。

第18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4条第(四)(五)项: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22条第一款: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应当成立以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工作。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考核评议日常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22条:追究执法过错案件,由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负责查处。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查处而未查处的,应当责成下级公安机关查处;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查处。

第23条:公安机关纪委监察、督察、审计、法制以及执法办案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及时检查、纠正和处理执法过错案件。

第24条:各有关部门调查后,认为需要法制部门认定执法过错的,可以将案件材料移送法制部门认定。

法制部门:

1、内部执法监督—主管部门;

2、执法质量考评—负责日常工作;

3、执法过错认定—法制部门;

4、执法过错查处—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

2

去违法嫌疑人张三家里抓他需要开具“检查证”吗?

如果明知张三在家,那就带着“传唤证”过去,如果不确定张三是否在家,需要通过场所检查来确定,这个时候就带着“检查证”过去,如果发现了张三,直接口头传唤即可。

3

城中村里的宾馆算两住场所吗?

这个宾馆即是房东的住所,还是旅馆。

如果检查房东的住所,就按照住宅场所算;如果检查宾馆房间,按照商用场所算。

4

电信诈骗案件和涉恐案件的冻结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的冻结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只要有冻结的必要都可以使用,因此电信诈骗案件,如果是治安案件,不可以采用冻结的调查手段,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采用冻结的侦查措施。涉恐案件,无论行政还是刑事案件,均可根据需要采用冻结的措施。

5

检查场所时,如果房主(成年人)在,

还需要见证人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8 条: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本条所称的“见证人”,是指临时被邀请到现场亲身经历检查过程的与本案无任何牵连的在场人,如路人、邻居或者所在地基层群众组织等。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保证检查工作依法进行;同时,也是为了提高检查笔录的证据效力。

6

检查有强制检查吗?

有。在实践中,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无权拒绝检查,违法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办案人民警察可视案件调查工作需要,在必要时进行强制检查。

7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询问不满16周岁,应当通知父母等,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是询问未成年人即18岁,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来做题吗?

我认为应当按照《程序规定》,因为对执法对象有利。

8

犯罪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手铐脚镣,那只是违法的精神病人能用手铐脚镣吗?

不可以。如果涉嫌严重犯罪,可以。

关联批复: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批复(2002年2月22日 公法【2002】32号):“……《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包括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9

交警大队大队长还有交警支队支队长也算做公安机关负责人吗?

不同案件不同定位。如果办理的是行政案件,交警队长可能是公安机关负责人,如果是办案的是刑事案件,交警队长为办案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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