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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雪:文学即人学本身是可以交流的

 置身于宁静 2022-05-18 发布于浙江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表面上西风东渐,一些作家都声称从西方学到了新的文学方法和手段,将外国的那套全都“玩”过一遍了。但是关于文学在国界之外是否可交流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批评家是持否定态度的,其主要论调为:“中国人要有中国人的文学标准”,“中国文学应反对'西方中心论’”,“中国传统文学远远超过西方文学”,“外国文学再好也比不上'红楼梦’”,“翻译会丢掉文学作品的大部分韵味”,“文学的多元化、后现代化消灭了统一的文学标准”,“最好的文学是不可交流的”等等等等。这些言论在文学圈里流传,几乎可以说是到了作家、批评家口径一致的地步。但只要稍有一点文学常识和反省意识,深入地想一想,就会知道这种论点是经不起推敲也站不住脚的。
    
    关于以上这个问题,我在《残雪文学观》这本书中有清楚的论述。我的观点是:文学本身是可以交流的,有标准的,因为它是人学,以共同的人性为基础。任何想用文化或地域特点以及某种思潮来取代文学的努力都是不得要领的。交流中必然伴随了某些精华的丢失,但更会伴随意想不到的收获——如同卡尔维诺描述过的那种奇异的果实的收获。文学的标准便是作品在人性挖掘方面取得的成绩,也就是作品对人类精神事业做出的贡献。它并不以在短时期内获得的读者的数量来衡量作品,而要看是否经受得起历史的考验。

    有的作家提出“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作家在作品中以老百姓(或工人、农民、小市民、政府雇员、教师、学生等等)的身份来写作就够了吗?如果要我来回答,这个标准实在是太低、太不像话了,说出这种话的人是对汉民族传统文学抱残守缺的结果。

    大概很少有作家不知道,文学家、艺术家是具有双重人格的群体。我们既要以普通人(工人、农民或小市民等等)的身份生活在社会中,又要以灵魂开掘者、探索者的身份生活在艺术王国之中。而这后面一种身份,是我们作为文学工作者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根本。

    一旦一名文学家开始创作,他或她就必须摆脱社会和个人“历史”对于自己身份的狭隘规定,进入到那更高的、理想主义的艺术王国的境界,并将此当作自己的追求。也许作家永远达不到那里,但他或她永远在途中。不论你用的是什么材料,也不论你的风格如何,有一点是试金石,那就是真正的文学家脚踏实地却又超越了世俗,他们对于艺术的追求应具有一种类似宗教的情怀。如果满足于在写作时做一个世俗中的老百姓,这样的身份最多只是某种社会事件、地域风俗或民间故事的记录员,够不上文学工作者。因为我们作为俗人的那一重人格正好是我们要批判,要通过写作来提升的。

    在写作中保持农民或小市民身份,我却要在这里指出,这是十分危险的,会导致感觉的丧失,创造力的枯竭。举个浅显的例子,如果托尔斯泰只作为农民来写作,他能写出《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等一系列作品来吗?有时他也很想当一个普通农民,但他的艺术冲动,他的那种宗教情怀,决不允许他仅仅只做一个俗人。因为文学是超越世俗追求理想的精神活动。

    有的作家提出“描写下层人民的生活”,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仇视知识。这种提倡往往很有号召力,因为迎合了大众的保守心理。

    作家写什么,只能取决于作家自身的个性,气质,以及他们所采用的手法。而且作家写什么同他们写作水平的高低,取得的成绩并无关系。在一个大而空泛的观念指导下,一窝蜂地去倡导什么“下层关怀”,同过去时代的那种搞法是没有实质性区别的。我认为倡导者并不具备真正的同情心,只不过是在做秀,对于国内文学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害的。

    文学家是做心灵方面的探索的,他们对于人类的同情心应以千姿百态的形式体现出来,这才是创作自由。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有了某种程度上的自由,某些人又不高兴了。表面上说是“提倡”,其实是看不惯,抱着这种心态的人会对下层人民有什么真正的同情,我们再傻也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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