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归档审查要点 (用于审核与自查) 一、封面 1.案号:是否写错,包括日期、案号;与卷宗内显示的全部案号前后一致。 2.案由:是否与委托代理合同或裁判文书一致,民事案件注意不要少写“纠纷”两个字。 3.委托人、其他当事人:是否写全;个人名字或公司名称是否写错。 4.受案单位:是否写错、几个审理阶段的受案单位是否写全。 5.收案日期:是否与批办单一致。 6.结案日期:是否与裁判文书、办案小结有冲突。 7.卷宗页数:是否与实际页数一致、翻看页码有没有标错、漏标的;审核时可用铅笔,最终用黑色签字笔。 8.备注:备注委托阶段(调解、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执行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备注结果(胜诉、败诉、部分支持、撤诉、调解、判决有期徒刑XX 年,并处 XX)。 二、卷宗目录 与《案卷档案材料顺序(归档顺序)》对照,是否有错误的顺序、是否有必填项漏掉(带*号项为必须有的项目,如果实在没有,需附情况说明并由承办律师签名)。 三、风险告知书 高频错误:1.风险告知书的格式错误。2.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没有律所盖章。 四、委托代理合同 是否有漏写项目;是否有案号;律师费金额与批办单、发票是否一致;审限与批办单、卷宗裁判文书是否一致;委托权限是否打钩。 五、发票 注意发票金额,如为风险代理,附当事人向律所的转账凭证并写情况说明。 六、授权委托书 内容是否正确;是否打钩;是否有漏填。 七、谈话/接待笔录 非特殊情况不要只附情况说明!为防范办案风险,办案过程中复盘案件信息,请认真制作谈话/接待笔录! 八、庭审笔录 内容、开庭时间是否与案件一致、是否有错误(有些会复制粘贴其他案件的模板,出现其他案件的信息)。 九、办案小结不得少于 300 字。 案件的基本情况概况写出来(可参照起诉状写),不得一笔带过为:“XX 与 XX 一案由我律所代理”。 十、卷宗内需手写的内容全部填完整,要求无任何遗漏。 注意高频错误:漏写抬头、漏写日期、漏写“此致、XX 法院”、漏签字(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辩护词、办案小结等)、质量监督卡填写不完整。签字不要代签!签字不要代签!签字不要代签! 十一、订卷归档的目的之一是呈现、保留律师的劳动成果。 尽可能将所有材料归档,不局限于必有项目。比如承办案件过程中查询的法条、论文、理论文章、提问提纲、质证意见、类案检索报告、类案判决书等一并归档。该材料放置在“诉讼法律文书”一栏。 十二、卷宗内不宜呈现的材料避免归档,特别是刑事案件中的一些会见草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