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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与奥地利学派的分歧究竟是什么?

 cat1208 2022-05-21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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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灵

主流经济学承认市场的均衡能力,或者说,实现理想结果的能力,这点与奥地利学派是一致的。但是,主流经济学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市场可以自动地实现均衡,如果不能达到均衡的结果,那必然是非正常的特例。相应的,需要理论来解释这些特例,比如,凯恩斯以“工资刚性”以及新凯恩斯主义以“工资粘性”来解释非自愿长期失业;科斯定理则是以“交易成本”来解释市场上为什么会存在尚未被利用的交易机会。

科斯定理常见的表述为:“只要交易成本等于零,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效率。”换言之,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下,不管交易的标的最初归谁所有,市场主体都可以通过自愿的交易达到最佳的效果,潜在的交易机会都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市场也就实现了均衡。当然,另一方面,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所有的现实世界交易均是如此),市场就未必能利用所有的机会,从而自动达到均衡状态。

科斯自己给出的经典例子是火车在运行中溅出火星引燃麦田,这是历史上真实出现过的案例。科斯假定,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管权利是归铁路公司的一方,还是归农民的一方,都会得到有效率的结果。法官也就不用为了这个案件的判决伤脑筋了。与此相似,我们常常用来举例的还有工厂污染问题。假设工厂污染给居民造成了10000美元的损失,治理污染需要5000美元,那么,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法律规定居民享有清洁权,工厂会治理污染;即使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附近的居民仍然会与工厂达成交易,比如为工厂购买5000美元的排污设备,其结果都会是工厂治理污染。这是成本最低、最有效率的方案。

但是,如果交易成本高于5000美元,居民就不会与工厂达成排污的交易,而宁愿忍受污染的后果。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把违反帕累托条件描述为非效率是不正确的,因为交易所得的收益还不如交易成本。

科斯提出了交易成本的问题,填补了主流经济学在解释市场非均衡现象时的一大空白,这是了不起的洞见。科斯这样描述交易成本:“为了执行市场交易,需要去发现和谁交易;需要去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需要为了达成交易而谈判,起草合同,监督合同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操作常常成本极高。”但是,如果交易成本为零,科斯认为,谈判将一步步推进,直到不能够进一步改善资源配置为止。

然而,归根结底,科斯在这里处理的仍然是资源配置的问题,是可以量化的成本收益问题,没有涉及到市场主体怎样去发现可能的交易机会的问题。比如说,居民需要先意识到他们有与工厂达成交易的机会,在此前提下,才产生交易成本问题。零交易成本,包括零信息成本本身并不保证交易机会将被发现。因此,在交易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交易成本为零,不保证一定能得到有效率的结果。

这就是科斯与奥地利学派最大的分歧所在。科斯与主流经济学一样,关心的是资源给定前提下的配置问题,但奥派最关心的是寻找和发现资源的问题。如哈耶克所说,事实上,社会中的资源对于任何人而言,都远远不是给定的,这才是市场或者任何经济体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哈耶克曾说过,经济学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是向主观主义迈进了一步。在经济学中引入主观价值论当然是很重要的进步,但以米塞斯、哈耶克和柯兹纳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对经济学做出的更重要的贡献是强调人的主观发现和感知,强调其在市场过程中的作用。不管资源或机会是不是客观存在,必须要有人发现它,才可能得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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