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群 张玉明/口述 王羡荣/整理 新中国成立前,周口商贾云集,商业、手工业众多,经济发达,当局先后设立了地方机构,分别隶属淮阳、商水县政府管辖,各施其政。但有些机构因根据工作需要,打破了淮阳、商水县界,由河南省有关单位直接设置和领导。 国民党周口区党部 国民党周口区党部于北伐战争期间,由河南省国民党党部设置,后归国民党第七行政区党务专员领导。其核心组织为执行委员会,有书记长、秘书、干事、助理干事各一人,工友二人,经费由上级拨付。它在工作上打破淮阳、商水县界,在周口南寨、北寨、西寨诸街道发展十个区分部、国民党党员100多名。 国民党周口区党部有较多的内设机构,下属的“社会服务处”具体领导“社会公寓”“社会餐厅”“社会浴池”“社会理发店”“社会印刷所”“社会医疗所”和“社会剧团”等社会企业。凡经“社会服务处”批准成立的带“社会”两个字招牌的企业,均免于征税,但要定期向“社会服务处”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社会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均系社会力量,没有工资和任何报酬,他们为的是能抬高身价,树立威望,在社会上好“混”。 淮阳县周口镇公所 商水县周口镇公所 日本投降前,淮阳县周口镇公所、商水县周口镇公所一度称“联保处”,分别设立在北寨的镇冲寺(今周口关帝庙西北隅)和南寨新街南段的刘公馆(今荷花北路路西)。 淮阳县周口镇公所除管辖北寨各街道外,还管辖南寨的一部分街道,即山货街、剪股街、潘公街、陈州街、油坊街、悦来街、东堤子街;南寨其余街道归商水县管辖。西寨早期属商水县管辖,抗日战争胜利后归淮阳县管辖。镇公所设镇长、副镇长和负责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工作的股长各一人,办公费用由县政府拨付。镇以下实行“保甲制”,设保、甲长各一人,每个镇公所分别管辖十多个保,每保抽一人在镇公所执勤办事。每保管辖十多个甲,每甲管辖十多户居民。保、甲长的任务是派壮丁,出公差,收杂款,为驻军向群众摊派柴、草、饲料等。为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不出问题,曾有一个时期,实行“五家连坐制”,即五家中一家出了问题,其他四家都要受到株连,以达到互相监督、遵守法纪的目的。 黄河水利委员会 周口水文站 黄河水利委员会周口水文站位于南寨新街北段,具体工作是测量水位、水流量等,工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拨付。 周口邮电局 周口邮电局归属河南省邮电局直接领导,位于山货街,负责电报、邮政业务,工资从业务收入中解决。 周口电话局 周口电话局位于新街北段,由河南省电话局直接领导,负责管理、维修镇内机关的电话和收费工作。私人企业要打长途电话,直接到电话局通话、交费。该局还兼办电信业务。 三民主义青年团 直属豫东分团 三民主义青年团直属豫东分团后改称为三民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分团周口支团。它在工作上单独行动,不受国民党周口区党部的支配,日本投降后,其曾与国民党周口区党部竞争发展团员,在学生中搞集体入团,发展团员约数百人。 周口镇商务会 周口镇商务会是商界的自治组织,管理各个行业,协调、解决行业间的纠纷,为过境军队及地方行政机关筹派粮款、慈善活动募捐等。周口镇原归淮阳、商水两县分辖,周口镇的商务会也曾一度分治。南寨商务会先后在南寨新街北段和山货街办公,北寨商务会在北寨磨盘街办公,后来两寨商务会合并,在南寨山货街办公。 周口盐务税局 周口盐务税局在南寨新街路东办公,工资从业务收入中解决。他们在工作上与警察局联系密切,征税中遇到困难,经常请警察局出面协助。 上述两个单位均在袁(世凯)家公馆(今陈州街回民小学校址)办公。袁家公馆分前后两个大院,均系瓦房,青砖铺地。三民主义青年团直属豫东分团在前院东、西屋办公,后院是国民党周口区党部的办公地点。 周口警察局 周口警察局归河南省民政厅直接领导,设在南寨油坊街,下设南分局和北分局,分别位于南寨小南街、北寨人和街。办案后,根据发案地点,交由淮阳县、商水县政府处理。 河南省驻周单位 河南省第七区专员公署,日本侵占淮阳县后,于1938年由淮阳迁至周口,在黄杏樵别墅办公;国民党河南省第七区党务专署,仅有党务专员一人,在国民党周口区党部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