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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 | 未来8年我国商用车行业10大战略取向(上)

 商用汽车 2022-05-23 发布于北京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2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第3年,距离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还有8年。过去的10余年里,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我国汽车工业包括乘用车、商用车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其技术路线、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及全球市场地位,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和提升。未来8年、10年该如何发展呢?
下面基于近年国家出台的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作者梳理了未来8年或更长时期我国商用车行业发展的10大战略取向,并作了注释或简析。全文刊发在2022年第4期《商用汽车》杂志,公众号“商用汽车”将分三期转发,供网友、读者参考。

1.继续扩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应用范围及技术水平
2017年4月6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年)》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 Wh/kg以上,力争350 Wh/kg,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 Wh/kg、成本降至1元/Wh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 Wh/kg。”还提出:“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允许汽车出厂时标称油气两用,开展试点和推广应用,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三、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中提出:“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在“七、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中提出:“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
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则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即到2035年,笔者注),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并提出:“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又从全新高度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还指出:“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作为配套建设项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同时提出: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具体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全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20%。”在“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中提出:“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推进新增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和拖轮、货运场站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该《规划》又在“”专栏四 新能源推广应用行动”中作出具体安排:“一是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推进中心城区应用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在钢铁、煤炭等工矿企业场内短途运输推广应用纯电动重卡;在张家口等城市推进城际客运、重型货车、冷链物流车等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二是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到2025年,有序建设100个左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六)打造清洁低碳的绿色运输服务体系”重申或进一步提出:(1)“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稳步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汽车比例。……。到2025年,有序建设100个左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2)“大力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每年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在“(一)构建协同融合的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系统”之“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专栏3)中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共同完成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再次重申:“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2021年11月15日,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在“(六)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专栏7 绿色产品和节能环保装备供给工程)中则提出:“绿色产品。大力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甲醇汽车等替代燃料汽车推广。……。到 2025 年,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产品。”(只是方向性的提出——笔者注。)
笔者注1:上述“新能源”主要包含政策限定的纯电、混电、燃料电池,而清洁能源主要包括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的2030年当年新增交通工具新能源化+清洁能源化“40%左右”目标,主要包含乘用车、商用车、轨道车辆。
笔者注2:据统计,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2021年分别达到354.5万和352.1万辆,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
笔者注3: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绝大部分是商用车。据悉,2015年,民航总局启动了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试点工作;2018年,民航总局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国内主要机场新采购空港设备,除了加油车、消防车等特种保障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之外,其他空港设备都必须是电动空港设备。——其实施应该是渐进的。
笔者注4:《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年)》、《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分别提及“清洁能源汽车”时都没有明确提出“甲醇汽车”,而《“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在提到“清洁燃料汽车”时却明确提到“甲醇汽车”。近年来,以吉利汽车为代表,一直提倡发展甲醇汽车,包括甲醇乘用车和甲醇商用车,并获得了一定数量的推广应用。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2.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35年,全国所有≤国Ⅲ标准汽车都将基本退出市场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三、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中提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降低交通沿线噪声、振动,……。”
2021年2月25日,生态环境部曾宣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但在2021年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及京津冀晋鲁豫陕等7省市联合印发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又提出:“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Ⅲ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 由此看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2020年有关目标(见下面注1)并没有“彻底”完成。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较2020年下降率5%。”(这个怎么去衡量——笔者注。)该《规划》还提出:“推动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加快建立超标排放汽车闭环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进一步提出:“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六)打造清洁低碳的绿色运输服务体系”中仅笼统地提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鼓励各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推进高排放营运车辆更新淘汰。”
笔者注1: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曾提出:“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Ⅲ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Ⅲ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笔者注2:按照上述《意见》,到2035年,全国所有≤国Ⅲ标准汽车都将基本退出市场。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2035年以前,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

3. 加快“公转铁”“公转水”步伐,将逐步抑制公路重卡市场需求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四、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中提出:“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十四五’时期,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
笔者注:2017下半年,国家首提“公转铁”,后扩大到“公转水”。相比于公路运输,铁路、水路运输被认为是更加“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方式,因此部分替代公路运输成为近年及未来“为改善大气质量”的一个战略选项。抑或因此,近年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一再重申这一规划要求,可见态度之坚决。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相比于公路运输,铁路、水路运输被认为是更加“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方式)。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来源:商用汽车杂志社 / 作者:肖献法
版式:Richard / 审核:孙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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