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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书临习和创作之我见(杨冬青)

 朝歌淇水悠悠 2022-05-25 发布于河南

杨冬青

隶书是我国书法艺术宝库中的四大书体之一,它产生于秦代,发展和成熟于汉代。班固《后汉书》中说:“隶书者,施于徒隶之谓。”“徒隶”指当时的下层群众,包括下层官吏在内。它是在群众中发生的简化字运动的结果。是由小篆简化演变而成的。它把篆书圆转的笔画变为方折、波磔的笔势,在结构上更加趋向笔画化。去掉篆书的繁杂,写起来也很方便。于是书写便捷简约的隶书便诞生了。

所以,卫桓《四体书势》中说:“隶书者篆之捷也。”特别是东汉桓帝、灵帝之际,隶书成为通行文字代替了篆书,逐步形成字形扁阔,笔势向左右开展,撇捺起落,向背分明,用笔方中带圆,浑厚坚挺,纵横跌宕,富于变化的特点。由此可见,对隶书的继承,应该以汉代成熟时期的字体为主。汉代留给我们优秀的隶书遗产很多,如金属铭刻、印玺、简牍、瓦当及碑刻等。特别是碑刻文字,多为汉代名家和书坛高手书丹,精工刻制的,因而它是汉隶发展的主流。汉隶主要有石刻与简牍两大表现形式。魏晋南北朝隶书大多杂以楷书笔法;唐朝隶书不乏徐浩等书家,但失之肥弱;宋元明三朝的隶书也难振汉隶雄风;直至清朝,汉隶才得以复苏,在书法造诣上各有千秋、风格多样。

其实,隶书博大精深,对于这样一门艺术应当如何去临习,也是我们值得很好思考和认真把握的问题。

第一,隶书要把握好思想和文化的统一。中国书法是一种与人的生命历程同步的人生艺术,是中国文本和人格修养的长期滋养而形成的。如果一个书法家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就不能建立自己的艺术观,自然不能追求自己的个性,也就更加谈不上创新了。古人云:“智者创物,能者述焉。”自由自在地创造是智慧的展示,是艺术的生命线。如果没有艺术的自我,就根本谈不上艺术的创新。隶书亦是如此。

第二,隶书要把握好点画和用笔。我们要临习隶书最基本的点画,倘若不具备隶书作品应有的基本功,又如何去表达其内容、思想和艺术性呢?孰不知,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心境和审美情趣,但只有某些书法家才能细腻和优雅地表达出来,所以其作品才能被称作是艺术品。因此隶书创作过程中必须以不变为基础。这好比一棵大树,有主干,有旁支,有绿叶,会开花,但也会凋谢。面对这样一棵大树,人们无疑觉得红花绿叶更美些,但花儿最终会谢去,叶子也最终会掉落,但最终留下的稳如泰山的树干。隶书亦是如此。

第三,隶书要把握好侧锋线条和方形结构。隶书最明显的书法艺术特征是“蚕头雁尾”,而“蚕头雁尾”在开始和结尾之间的变化,必须用侧锋才能表现出来。在隶书方笔结构形成以后,线条书写与成形的规定性就发生了变化。转折由圆变为方,转折时不再中锋圆转,而是换锋折出。起笔和收笔的时候,必然有笔锋的变换,书写时对起、收的刻画就形成了“蚕头雁尾”,其目的就是想把文字处理成一种抽象的、美的符号。所以在隶书书写中不用侧锋就不能书写出“蚕头雁尾”,如果完全中锋,就如甲骨文、金文的线条起首一致,从而失去应有的艺术表现。如果用笔都是“万毫齐力、锋在中行”,便无法写出“蚕头雁尾”。中国书法由篆书的圆发展到隶书的方、由中锋发展到侧锋它与文字书体的发展是密切关联的,方块字的出现是文字与书法的双重努力的结果。

第四,隶书要把握好巧妙与布局。隶书作品力求将古今的技艺有机地融合起来,要正确处理好临习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不要走极端,临习并不是一味地照搬照抄古人的作品,模仿古人的笔迹,墨守成规,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创造精髓。另一方面不要背离隶书原有的理论体系,反之,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不讲传统,不求法度,最终会陷入死胡同。书法艺术的发展是在后人继承前人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如晋代的王羲之就是继承与创新的卓越典范。我们熟知的《兰亭序》,无不是令人赏心悦目的传世佳作。而王献之继承了其父亲的书法精华,但却没有满足,仍然在发展自己,之后也成为六朝时期的书法名家。因此,对于每一位书法追求者来说,传统中的精华是每个人都想享受的营养,无论是传世佳作还是前车之鉴都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

隶书作为一门艺术,它有自己的特点,其创作的难度比较大,但这不是说隶书创新不可能,关键在于创作者本身要对创新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具体到隶书创作上,关键在于用笔和结构。这对隶书创作者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隶书创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误区的出现。

一要走出不利影响隶书发展的误区。一是摒弃对待隶书只是浅层次的认识不追求技法的磨炼。如果只注重追求形质,而不追求神采。不管何种书体,也不论何种风格,千篇一律,状若算子,永保持着老面目,没有表情达意,抒写性灵,张扬个性,就会缺乏生气,那样的隶书是没有生命力的。二是摒弃观念的滞后。人们常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如果理论跟不上,就看不到当今隶书审美取向的多元化,其隶书创作便会枯燥乏味。三是摒弃对基本功问题的误解。只看重字内功,而忽视字外功。或把基本功看作是个无底洞,那永远不能脱离传统,超越传统。四是摒弃只求新异,而忽视对传统的继承。如果只看到某些风格的独特性,而忽视了它寓于普遍性之中,最后只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五是摒弃只追求外形上的视觉冲击效果,而不挖掘书法深厚的文化内涵。因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就是对传统的超越。因此,对传统的承继和创新是每一位艺术家的责任。如果一味地墨守陈规和不要传统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艺术家应把各自的感受融进时代的脉搏里,不仅以最大的勇气继承传统,也应以最大的勇气表现时代。这正如我们常说的“法取兰亭存气韵,书随时代见精神”。

二要走出陈旧思维方式和习惯创作的误区。一是创新的“新”必须同“好”连在一起,同人们的审美观连在一起,同书法的发展趋势连在一起,但创新不是标新立异,因此,创新应顺乎时代的发展,要把传统与当今的审美观结合起来,而不能脱离传统去创新。二是创新不仅表现在形式上,更应体现在内涵上。隶书创作,毫无疑问需要一定的形式,形式可以产生书法展览效应,而单纯追求形式的创新是没有前途的。形式创新是对内容、形式创新的异化,是对书法创作的脱离,看上去热闹、新奇,与众不同,其实这是在“投”书法创作之“机”,“取”书法创作之“巧”,它同我们提倡的书法创新有一定距离,这样的创作方法,只会窒息而不会促进书法创新。应在传统书法基础上努力创新,在创新中丰富传统,注意解决影响和制约书法创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这才是创新的根本原则。

三是要走出旁门左道的误区。清代何绍基说得好:“书家须自立门户,其旨在熔铸古人,自成一家。”我们应当倡导书者自立门户、自成一家,但关键要做到博采众长,博约兼及,师古而化。一方面,隶书求新求变必须遵法,走正道,而不能走旁门左道。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并序》中很明确地说:“夫学书作字之体,须遵正法。”强调习书练字,要遵守正确的法则。另一方面,隶书求新求变,可以纵横潇洒,收纵有度,不失真态,奇不失正,但切忌怪异。一方面,隶书的线条变化要不失规矩。在创作时可以适当改变形态,但不要矫揉造作;变形应自然和谐,不可故作丑怪;可以创新,但不能任意拼凑。另一方面,隶书的创作要把握好险而复正。特别在字的结构安排上,力求法度严谨,均匀平正。掌握了平正之后,就要致力于追求字的险峻、峭拔。当达到险峻、峭拔之后,又重新回到平正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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