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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萨尔|力量、情动与社会批判理论与(新)斯宾诺莎主义的挑战

 花间挹香 2022-05-25 发布于河南

[德]M.萨尔/文  宋一帆/译

(文章原载《世界哲学》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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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萨尔(Martin Saar),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重点包括批判理论、早期近代社会政治哲学(包括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和斯宾诺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及后马克思主义,尼采与福柯哲学。代表作有《力量的内在性——斯宾诺莎之后的政治理论》、《作为批判的谱系学——尼采与福柯之后的历史与主体理论》,2017年接替霍耐特于法兰克福大学的社会哲学教席,就职演说为《在其时代之中(或反对其时代)的哲学》。

提要:一种(新)斯宾诺莎不仅仅具有本体论的或政治哲学的潜能,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为批判的社会理论作出贡献。从本体论的视角出发,斯宾诺莎的“力量”(potentia)概念区别于当代“权力”概念的使用,以一种动态性、关系性的视角规定了存在者之所是。相应地在社会-政治空间内,它表现为大众永无停歇地积聚力量、重组与再联合。这种社会理论的重心落在“情动”概念上——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立场,它揭示了在给定社会条件下那些促进或限制着我们行动与生命的物质性条件。而且,它也探究了人类情动如何在特定的社会力量分配下得到转化与向他者转递。可以说,新斯宾诺莎主义提供了一套社会本体论的方案。而又由于它以社会境遇为前提、以人类内在生命为规范性源泉、以激进启蒙为理想,使得这种斯宾诺莎主义可以为当代批判理论打开崭新思路。

关键词:斯宾诺莎;批判理论;力量;情动;社会;内在生命

导论:今日的斯宾诺莎

让我们想象如下场景。人们对当代社会理论与当下的政治哲学存在着普遍不满。许多主流的模式与理论看上去了无建树、死气沉沉:政治自由主义过于非政治,不断重现的新马克思主义过于简单化,伦理自由主义过分倾向个人主义,新老社群主义与黑格尔主义过分倾向实体主义,绝大多数政治理论囿于建制主义,绝大多数文化理论则囿于文化主义,绝大多数后结构主义过分以话语为导向,绝大多数新唯物主义和新德勒兹主义过分痴迷于身体,新无政府主义太幼稚,而霸权理论又太钟情于国家及由国家接管的幻想。

如果这副场景似曾相识,那么近年来若干理论家要寻找一个替代性的方法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许多人宣称已经找到了一个框架,可能摆脱上述毫无吸引力的选择。我们迫切需要之物是一种统和的、一般的,但又高度分化、能够适应于经验的、关于社会本身(the social)的理论,其中行动者与过程、个人和群体、时间与生成、稳定与转变都能得到解释。为此,在当代社会理论中有一种主要的、相当新颖的趋势,即把理论建构在由十七世纪“荷兰-犹太”哲人巴鲁赫·德·斯宾诺莎而来的概念和观点之上。此般惊人的斯宾诺莎复兴可谓由来有自,既扎根于阿尔都塞、德勒兹和奈格里等人的重要解读之上,也源于女性主义对斯宾诺莎多层次的化用,还可追溯到形塑了当下一些政治哲学讨论的“本体论转向”。

有些理论家以相当直白的方式选择了这条径路,例如安东尼奥·奈格里,艾蒂安·巴利巴尔、弗雷德里克·洛顿(Frédéric Lordon)、维托里奥·莫菲诺(Vittorio Morfino)、莫伊诺·加滕斯(Moira Gatens)、苏珊·詹姆斯(Susan James)、哈萨纳·夏普(Hasana Sharp)。然而,也有很多斯宾诺莎学者致力于更加阐释性的或历史性的问题,例如亚历山大·马泰隆,皮埃尔·马舍雷、让-弗朗索瓦·莫罗(Jean-François Moreau),及伊尔米亚胡·尤韦尔(Yirmiyahu Yovel)和曼弗雷德·沃尔特(Manfred Walther),他们同样也为这条径路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并不存在某种(斯宾诺莎)“学派”,因为根据不同概念出现的语境,这些当代理论从斯宾诺莎处所得出的系统性结论常常大相径庭——究竟是从斯宾诺莎非二元论的身体观出发,从他的想象概念出发,还是他的生机论的本体论和“努力”(conatus)出发,抑或是他关于大众及其力量的政治概念出发,这些不同的出发点都会带来理论的分异。但无论如何,在(对斯宾诺莎文本)特定的引用、理论上采取的系统性姿态和方法论预设中总有一条线索贯穿始终。“(新)斯宾诺莎主义”或可作为一种简称为我们所用,它标识着由斯宾诺莎出发的一系列方法与概念。

(新)斯宾诺莎主义与许多新唯物主义的脉络存在着蔚为鲜明的实质亲缘性,如在简·贝内特(Jane Bennett),罗西·布雷多蒂(Rosi Braidotti)和布莱恩·马苏米(Brian Massumi)的作品中均可见对斯宾诺莎的频繁调用,但这将是另一个话题了。跟随着“物质、生命与情动的诸力量”这一卷的志向与目标,我打算提纲挈领地评估斯宾诺莎之于当下批判理论的重要性,而不过多地涉猎更具体的讨论。由于我自己的观点聚焦于斯宾诺莎的力量概念——它构成了一个兼具一般性与动态性的本体论之核心,对思考社会、个体性、社会纽带、联合起来的身体、建制、法律、民主及激进社会转型影响深远,因此我首先要对上述问题作一概述(第一部分);接着我想勾勒一种社会理论的轮廓,这种理论建基于以这种一般本体论为基础的情动-理论取向之上,但又能够具体化于情状(affections)和情动性(affectivity)的理论之中(第二部分);最后,我将在第三节转向结论部分,我希望发问:这个新斯宾诺莎主义范式(它与那么多关于社会本身的新唯物主义理论是如此相似)究竟能否(或如何)与通常理解的“批判理论”(Critical theory)之抱负与成败关联起来,以及它又能为小写的批判理论(critical theory)作出哪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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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力量的本体论

一如许多评论家所做的那样,我们可以宣称斯宾诺莎的整个思想汇聚于“力量”概念之上。这是因为凡是斯宾诺莎论及上帝、自然、认知、生命或欲望之处都以如下视角为框架——试图阐明各种动态关系、力的博弈、那些促进或禁止、扩大或消弱每个尚未定型的存在者行动力量的诸多要素。就其最广泛且最明确的涵义而论,“力量”(Potentia)无非是特定的、诸种可能性关系的名称。一般而言,斯宾诺莎思想就是对可能性效果的思考,是在一个由给定的力(forces)与能力(capacities)组成的给定境遇中,对使某物成为可能与不可能的思考。在斯宾诺莎形而上学中,“力量”当然不能等同于政治或社会“权力”的现代概念。相反,根据当时新斯多葛主义、晚期经院哲学和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用法,它是一个基本的形而上学概念,以之制定本体论的各种原则。这里“力量”一词不一定如当代用法那样,指涉着人与人之间(或机制与机制之间)的关系,其中某人或某物对另一方“拥有”(has)或“持有”(holds)权力。毋宁说它是一个界定或阐明存在者本身的概念。斯宾诺莎含蓄地声称,当我们谈论某物存在时,需要谈论它的力量,即它做某事或构成某物的能力。因此,力量总是复数性的:某物的力量总是已经与他者的力量交织在一起。知道某物是什么,就是去知道它的力量它的力量属于它自己,因为力量正是它之所是。在此意义上,力量是一个本体论概念。

当然,在斯宾诺莎的理性形而上学内部,凡是他正式地谈及力量之处总是与终极力量紧密相连——上帝的力量(或potentia dei),其本体论模型中万物皆依赖于此。虽然这一前提对于现代政治或是社会理论来说可能难以接受,但追随斯宾诺莎,从作为阐释与分析之核心概念的力量出发却不失为一种颇具吸引力的方法论转变。进一步来说,对于斯宾诺莎而言,上帝之名等同于自然的总体,等同于大全在本体论上的生产性,等同于在自然之中的万物。由此出发,我们似乎可以相当普遍地引申出下述三点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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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构成


在本体论上谈论力量意味着先抛开一种行动理论的层面。如果力量是一种存在者本身的能力,那么力量就不仅仅是行动者的“拥有”(possession),也无法被还原为一个行动者对权力的施用。本体论上讲,每种存在、生命已然发生于或体现于力量的诸种形式或形态中,因为凡是一物所能做之事总在其力量之中。在此意义上人的力量,作为人类所是的力量,就被下述方面所规定——人类身体与心灵究竟能做什么;它们何以与其他的心灵、身体相关联,而这些其他的心灵与身体(在物理上、心理上和理智上)影响着它们的行动与激情。因此,力量非但不是某种全新的要素进入到了社会情景而是其“条件”本身。无物没有力量(在potentia的意义上),因为力量建构着存在(和全部的存在者,如物体、人等等)。于是,在《伦理学》中斯宾诺莎将努力(conatus)著名地规定为一种“竭力保持其存在”的欲望,这种规定通过诉诸驱动冲力、自我保存的潜能与自我持存的努力(《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六),详尽阐明了事物之所是。但这意味着没有东西在力量之外或凌驾于力量之上;在此意义上,用一句二十世纪社会理论的名言来说,权力“无处不在”。

02

关系性


力量的本体论概念所隐含的普遍性一直延伸到人的领域及人类的复数性力量上。斯宾诺莎是关于“个体性”(作为唯一实体之个体化的一种形式)的思想家,但他不是个人主义者。人类的力量既与其个体性的身体、心灵相连,但也超越了它们:每种力量都关联着自身,也关联着那些与自身竞争、互动与组合着的他者。在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中,这种运思方式的政治与社会内涵开始变得尤为显著。对他而言,国家理论不外乎是一般的力量哲学的特殊范例。国家与政治共同体的权力最终坐落于由杂多的政治主体所产生、践行的力量之上——这种政治主体被他称作“大众/multitudo”(这一概念回应着霍布斯、苏亚雷斯和一些经典罗马作家。)

这意味着大众的力量实为一种个体性的诸多人类主体之间的(between)力量,而非从属于(of)这些主体自身的力量。大众的力量(potentia multitudinis)并非由某种成员间和谐一致的同意而生发出的集体性力量或超力量,毋宁说,它总是暂时的,总是集体行动不稳定的产物,在这些集体行动中个体的力量彼此强化。只有当大众“仿佛被一个心灵所引领”这一切才可能发生。“仿佛是一个心灵”是斯宾诺莎反复出现的表述,用于说明在一个治理良好的政治体中人民不稳定的准统一性。这也意味着政治是一种个体间性的,或更确切地,如巴利巴尔著名地称呼那样——“跨越个体性”(transindividuality)。在这种以实效为导向的政治中,个体超出自身并进入到与他人的跨越性关系中。每一种新形式的力量都将必然保持为关系性的;社会本身也因而将总是跨个体性的,是一种多样性个体组成的社会领域。力量不是一种“拥有”,相反,我们可以说是一种中介,是个体性的诸身体与诸力量的中间状态。

03

积聚(Accumulation)


斯宾诺莎力量概念的前两个特征已经向我们展现了他的术语使用远离了当代用法,在当代被误解为个体拥有或持有凌驾于他者之上的力量。力量之于斯宾诺莎,首先是一种构成的中介,它是社会本身(the social)之无所不在的中介;其次,它绝非单个行动者的拥有物,而是在复数性的力量博弈之中的一种差异化的、关系性的实在。正如我已经暗示的那样,在斯宾诺莎的径路上还有第三个数量性的或比较性的维度,使他的概念内涵有了一种具体的转变。基于体系性的原因,斯宾诺莎反对只有一个场所的、或定域性的权力,也反对权力能够具备一个稳固的中心。但这并不说明权力是是以均等地方式分配在政治领域之中。斯宾诺莎与传统的、工具性的权力概念相决裂,源于这样一种想法——权力遵循着特定的积聚逻辑,一种力度的增加逻辑。

这一本体论原则在政治层面上获得了特殊的重要性。如果说他的前辈霍布斯主要强调了强力之角逐——以力抗力,那么斯宾诺莎则也安置了一种反-动态原则,力量合作与联结起来,因而获得了一种超越了个体力量的新形式。联合的多方强力或积累起来的力量可能导向协作力量的全新层次,这些层次正来自于积聚的力量本身。强力(或力量)因此并不必然彼此竞争或对抗;总是存在着出现新的联盟、组合与暂时一致的可能性。政治之于斯宾诺莎,就是促进这些联合的技术,以其特有的方式让力量的复多性创生而非毁灭。

因此,斯宾诺莎动态的社会本体论知晓力量的两种基础模态:毁灭与创造,对抗与积聚。理性政治学对他而言就是一种动员积聚与创造,减小毁灭与对抗的尝试。政治行动者们永不可能率先确定两股强力的汇合会朝向何方。我们或许可以将这种视角称作是一种由“力量的基本暧昧性(the ambivalence of power)”、或“力量的双重可能性”生发而来的视角。力量的积聚既无法被避免也无法被还原,亦非一个善好或目的本身。我再加一句题外话,正是这条公理让斯宾诺莎的力量理论从当下哲学与社会科学的其余径路中脱颖而出,这些当代理论概念性地将力量还原为其中单一样态:不是统治,就是权力增强(empowerment)。

作为对“力量”进行一般性思考的理论家,斯宾诺莎具有高度的特异性与挑战性。要想遵循他对力量概念的特殊配置,就需要我们抛开力量之为行动理论范畴的通常理解。要想坚持把力量看作是一种构成性的实在,强调其个体间的、跨越个体的、根本性的“关系”特质,并为力量的暧昧性(或双重性)作辩护,的确意味着要反对许多当代的概念化尝试。在方法论上,斯宾诺莎的社会理论和政治理论不止是蜻蜓点水地触及本体论框架,而是深深地为其所塑造——它简直可以被理解为是一般性的社会或政治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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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种关于情状(affection)的社会理论

这种基础性的、独树一帜的力量之思蕴含着一种关于社会的视角,即将社会视作是力量的空间,不同能力与强力在力量的基架上彼此相遇、互动、交织。该空间内,受其滋养的社会模式与秩序浮现出来、维持自身或是再次渐趋衰亡。这才是建构了社会强而有力的、动态的“生命”之物,它表达着不同层级上的复多的力量,并贯穿于特定的生活形式之间——无论是个体的或集体的——使之成为可能或不可能。下一个关键步骤就是要在情动性结构与关系的意义上阐述斯宾诺莎就社会本身的看法。

01

情动事件(Affectation)


基于上述所论最一般的、本体论的层面,基本的实在可以用一个斯宾诺莎在相当技术性层面上使用的概念——“情动”(affect)。“情状”(affections)是对普遍的、单一的实体所作的(样态化的)表达——这一实体也被斯宾诺莎著名地称作神或自然(的整体)。同时,这些样态的情状通过转变诸样态的个体性的存在力量与行动力量,使得由单一本质分殊而来的变化或更动得以发生。若具体而微地论及人类,那么情动就其定义而言即“身体的情状”或相似的“观念的情状”。但凡在社会之中人所遭遇皆是这种本质——它既是身体的、物质层面上的情状,也是心理-心灵层面上的;它以类似的方式发生于身体与心灵之上。

“情状”与“情动”之所以如此基础,是因为它们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描述了所有可能对人或非人实在发生之事,因为在归根揭底的意义上,情状或变化正是“某事发生”的标识。如果无物改变,那么无事发生。本体论上讲,行动或互动就是事件的生成、是在被作用者、作用者和协同作用者之上与之内发生的变化。力量(potentia)——根据第一部分提到的本体论内涵,它指向行动及被作用的能力与可能性,正是这种能力标识着个体性的实在(如人类是由身体与心灵能力所组成)。“情动”不外乎是这样一种事实的说法,即互动实际上改变了某些东西,而此般变化客观上显露为行动与被作用的力量中的样态化,主观上则显露为一种特殊的情动性的或情感性的经验。

我们或许可以以一种彻底的过程论的方式说,就其本质或自然而言,个体性实在不外乎是他们的能力的总和或聚合(我们可以称之为他们的potentia,他们的力量)。换言之,此即各类情状在其主动性与被动性模态中所具能力之总和,即其触动与被触动的可能性。同样这是一种本体论的言说方式,意在说明这是特定存在者的基本特征,即存在者之所是,就在于其能做什么,以及他物能对其施加什么。确实,斯宾诺莎关于存在的概念或存在之为力量可解释为那个存在所具有的许多可能情状。

那么,“社会本身”就是这样一种视域或维度:它就是在其他独异性的人类(或非人类)的语境中,那些属于人或施加于人的情状。这种激进动态视角有两个特征尤其值得一提。第一,显然,这一概念为主动性与被动性规定留下了同等的空间;人之为人,不仅仅由你所能做之事决定,同样取决于那些能作用于你的东西——由你的脆弱性、被动性和可转换性,同等地还有你行动的力量、能动性所共同规定。第二,身心皆可被解释为同一实在的不同标识或维度。在此意义上,这个概念从技术上讲是一元论的,但允许一种视角上的二元论。各类情状在身体与心灵层面都发挥作用,它们是身体之变化与心灵之兴发的表达,即一个运动和一个思想。两者虽然不同,但却会仿佛是相同的那般发生于同一事物或存在上。因此,由这些前提出发的社会理论就不会致力于将主动性凌驾于被动性之上,抑或过程凌驾于结构之上,也不会将所有的社会互动还原为意向性意志或身体的因果性。毋宁说,这种社会理论以情状为基础面向提供了一种一般性的框架,将所有处于社会本身之内的要素与事件都视为情动在其被动性与主动性上、心灵与身体模态上的复杂的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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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转化


如果情动或情状的一些单一情形是社会进程的基本要素,那么理论重心就需从实在或存在转移到过程与关系之上。在此框架内,相较于某物能做什么,说某物是什么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正如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三部分开头坦言道,我们不知道“身体能做什么事”,这意味着我们还不知道身体是什么,既然身体之所是不外乎是它能做什么。它能做之事就是表达实体与变化,改变或调整其他样态(或其自身)。那些能够归因于某物的力量,就是其作用力或转化性力量。我们也可以说:力量就是转化。但这也意味着力量是一个存在者去触动的能力,也是它转化他者与自身的能力,或是将自身带入到一种能够触动自己、转化自己的关系中的能力。除了这种可能的情动性或转化性的他者关系外(他者之为情动性互动的对象或行动者),想要解释或描绘个体力量绝无它法。因此,建立在这些前提上的社会理论将是一种激进的、情动关系性的社会理论,或者说,它将把社会本身思考为情动的关系性(affective relationality)。

这种转变——从同一性到过程与关系——将引向一种对那些在社会之中(或者说被社会所决定)成为可能或不可能的“联结、关联和集聚”等要素的特殊敏感。斯宾诺莎本人主要是以“简单体”、“复合体”之论来提出这些问题的。该问题来自于早些时候笛卡尔主义中关于简单元素的形而上学争论,但也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原子论者与非原子论者之争。集体的、复合而成的众多存在者具有一种人造的本性。于斯宾诺莎而言,对集体的、复合的存在者所具备的人造本性之现实性的追问,在政治的语境下、在国家与人民的问题上变得尤为急迫。这一切要如何可能——众人(the many)既要像一个独异性的实在那样行动,却由集体意向或欲望所引导;他们又要对相同的恐惧、希望或绝望的样式作出反应?在这些相当具体的问题背后还有集体性存在的本体论问题,正是在这里(新)斯宾诺莎主义者承诺提供一种“跨越个体性”,乃至一种“互通论”(Connectivist)的叙事。个体性的身体之形成与转化的源泉与场所就是社会过程本身(无论是指社会进程的质的内容,或是其结构)。个体性身体在与他者的情动性交互中被形塑与锻造。社会现实是情动的关系性,而且从未停止过对其全部要素的转化。

03

传递


在这种视角下,情动首先塑造了社会探究的对象,但这些对象不是简单的、基础的、或个体性的要素。这就关联着第二点,它们就其自身而言是易变的、可动的和可联结的对象,从一个规模和层级转移到另一个。更进一步说,它们由一种内在动态活动所标识,这种活动解释了它们的运动与对联结和集聚的追寻。因此,“情动”和“情状”这两个术语不仅指涉特定的对象,同样也涉及那些支配着对象互动与转化的法则和样式。让我们回忆一下上文所强调的斯宾诺莎力量概念的第三个维度,以及内涵于特定potentia——对自我保存的追求和活力充沛的自我确证——中的动态积聚活动。特别是在情动问题上,斯宾诺莎尝试评估分析一些情动性的样式,在这些样式中一个存在者试图以一种关于互动与评估的情感经济学(emotional economy)来保存自身。其基本理念很简单,看上去遵循了一些来自心理学常识的洞见:人类会趋利避害;他们的情动反应倾向于以旧化新;相似性和相近性则会欺骗人们,陷入到基于过去的经验和判断而生的期盼中。此外,来自他者的影响也至关重要,我们爱他人之所爱,我们也喜爱那些与我们有着共同喜好的人。类似的样式也适用于憎恨或恐惧;而在嫉妒与较劲的情况下,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暧昧不清。

另一个人的情动能以这种方式触及并感染我自己的情动。情动是可以传染与传播的,因为它们的对象能够转换场所与效价,而且,社会力量可以对这种情感经济学进行细微的、操纵性的介入,以此对选择与评价的领域进行调控与统治,直接发挥它们触动他人之情状的能力,此即,它们的力量(权力)。因此,建立在如此动态的图景(其中情动处于永远变化着的局面)之上的社会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关于主体之情感生活的政治化视角,因为个体性的情动所能采取的形式正是一个特定社会能力分配的产物或实效——也即对力量的政治性分配。这种关于社会的理论凡是在其领域范围内都会接受一种政治性维度,原因在于,正是那个有效地作用或被作用的强力或力量,解释了在一个给定的语境下能够有效地发生并繁盛的那个特别的情动。

在这种关于情动的社会理论之三大要素中(即其对象、对象之间的本质性关系,调控它们的法则与样式)存在着一种相当直白的唯物主义趋势。当然,这种唯物主义并不与象征和话语相对立。不如说斯宾诺莎和(新)斯宾诺莎主义者认为,主体性经验和社会互动的样式寓居于真实的、物质性的社会配置之中。在一个给定社会中,凡是我们所能生活与经验到的东西,都依赖于在其中发挥作用的、特有的多重强力和力量,依赖于情动性能力的物质性分配。此外,它们还依赖于诸主体、群体或机制所具有的行动与受动的真实可能性。这一切就是“以特定方式存在”的文中之意。

3.(新)斯宾诺莎主义与(或作为)批判理论

显然,这条以“社会或政治本体论”,或所谓“一般性的情动社会理论”形式出现的径路,无论在视域与抱负上都与许多别的概念大相径庭。而且,这种方法与那些试图评价、批判当下社会组织形式的规范性或批判性的诸理论之间的关联也远未交待清楚。这种全新的理论,纵使就其自身而言不是批判性的,也强烈地倾向于将“社会本身”描述为是包容着变革的,而这一点恰巧是一种理论之所以具有批判本性的最低标准。换言之,它提供了一种能够描述、分析和理解统治与非自由之境况的理论视野,并为想象克服它们的实践方法提供了途径。现在,让我为这一论题提供三点简明的线索。在这三条路径上,尽管是以一种意料之外的本体论的形式,(新)斯宾诺莎主义框架或许可以被解读为一种通常理解的批判理论的版本。

01

存在的境遇


这种理论所蕴含的前景围绕着下述区分展开——在给定生活形式与建制安排下,可能不可能的运动或行动。它致力于探寻某些要素,使得自我保存或实现一个人的力量更多或更少成为可能、更多或更少得以持续、更多或更少富有生命活力。因此,在方法论的层面上,它是最宽泛意义上关于境遇的理论。它追寻个体和集体生命、共同体与民主的存在境遇。这种独一无二的、本体论的探究,既考察了什么是社会(所致)的可能的和不可能的,也考察了它们的原因。这项探求是追问“究竟何种共同体或政治是我们所渴慕、偏爱或欲求的?”的必要前提,而这些追问必须返还到物质性的或实在的基础,这些基础也总是处于一个给定语境下那些有效地支配着社会本身的境遇之中。

因此,这种分析就形塑了我们所需的批判理论的第一步,这种理论关乎社会性的可能与不可能之境遇,且境遇本身又是差异性的、高度分化的。(新)斯宾诺莎主义追问“谁”和“什么”在给定的社会境遇中——即特定的力量、能力、工具与资源的分配之下——可以生活、生存与繁盛。我们应当澄清,这里所谓“可能的”并没有已然扮演着一个完全展开的规范性标准的角色;毋宁说,“可能的”不外乎是一个标识,其中一切对社会现象、社会情境、社会实在的描述和解释都发挥着作用并影响着它。假如可以,(新)斯宾诺莎主义的视角会将社会本身解读为一种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空间,换言之,即力量(potentia)的场所。分析正是由此出发,至于其推进,则依赖于想象和试验其他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

02

内在性的生命


如果这样一种理论的焦点是可能和不可能的生命(既是个体的和集体的,也是心灵的和身体的),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说,它采取的是生命的视角。它以生命力的繁荣与扩张作为自身的参照点。如果这一视角存在一种强伦理或规范的承诺,那就是一种关于生命的核心概念,这种生命为确证、延展自身存在力量之故,有能力维系、保存自身并与他种生命形式、情态展开互动。因此,政治的、评价性的视角就要从“认同、权利和地位”转变为生存与多种存在样态、转变为最宽泛意义上的生态学:不同的生活形式怎样用一种生产性的方式共同生活或共存?哪些建制形式使得大众的力量之实现成为可能?又是哪些垄断或缩小了力量的流通与交往?

于是乎,(新)斯宾诺莎主义视角的承诺就包含着下述要素:从关乎所有这些政治的、社会的和伦理的问题的内在性视角出发。这意味着,它不从任何别的地方出发,只会从那些自身成问题的、杂多实在或存在的能力与可能性(即potentia)出发。而且,内在性视角不止于个体性的实力,亦不止于一种会占据上风的纯粹个体性的力量(无论这种力量是基于独异性的存在,还是社会中任何强有力的、占据上风的子群体)。不妨说,它是一个关于均衡、共存、力量和生命的平衡问题。所以从如此这般的视角出发,我们要追问集体性的生命形式,在其中生活的力量与权利,不管是在它们自身之内或与之毗邻的其他力量与权利都能得以持续。我们将这种视角看作是一种生命本身之问,而非统治着生命的规范与法则之问。这意味着,不存在更高或超越性的情态,并由此出发来评判或强加规范。任何政治的、社会的和伦理的规范性将必须内在于将它具身化的多种生活形式。换言之,这就为一种内在论的、批判的生命主义留出了空间。

03

激进启蒙


这则关于生命境遇及其可能性的故事蕴含着如下一条前设:在理论(或哲学或反思)和实践(或行动或经验)之间存在着一种强关联性。知道或评估那些支配着生活的境遇,也会强化或削弱实践的可持续性。此外,在斯宾诺莎眼中,知道一个人的自身的界限与可能性是通向自由的重要一步。知晓与你牵连之物,帮助你看清行动的必然性与可能性,而非无所絜矩。获得更高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从失败与成功中学习,情状之常在常新——既让我们成为其主体也屈从于它,人正是从中成长——这一切绝非外在而是内在于生命进程本身。一个求知的、鲜活的主体将会把他学到的一切融入到其生活形式与所具能力的记述之中。在此意义上,知识与力量(作为一种行动力量potentia agendi)的联系几乎是直接的。这种理性主义的视角被经典地称作“启蒙”,一种渴求知道得更多、拥有勇气求知的态度,因为一种特定的批判性知识可以是迈向解放之一步。

一切意义上大写的批判理论都是这条律令的继承者。它宣称,理论与实践的亲密联系是如下事实的必然结果:理论(或知识)自身是社会总体性的一部分,并暗含在社会总体性的统治结构与分层化的社会实践之中。知晓这些结构与实践有助于形成一种反-知识(counter-knowledge),从而为那些受制于结构与实践的人们赢获实践与生存的关联性。可以说,这种知识自然将导向一种特定形式的实践与抵抗;这种理论“工作”也因此是成问题的社会里“在物质基础持续性的转变与发展之中的一个环节”。尽管它鲜明地从属于一个新唯物主义的趋势,聚焦于身体、非人类和非理性,但正如我所尝试论证的那样,一种特定的斯宾诺莎主义也可以与上述批判理论的方案相融合,它志在从一个相当不同的、乃至是意想不到的视角阐明一种内蕴于其中的批判理论。通过主体的力量、情动与生命来思考社会,正意味着批判地思考社会。

(Saar, Martin,“Power, Affect, Society: Critical Theory and the Challenges of (Neo-) Spinozism” ,in Hartmut Rosa, Arthur Bueno, Joris Anja Gregor und Christoph Henning (Hg.),Critical theory and New Materialism,Routledge, 2021, pp.71-83   作者单位: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 译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责任编辑:马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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