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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的故事原型(五千年的点滴)

 金色年华554 2022-05-26 发布于江西

《窦娥冤》是元杂剧第一大家关汉卿的代表作,很多人都知道个大概情节。窦娥是个童养媳,但是她对婆家没有阶级仇恨,其实婆家跟她算是一个阶级,都不是富裕人家。丈夫死得早,她守寡,跟着婆婆过日子,也没想着再走一步什么的。后来有个张驴儿看上她了,想让她冲破封建枷锁,追求个幸福什么的,她仍旧不为所动,婆婆在呢,要照顾老人,不能改嫁。张驴儿琢磨着你婆婆在,所以你不能改嫁,那我就创造条件让你婆婆死呗。他给窦娥的婆婆吃的东西里面下毒,结果毒死了自己亲爹。张驴儿不干了,把事情往窦娥身上推,说是她下的毒。给县官使了钱,县官来个屈打成招。本来窦娥还是身受酷刑,坚持不招。但是县官要打她婆婆,您看这封建制度下的婆媳关系,真不能拿我们认为的普遍真理去套,窦娥为了保护婆婆,把所有罪名都招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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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被处以斩刑,临死前发下誓愿,她死时要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不下雨。这个当然是能够实现的,否则就不在戏里说了。最后,窦娥的父亲回来了,这位真是慈父,当初就是因为进京赶考没有钱,才把闺女卖了的。还真不错,考中当官了,然后就是给窦娥昭雪冤情,把坏人都法办。充分展示了专制状态下的法治原则,就是天网恢恢,官大就成。

今天说的窦娥冤的故事原型,发生在汉朝。有一位于定国,后来当了丞相。正是因为他当了丞相,还有一定业绩,所以《汉书》里有他的传记,他父亲也跟着沾光,进了史册。要不是这样,这个故事可能还流传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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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国是东海郡郯县人,这个地方在现在的鲁南苏北一带,郯县就是东海郡的首府,现在的山东郯城。于定国的父亲是郯县的狱吏,后来做了郡决曹,就是地区法院院长。据说他案子很公平,即便被他判处有罪的,也是心服口服,对他绝没有怨恨。以至于老百姓给他立了生祠,就是活着的时候就立庙供奉,叫做于公祠。历史上一般被立生祠的都没什么好下场,比如魏忠贤。不过于定国他爸爸没有遭遇到什么意外,大概是因为天高皇帝远,中央压根儿不知道这还有一个活人香火的。

窦娥冤的故事原型就跟他父亲有关,当然,他父亲没干坏事儿。事情是这样,东海郡有一个年轻守寡的儿媳妇,丈夫早早死去,还没有生孩子,就侍奉自己婆婆过日子。婆婆有点儿不忍心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过一辈子,劝她有个好人家就再走一步吧。汉朝并不鼓励寡妇守节,作为婆婆一点儿心理障碍都没有。但是这个儿媳妇在当时倒算是一个另类,坚决不肯改嫁,一定要守着婆婆过日子,我觉得应该是他们家就这个寡妇的丈夫(有点儿别扭)一个男人,死了之后就没有男丁了,媳妇再改嫁,就没人伺候老太太了。弄得老太太怪不忍心的,总跟邻居说:“我这个儿媳妇很孝顺,一直在家伺候我,日子过得苦啊,还没有个孩子,一点儿盼头都没有。我这年纪那么大了,就是年轻人的一个拖累,怎么办呢?”您注意,事情到这儿还是一片温馨,一老一小互相理解,感情融洽,和睦家庭,然后就出问题了。

突然有一天,这个婆婆上吊自杀了。要了命了,关键她是自杀,这个儿媳妇有口难辩了。她大姑子不出所料地到衙门告状,就说是这儿媳妇害了自己婆婆。地方官就把这儿媳妇抓了审问,儿媳妇当然不会承认。后面的记载是“吏验治,孝妇自诬服”,一句话很简单,大概就是屈打成招的意思,少不了斑斑血泪。当地就此结案,报到东海郡。

于定国他爸爸(以下简称于公)看到这个案子了,他认为当地审的不对,这儿媳妇伺候婆婆十几年,十里八乡都知道这是个孝顺儿媳妇,怎么会突然就把自己婆婆杀了呢,失心疯了?!所以这个判决结果不应该被核准,但是太守不听他的,大概是觉得这种民间的小案子怎么审都无所谓,反正有个结果,拿一个人正法,有个交代就完了,谁冤谁不冤不影响自己前程,谁还管那么多。至于个人的冤屈,就不在太守大人考虑范围之内了。

于公不是这样的人,否则也不会有人给他立生祠。他坚持认为这个儿媳妇冤枉,跟太守争论起来。太守不厌其烦,使出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策略,就是你说什么我都不听,就告诉你,我已经定案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得了,于公争了白天,白费劲了。最后他是放声痛哭,直接辞职了。

那个儿媳妇被开刀问斩,杀了。杀了之后,东海郡大旱三年,庄稼颗粒无收。三年后换了一个太守,他一来就面对这样的困难局面,也没什么办法,又不能人工降雨,连修渠都做不了,只能是求神问卜。这时候于公又来了,跟新任太守说了那个儿媳妇的冤情,然后说:“这是个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把她冤杀了,这三年大旱是否跟这个有关呢?上天震怒了。”

新任太守琢磨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子呗,于是亲自到这个孝妇的坟前祭奠,给她平反昭雪,表彰她的孝行。然后立刻就下雨了,这一年终于有了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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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看,这基本就是窦娥冤的故事脉络,这个东海孝妇的故事也被公认为窦娥冤取材的来源,关汉卿先生又把情节进行了丰富,而且传统戏剧里面最后必须恶人伏法,真相大白的桥段,要不然看戏的不买账。可是历史真相就要比戏剧故事残酷得多,草菅人命的太守并没有受到任何制裁,还能够把烂摊子甩给继任者,一走了之,让后来人给他擦屁股。至于大旱三年到底跟孝妇被冤杀有没有关系,这个就太难说了。当然,用现代科学的方式解释,那就只能是凑巧了。我只能说我希望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算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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