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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见面开标?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hui_001 2022-05-26 发布于广东

“不见面开标”是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办”。“不见面开标”的施行,实现了一趟都不用跑的“零跑腿”模式,不但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而且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投标成本,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同时,还可有效减少人为和人情干扰因素,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更加公平、公正。

不见面开标的优势

1、高效快捷,降低成本

目前,全国一些地方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纸质招投标文件还在广泛使用。与之相比较,电子招投标实现了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无需对纸质文件进行物料上的流转,大大节约了供应商人力、物力成本。

2、提高了专家评审效率

电子化评标与纸质文件相比,改变以往人工手动翻阅费时、费力、易漏看错看的缺点,通过电子书签、信息搜索、得分自动计算等功能,加快评审速度,提升评审质量。

3、减少干扰,促进公正

招投标工作全流程电子化,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通过系统投标环节的保密设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投标名单的泄漏,保障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评标环节通过系统功能的设置和大数据的比对,可以将评分标准中的主观分得分交由系统自动比对、畸高、畸低值标红警示提醒等,减少评标人员主观倾向性的影响,从技术上防范不公正情况的发生,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4、时间限制、地域阻隔被全面打破

不同地方的供应商无须上班时间再跑交易现场,24小时皆可提交投标文件,利用CA在家即可网上解锁投标文件。

不见面开标容易出现的问题:

1、规范相关操作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健全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对采购招投标电子化的相关内容并不健全,涉及到的内容也仅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细化内容。各级主管部门针对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这种新情况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几乎没有,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无规可依,很多时候依据经验来判断操作,容易造成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不对外开放,电子招投标数据信息不与各地共享

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以后,由于部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端口不对外开放,电子招投标数据信息不与各地共享,造成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无法获取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的各项数据信息,使各地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面临无公告信息可发布的尴尬局面。

目前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遍采取的做法是:政府采购项目各流程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操作一遍后,又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中再重复操作一遍,这样做不但大大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且有可能由于工作上的疏漏,造成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信息、招标文件内容与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的,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3、在采购评标环节还存在与供应商之间沟通不畅的情况

传统的“场内开标”,与供应商沟通非常便捷,供应商的签到、投标文件的解密、二次报价的提交以及评委在评审过程中的询标等通过面对面交流很容易实现。但在“不见面开标”的情况下,所有的指令都必须以网络通讯的方式发出,作为管理端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指令发出,而供应商是否收到指令并及时做出回应,这类问题是“不见面开标”时经常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4、线上功能演示,评审质量难以保证

政府采购实行“不见面开标”以后,原来场内评标能够顺畅进行的样品评审、软件功能演示等面临着如何进行线上评审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是要求投标人在评审期间通过线上提供样品的视频或是线上进行软件功能演示,虽然这解决了能够评审的问题,但是对评审的质量,实在难以保证。

5、邮寄的方式递交材料,容易产生问题

政府采购实行“不见面开标”以后,为了减少废标率,各地普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存储在U盘里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此容易产生较多问题:

(1)通过汇总收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名单,就会很容易知晓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情况,容易出现投标单位名单泄漏的情况;

(2)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管,容易出现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风险,如果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公证处公证封存,又会产生较高的公证费用。

(3)如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邮寄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超过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而造成无效标,容易造成对投递时间节点、是否投递到位等细节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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