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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秦帝国(二)始皇大管控

 奥卡姆剃历史 2022-05-26 发布于北京

摘要

至于坑儒,发生在焚书事件的第二年,那基本上是渴慕求仙的秦始皇与方术士之间的一场争斗,只不过有几个儒生管不住自己的嘴,非议了几句,连带着被扔进了坑里,所以被命名为“坑儒”。

这事儿如果是真的,也基本上和儒生没关系;而实际上,司马迁撰写《史记》的原始材料《秦纪》中并无坑儒的记载,而《史记》中记载的坑儒事件,到底是不是司马迁写进去的,他又是根据什么写进去的,这都是一笔糊涂账。

 《秦始皇》 作者 裴季桐 版权所有 请勿他用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扫六合,完成建立大一统帝国的伟业,他定都咸阳,置百官,设郡县,职能分明,官吏到位,帝国的架构初立,再看秦始皇在这一年连续出台的管控大政策——

禁私藏兵器。大规模收藏、销毁散落在民间的兵器,并全部送往咸阳,化为铁水铸成巨钟及12个巨大的金人,据说每个金人重1000石,大约有30吨重吧。

夷平六国军事要塞。天下归一,再无内战,六国筑就的各种军事堡垒、要塞、壕沟、城郭,尽数夷平,此既是安民,又是防变之策,所谓“初一泰平,堕坏名城,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地势既定”,更兼有利交通之义。

徙天下豪强富户共计12万户于咸阳。把六国的豪强富户尽数迁至咸阳,势力再大,离了故土,也就是虎落平阳,掀不起多大风浪,这就是所谓的“强干弱枝”之计,做大行政管理的官僚系统,减少宗族豪强势力的干预。只是这史书所记的12万户,这个数字着实有些吓人,一户按五口人计,就是六十万,可这种豪强富户哪一家子没有几十口人?这样算下来数字更是惊人,要知道秦国在统一六国之前,全国人口也不过就三百万,这往咸阳一个地方一下子就迁百万人口,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么多的人口一下子迁到咸阳,吃住日常消耗,哪一个问题也不容易解决。迁肯定是迁了,也不少,但12万户这个数字,可能也就是随手一写吧。

书同文、车同轨、开直道、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等等这些就不细说了,大家都知道。我们惟一需要理解的是,这几件事确实意义重大,但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一纸命令即刻全国统一,很简单的事情一样,不是的,就拿最简单的统一文字来说,直至秦帝国覆亡,文字其实也并未达到全国统一的水平,迟至汉武帝时代,文字才逐步走向定型。除了这些具体事物要求统一之外,秦帝国还特别注重以法律手段干预民风民俗的统一,要求以秦地风俗推行全国,所谓“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主,去其邪僻,除其恶俗”,期望建立新的道德秩序,表现出了帝国对于文化统制的极端严厉。

至于著名的焚书、坑儒,因为它关系到言论的管控,思想的统一,所以也在这里简单说一下。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并非帝国刚刚统一之时,而是在其后七、八年的时间,也都有各自的原由。

焚书一事发生于公元前213年,是在皇宫的一次盛宴上,由一通马屁而引发的事件。在这次盛大的晚宴上,仆射周青臣举杯祝兴,拍了一通始皇帝的马屁:想当初咱秦国也不过千里之地,全是因为您老人家神灵圣明啊,平定海内,日月所照,全都臣服于您,特别是您实行这个郡县制,没有了诸侯,人人安乐,再无战争,咱大秦帝国,那肯定会传之万世,从上古以来都没有哪个能有您老人家这样的威德啊。

周青臣本来也就是说个场面话,烘托一下气氛而已,谁知这番话惹怒了一个人,就是博士淳于越,他色厉言疾,“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淳于越其实这是又挑起了分封还是郡县之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秦帝国统治八年,推行各种大一统的强制政策八年之后,居然在庙堂之上,还有人重弹分封强于郡县的论调,这说明了什么?

一方面说明了帝国统治的思想根基并不牢固,政策实施可能也并不是很成功。另一方面,从淳于越所言的“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也就是淳于越说“现在只有这些行政上的大臣,而没有诸侯拱卫,万一有点动乱啥的,谁能来救场呢?”从这些话中,是不是隐约会感觉到有一丝不安的气味,或许,在那个时候,秦帝国统治的人民,黑暗而沉默的海水,已隐隐有了不安分的气象。

秦始皇自然听得出淳于越话中的深意,并未立刻做什么表态,只是让大家就这个话题敞开议议。

当初倡导郡县制的廷尉李斯此时已是丞相,自然不能容忍在八年之后还有人敢在庙堂之上挑起这种争议,他首先指责淳于越为“愚儒”:“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始皇帝您老人家建立的功业,哪是这帮腐儒能理解的了的,淳于越所说的是上古三代的事,有没有还不一定呢,哪能拿来指导今天我们伟大的事业呢?我们现在天下已定,有法可依,老百姓就应该耕种务工,有知识、识字的人就应该去学习我们的法律规定以匡正风俗。可现在这些人打着古人的旗号,非议我们今天的事业,迷惑扰乱了老百姓的头脑。

李斯愤而建议,“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令者,以吏为师。”

这样才引发了焚书一事。

从李斯所言,体现的是法家的极权思想,只留下秦国的史书及技术类书籍,而诗、书诸子百家无留存的必要,公家图书馆保存一套就行,民间的全部烧掉,今天再有敢谈论诗、书的,全部砍头;有以古非今、妖言惑众的,灭其三族;有知情不报的同罪处罚。

够狠!但更重要的是这句话,“若有欲学令者,以吏为师”,吏就是博士官,有想学我们的制度法令的,这些博士官就是你们的老师,这句话的本质是,以后禁了私学,只有官学!

秦始皇听了李斯所言,只说了一个字,“可”。

这就是焚书的前因后果。事实上,这次焚书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并无我们想象中的大,最起码没有后来项羽进咸阳放的那把火引起的损失大,它更大的影响体现在心理上,它作为秦始皇“暴政”的一个体现,成为中华文明史中的一道深刻而黑暗的印痕,它提示着我们文化的脆弱和延延续的重要性。

至于坑儒,发生在焚书事件的第二年,那基本上是渴慕求仙的秦始皇与方术士之间的一场争斗,只不过有几个儒生管不住自己的嘴,非议了几句,连带着被扔进了坑里,所以被命名为“坑儒”。

这事儿如果是真的,也基本上和儒生没关系;而实际上,司马迁撰写《史记》的原始材料《秦纪》中并无坑儒的记载,而《史记》中记载的坑儒事件,到底是不是司马迁写进去的,他又是根据什么写进去的,这都是一笔糊涂账。

秦始皇连续放出这么多大招,算是从上层建筑上把帝国的架子给搭了起来,那么这个新生的帝国又是如何将自己的意志由上至下贯彻到这个辽阔疆域之中的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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