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是: 男方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怎么办?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这里涉及到婚前房屋的财产所有权,也就是财产关系和婚姻关系,要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但是又要统筹安排。 您要在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明两个方面着力。特别是要收集、整理购买房屋、恋爱结婚这两个方面的重要证据。 一、关于房产 (一)您需要证明 女方起诉要求分割的房产,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您个人全款购买,您已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署名为您一个人的姓名。 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是因为女方以加名为结婚的前提条件。 男方希望结婚,且相信女方的承诺,所以加名。 (二)您要准备的证据材料主要有 房屋买卖合同(您与开发商为案涉房屋所签署的); 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或发票); 付款凭证(您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 发票(开发商出具的您购房付款的证明);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那就是一次性付清的转账证明、发票; 款项来源证明(存款,工资收入,股票或股份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等的证明); 房产权属证明(加名前后的两本房产证,或者房屋登记信息); 水、电、煤气、网络等的开户证明和交费证明; 女方要求加名的证明(聊天记录、短信、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二、关于婚姻 男方、女方是如何结识的? 相亲,是有介绍人还是网络结识? 结识及恋爱过程证明(聊天记录,微信,证人证言,书面材料等) 结婚证; 三、您的抗辩理由 1、所涉房产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您全款购买。 2、加名(赠与),不是本意,不是自愿,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女方的要求,是附条件的,是以结婚并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3、女方系相亲对象,她提出结婚就必须加名、加完名立即就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其行为目的明确、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质。 4、婚龄仅仅一天。 基于上述理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不支持女方的财产分割要求,同时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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