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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长有天命: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

 风声之家 2022-05-28 发布于江苏

原创 忠一其心 黄帝内经参详 2022-05-28 08:37 发表于山东

经过艰难跋涉,今天终于可以结束对本篇大论的解读了。

先附录黄帝和岐伯之间最后一次问答原文如下: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岐伯曰: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汗之下之,寒热温凉,衰之以属,随其攸利,谨道如法,万举万全,气血正平,长有天命。

帝曰:善。

一、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黄帝对岐伯刚才的应答颔首称善。

“病之中外”即病之内外,病有内外,治有表里。

“何如?”即如何调治?

黄帝前文也问过一次“病之中外何如”,岐伯答之以标本先后之治,根本原则还是治病必求于本。当黄帝再次对同一个问题发问时,岐伯又答之以阴阳调气之法。这是岐伯前后两次对同一个问题回答的不同之处。

二、岐伯曰: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

《素问·举痛论》黄帝讲:“百病生于气。”三分治疗,七分调养。岐伯面对这同一个问题答之以标本先后之施治,而此处则侧重阴阳内外之气调。

“调气之方”即调和气血的方法。“方”为方法。方法以目的为行动指南,即前文岐伯所言“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

“必别阴阳”。所调之“气”无非“阴阳”,故必先别阴阳之气,在经有阴经阳经,在脏腑有阴脏阳腑,在内外有内阴外阳,在表里有表阳里阴,在上下有上阳下阴,等等。

“定其中外”。此承黄帝“病之中外”而言,中为内为阴,外为阳。“定”为“确定”,“其”代指病位。确定病位在于内阴还是外阳。

“各守其乡”。病位确定以后,调气所主攻之病所方向亦得以确定,或为内,或为外,即下文所谓“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守”为持留,“乡”通“向”,即病位之所。

“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内外者即病之中外。在内者,《素问·决气篇》岐伯讲:“六气者,各有部主也。”调治精、气、津、液、血、脉之六气,在外者,调治风寒燥湿热火邪客六气。

三、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汗之下之

阴阳有失调,病情有轻重,王冰注曰:“气微不和,以调气法调之;其次大者,以平气法平之;盛甚不已,则夺其气,令甚衰也。”张介宾注曰:“微者调之,谓小寒之气,和之以温;小热之气,和之以凉也。其次平之,谓大寒之气,平之以热;大热之气,平之以寒也。盛者夺之,谓邪之甚者,当攻而取之,如甚于外者汗之,甚于内者下之。”

需要注意的是,“汗之下之”是对“盛者夺之”的补充说明,其和前三者并非并列关系。攻夺之法,乃不得已所用之法,毕竟汗之下之是要伤津耗气的,医者仁心,调平不得,方用攻夺。

四、寒热温凉,衰之以属,随其攸利

调、平、夺之法毕竟是药治调气之法,并非素常导引行气之法,故药治宜寒宜热,宜温宜凉,各有所宜,总之以衰减病证之内外所属为宜,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以随病势之所利为准。

五、谨道如法,万举万全,气血正平,长有天命

“谨道如法,万举万全”。此承上文为言。谨守斯道,如法令之必行,要道必行则万无一失,故不会再出现前文如黄帝所言“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那样的情况。

“气血正平,长有天命”。调气之法,落实到“气血正平”上来,血为气之母,气为血之帅,《素问·调经论》黄帝讲:“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岐伯讲:“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血气和则正平,正平则能尽天命,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岐伯所言:“谨道如法,长有天命。”

六、帝曰:善。

黄帝不但是对岐伯刚才的应答颔首称善,而且还是对岐伯在《素问·至真要大论》中所有的应答颔首称善。

终于将《素问·至真要大论》精读完毕了,明日将开始对《素问·六微旨大论》的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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