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羟色胺综合征 Serotonin syndrome (serotonin toxicity) 5-羟色胺,又称为5-HT、血清素、Serotonin。 5-羟色胺综合征,又称为血清素中毒,可能会危及患者生命。 常描述为精神状态改变、自主神经过度活跃、和神经肌肉异常的三联征。 本质上,和中枢神经系统内的5-羟色胺能活性增强相关。 可见于治疗性药物使用、非故意性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自我投毒等情况。 5-羟色胺综合征,在本文这里简称为本症。 流行病学 本症,可见于所有年龄段,包括新生儿和老年人。 人们认为,随着5-羟色胺能药物使用的不断增加,该病的发生率日益升高。 抗抑郁药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可能是导致本症中最常见的一类药物。 药理学、细胞毒理学、病因 在中枢神经系统中,5-羟色胺主管调控注意力、行为、体温调节。 在周围神经系统中,5-羟色胺参与调节胃肠运动、血管收缩、子宫收缩和支气管收缩。 5-羟色胺也存在于血小板中,会促进血小板聚集。 本症的原因,可能是所用药物组合有增加5-羟色胺能神经传导净效应。本症通常与同时使用两种5-羟色胺能药物有关,但也可见于5-羟色胺特别敏感的患者,开始单用一种5-羟色胺能药物之后,或增加5-羟色胺能药物剂量之后。 临床特征 本症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反映了5-羟色胺能活性程度。 ①精神状态改变,可包括焦虑、躁动、定向障碍和激越性谵妄。患者可能易发生惊恐。 ②自主神经表现,可包括出汗、心动过速、过热、高血压、呕吐和腹泻。 ③神经肌肉活动过度,可表现为震颤、肌阵挛、反射亢进和双侧巴宾斯基征。 病史 患者的病史,应包括所用处方药、非处方药、违禁物质及膳食补充剂的详细说明,以及用药和计划的任何改变。 体格检查 典型的生命征异常包括:心动过速和高血压,但是严重的患者可能出现过热、以及脉搏和血压剧烈波动。 诊断和诊断标准 本症使用亨特标准仅根据临床情况诊断;详细的病史以及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至关重要。 满足亨特标准,是指患者必须已经使用了5-羟色胺能药物、并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①自发性阵挛 ②诱导性阵挛、伴激越状态或出汗 ③眼阵挛、伴激越状态或出汗 ④震颤伴反射亢进 ⑤张力过高、伴体温>38℃,再加上眼阵挛、或诱导性阵挛 典型的生命征异常,包括心动过速和高血压,但重度病例可出现过热、以及脉搏和血压的剧烈快速波动。 治疗 处理本症的5个核心原则为: ①停用所有5-羟色胺能药物 ②提供支持治疗,使生命征恢复正常 ③采用苯二氮卓类药物镇静——地西泮 ④应用5-羟色胺拮抗剂——赛庚啶 ⑤症状缓解后,评估是否需要重新使用能致病的5-羟色胺能药物 →对于轻度患者,停用致病药物、给予支持治疗、和苯二氮卓类药物进行镇静通常已足够。 →中度患者则需要采用更积极的方法来治疗自主神经不稳,可能需要采用5-羟色胺拮抗剂治疗。 →过热患者的病情危重,常需要麻醉和气管插管。 →标准治疗方案如下: ·供氧,将SpO2维持在≥94% ·静脉补液、以纠正容量不足 ·持续的心脏监测 ·纠正异常的生命征 ●建议使用地西泮镇静,以控制激越状态以及纠正轻度增加的血压和心率。 ●对于重度高血压和心动过速的患者,建议使用短效药物治疗,如艾司洛尔和硝普钠。 ●对于由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导致低血压的患者,建议采用低剂量直接作用的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治疗,如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不推荐使用多巴胺。 ●控制过热至关重要,包括消除肌肉的过度活动。对于体温>41.1℃的患者,推荐立即进行镇静、麻醉、和气管插管治疗。 ●如果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和支持治疗,未能改善激越状态及纠正生命征,建议采用赛庚啶治疗。 解毒剂:首选赛庚啶,不推荐使用奥氮平和氯丙嗪。 赛庚啶是H1受体拮抗剂,对5-羟色胺1A和5-羟色胺2A有非特异性的拮抗作用。该药也有较弱的抗胆碱能活性。 赛庚啶有4mg片剂。该药作为5-羟色胺综合征的解毒药时,推荐起始剂量为12mg,之后每2小时给予2mg,直至观察到有临床反应。赛庚啶只有口服剂型,但可将其磨碎后经鼻胃管或口胃管给药。 赛庚啶可能导致镇静,但是该作用与治疗目标一致。而且,赛庚啶作为非特异性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可通过逆转5-羟色胺介导的血管张力增加,引起短暂的低血压。通常静脉补液对这种低血压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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