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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行政诉讼e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随手一阅 2022-05-30 发布于浙江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行政领域争议频发。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公平公开公正审理和生效裁判切实履行,浙江省天台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主动担当作为,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创新开发“行政诉讼e监督”数字化应用,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参与、全链条监督、全方位跟踪,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政府法治建设水平。该项目已被省人大纳入全省法治政府监督数字化应用试点。

全流程参与:矛盾化解更有效

2020年8月,某村范大爷发现邻居陈某将其原有房屋拆除并抢建成新房,新房高度超过旧屋的高度,导致范大爷家房屋通风采光严重受限。反复沟通无果后,2020年8月14日,范大爷书面向被告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问题。经查,陈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该建设行为违法。2021年12月2日,县行政执法局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对原有房屋拆建部分未经审批的行为予以改正,并处罚款1720元。陈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该处罚决定。

案件通过“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分流至县社会治理中心,由被诉行政机关自行化解。在化解过程中,行政机关发现,原告陈某系缺房户且经济困难,若拆除案涉房屋将严重影响其生活。但陈某建房行为确实影响范大爷家房屋采光且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现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有法律问题。为妥善解决争议,天台县行政执法局通过“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调解模块联系陈某所在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共同组织范大爷和陈某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案,陈某自愿降低房屋高度并补办建房手续,案件得到完满解决。

据悉,“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以浙政钉为基础平台,以“共享法庭”为解纷主阵地,将全县所有行政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以及县域内所有调解组织作为用户导入系统,形成统一的行政争议解纷组织。截止目前,“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已汇集共2500多名奋战在各行业的调解员。行政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邀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诉前矛盾化解。

全链条监督:权力行使更规范

2021年11月,某村委会委员会因案外人侵占其所有的集体土地进行低丘缓坡综合立项开发,向所属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地块立项开发依据。此后,因不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该委员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并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案件进入审理后,县法院通过“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将信息通报被诉行政机关的人大监督小组并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在庭审中,人大监督小组发现,此案信息公开主体为本案被诉行政机关,但如果有关山林管理部门、项目建设部门也能公开部分信息,将有助于妥善解决该争议,于是通知有关机关配合被诉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经过三部门的信息综合后,原告某村委会对信息公开结果表示满意,遂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宪法,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具有监督法院、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天台县人大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以人大监督小组的形式通过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答辩,监督法院依法公正公开审理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有力促进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规范行使,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全方位跟踪:行政决策更科学

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将法律规定的人大职能“落地”,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一直是天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良其思考的重点。

“民告官”案件一头是人民群众,一头是政府机关,与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监督公权力的职能高度契合。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应运而生。在行政诉讼e监督系统驾驶舱中,全县行政机关涉诉案由、案件数、败诉数、败诉原因等系统参数一目了然并实时更新。对于行政发案数居高不下的单位,对其进行专题询问,对败诉案件中涉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或者不按时履行生效判决的,将视情形进行专题质询,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进行全方位监督。

此外,天台县人大和县法院还联合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平台,定期发布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将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推送给对应职能的行政机关,提示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谨慎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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