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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男重后妻,女望前夫,宁可穷死,不娶生妻”,啥是生妻?

 关山听风 2022-06-02 发布于湖南

农村俗语“男重后妻,女望前夫;宁可穷死,不娶生妻”,说的是封建社会时期农村底层人物的婚姻问题

这句话前面一句还好理解,后面一句中的生妻”是最容易误解的,如果我们不了解封建社会那段最丑陋的婚俗,就会在“生妻”理解上南辕北辙。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封建社会时期农村底层人物的婚姻背景,本文先从“生妻”说起,这样就可以准确理解这句俗语。


封建社会时期农村什么是“生妻”?

“生妻”语出《文选·李陵<答苏武书>》:“老母终堂,生妻去帷。”原指年轻的妻子,后指有丈夫的女人,又叫活汉妻、活人妻等,是封建社会一种难以启齿的婚姻习俗。

现在很多人因不了解明清时期底层社会这一婚俗,想当然地把“生妻”理解成被丈夫休掉的女人,或者长年在外做生意人的妻子。试想,已被丈夫休了的女人,就不是原来丈夫的妻子了,等于现在办了离婚手续,自然就不再是前夫的妻子,他们之间就没有夫妻关系,所以也就不是生妻了。

长年在外做生意人的妻子,能“娶”吗?当然不能,娶了就是“霸妻”在封建律法中是重罪,现在是重婚罪。因此,他们最多也就是私通而已,做“露水夫妻”。很明显,“生妻”就是有丈夫的妻子,古代有丈夫的妻子也能娶来做妻子?当然可以。这样回答可能让现在很多人崩溃,但历史实际确实如此。

这还得从中国古代婚姻习俗的一种陋习“典妻婚”说起。


典妻婚就是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甚至到了民国时期一段时间,男人因生活所迫,日子过不下去了,把自己的妻子租典给他人使用,这是当时的一种婚配变通形式。

典妻婚听起来不符合封建伦理道德,那不是社会乱套了吗?不是直接打脸儒家的卫道士们吗?但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却真实存在,且成为俗规。

典妻虽然是让封建社会羞于启齿的一种临时性的婚姻,但民间还大模大样的讲究一种仪式感,有一整套的程序,如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这样才是“名正言顺”。

典妻须订立契约。契约写明出典妻时间、租价及备注事宜。典妻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租妻,一种是借妻。租妻三至五年,借妻一到两年。一旦契约生效,男人的妻子就归承租人使用,直到契约到期。在典妻期间,出租人依然是被典女人的合法丈夫,但在此期间,被典的女人与承租人生活在一起,丈夫不能与妻子同住,所生育的小孩归承租人所有,契约期满后仍然回到丈夫家里。

据史学研究资料,我国古代典妻婚发端于汉代的暗娼,宋代正式在民间形成,到元代,在民间已形成一种风气,官方也曾下令禁止,可社会有需求,造成禁而不绝。到了清代,典妻婚现象就非常普遍了,用“全盛”来形容也并不为过。“典妻”这个词也就常常出现文人墨客的文章里,地方史志也有记载。


典妻婚在古代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战乱和人民生活极度贫困所引起的。毛泽东1930年10月写的《兴国调查》有这样一段:

“在兴国,地主和富农不仅有妻,还有若干妾,中农的百分之十,贫农和手工业者百分之三十,游民的百分之九十,雇农的百分之九十九,连妻子都没有。”

我们不难推想封建社会时代农村娶不到妻子的情形,游民的百分之九十,雇农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没有妻室,需求量有多大。典妻婚与看似封建礼教相悖逆,相冲突,但是,古代讲究“无孝有三,无后为大”,当“断子绝孙”的威胁直接关系到家族的兴衰存亡时,封建道德和女人的贞洁观不得不作出妥协,只好服从“传宗接代”,才使典妻婚成为社会俗规。当然,历朝历代的法律对典妻都有明文规定禁止,社会现实又使得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不得不做出让步。

典妻婚当时在全国很普遍,尤其是江浙比较盛行,只是各地名称有差异,如东北地区,“典妻婚”被当地人称为“拉帮套”。这些被典出去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上被称为“生妻”或者“活汉妻”,也就是说娶的临时妻子,背后还有一个合法丈夫。


男重后妻,女望前夫

“男重后妻”之中“后妻”的理解,应理解为续弦,为什么呢?如果男富裕人家,有三妻四妾,他还在乎后妻么?这里说的是旧时一般的人家,只能一夫娶一妻就不错了,更多的穷人打光棍。娶原配妻子时,由于男人年轻不懂事,对原配妻子并不很看重,只有当原配妻子死去后,才感到丧妻之痛,经历过痛苦的男人,对续弦的妻子格外看重。

这里要注意的是,封建社会没有离婚之说,只有休妻之说。“男重后妻”说的明显不是休妻,而是前妻死了,再续弦,为后妻,所以才值得珍惜,唯恐再次失去妻子。丈夫对后妻什么事都让着她、依着她,在外人眼里,自然也就有了男人看重后妻的印象。这种知道迷途知返的男人,在古代男权社会中,能珍惜一回女人,也算得上是不错的男人了。

“女望前夫”,就是曾经丧夫的女人再嫁后的心境。封建社会中底层女人守寡后,并不遵从“从一而终”的礼教制度,她们连生存都成问题,哪能一辈子守寡。在封建社会时期,能安心守寡,守着丈夫留下的田产度日,也是要有经济基础的,是有阶级之分的。

富裕人家的女人丧夫,自然要“从一而终”守寡,而贫穷人家的女人丧夫,为了活下去,只能再嫁,或者“招夫”,那时农村寡妇再嫁并非难事,还是俏货。比方说,清代嘉兴著名学者朱彝尊的乳母,辞别朱家后,“十年之中凡五嫁”。鲁迅写的《祝福》中,祥林嫂二十六岁守寡,被婆家强行扭上轿,嫁给了贺老六。


男人年轻时对原配妻子往往不珍惜,而女人则不同,往往忘不了原配丈夫,毕竟女人把第一次婚姻看得很重,自然也就难以忘怀。因此,女人再嫁以后,不管后夫要弱于前夫,或者强于前夫,都喜欢拿后夫与前夫做对比。这就是再嫁女人一种很自然的心态。

宁可穷死,不娶生妻

古代还有一句俗语“宁娶亡夫寡,别娶活汉妻”。封建社会时期,富人妻妾成群,而穷人光棍汉一大堆。说实在的,那些光棍汉能娶到寡妇和被人休掉的女人,也算是幸运者,至少可以实心实意过日子,还可以生育儿女,传宗接代,到老时,妻子还是自己的。至于什么封建道德,当典妻婚成为当时的俗规后,封建礼教和道德底线就成为一个虚伪面具。娶寡妇和被人休掉的女人,比租妻和借妻,在道德上和面子上要好得多。

而娶生妻,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婚姻,是再连寡妇和被人休掉的女人都无法娶到的时候,一种权宜之计,也是娶不到妻子的无奈之举。一些人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问题,更多的人是为了能得到子女,能传宗接代。生妻是别人之妻,契约期到就得送还给原来的丈夫,自己到老还是守孤凄。再说,租借别人的妻子,也得花费一笔费用,得用力气去挣。


“宁可穷死,不娶生妻”并不是什么金玉良言,说白了就是一种自我安慰,更多的是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的心态。从当时社会背景和环境来看,就是一种看似站在封建道德的制高点上做人,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似的人物。宁可过穷日子,也不想挣血汗钱,不屑去典妻。

总而言之,农村俗语“男重后妻,女望前夫;宁可穷死,不娶生妻”是一句带有封建时代烙印的俗语,描绘的是当时的一种底层农民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心理,从现在人的角度来说,这句俗语已经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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