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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说《论语》:八佾篇(二十一)

 素說 2022-06-02 发布于江苏
  一、原 文  

八佾第三

03.21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二、释 解  

鲁哀公向宰我询问社主的事,宰我说:“夏后氏以松树作社主,殷人以柏树作社主,周人以栗树作社主。用栗树的目的是要让民众百姓感到战栗畏惧。”宰我虽知道夏商二代到周的社主变迁,但并没有把握到“郁郁乎文哉”的周礼,以栗树为社主的人文内涵,因而附会于使民战栗。先师听到后,说:“先王选择栗木作社主,是栗木有安养民生的仁德。礼是针对当下从善的心安,是向着未来的顺道自觉。做成的事用不着去解释,做完的事用不着去挽回,过往的事用不着去追究。”

  三、释 字  

谏(諫)

《说文》:諫:证也。从言柬声。古晏切。

《约注》:諫:田潜曰:“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谏字下引《说文》:'正也。’慧琳先引《周礼》郑注云:'谏,正也。以道正人也。’次引《说文》亦云:'谏,正也。’可证许、郑训谏为正相同。大徐本以谏次证,浅人以为互训,遂窜改之。”舜徽按:《玉篇》谏下云:“正也,间也,更也。”其第一训,盖本许书;二、三两训,则取之《白虎通·谏诤篇》,以双声为解也。

《玉篇》:諫:柯雁切。正也,间也,更也。

汉字“谏”,从言柬声。本义为以正道直言规劝,以正人之邪曲、过错,引申专指纠正君主或尊长的过失,又指进谏的话,又引申为纠正、更正、挽回等义。又通“间”,表示离间、挑拨等义。

《说文》:咎:灾也。从人从各。各者,相违也。其久切。

《约注》:咎:段玉裁曰:“灾当是本作烖。天火曰灾,引申之凡失意自天而至曰灾。”舜徽按:咎字从人从各,与兴字从舁从同,意适相反。盖众志可以成城,孤行则足取祸,先民造字之际,垂训深矣。

《广韵》:咎:愆也,恶也,过也,灾也。从人各。各者,相违也。

汉字“咎”,从人从各,一说“各”作别解,乃互不相合之意,人与人各是其是,各行其私,便彼此相违相负,缺乏一种共同认识与一致行动,而自然产生种种过失,故作”灾”解,乃祸殃之称。一说“各”表示到来、格至之意,表示上天对相违天道之人的罪过而降下的灾祸。本义是人与道相违而遭至的灾祸,引申为罪过、过失、责罚、追究罪过等义。

  四、素 说  

前一章通过先师“《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教导,让人们体悟在礼乐仁德文明浸润涵养下的人们抒发情感和合道义的自然,从而把握“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明修养仁德谐和至善周遍的自在。本章通过宰我附会“栗”为“使民战栗”的言说,先师的“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的教导,让人们体悟把握“郁郁乎文哉”的周礼是“监于二代”的,对二代不能彰显人文关怀仁德的清理舍弃,周礼是向着未来彰显从善自觉的,不是追究过去的,否则就会产生“栗”是“使民战栗”的错觉,使得让尽现人文关怀的周礼之善被遮盖隐蔽。

鲁哀公向宰我询问社主的事,宰我说:“夏后氏以松树作社主,殷人以柏树作社主,周人以栗树作社主。用栗树的目的是要让民众百姓感到战栗畏惧。”宰我虽知道夏商二代到周的社主变迁,但并没有把握到“郁郁乎文哉”的周礼,以栗树为社主的人文内涵,因而附会于使民战栗。先师听到后,说:“先王选择栗木作社主,是栗木有安养民生的仁德。礼是针对当下从善的心安,是向着未来的顺道自觉。做成的事用不着去解释,实行了的事用不着去挽回,过往的事用不着去追究。”

本章需要注意的有四点:一是“社”是指“社主”,古时,社坛并不建庙,只栽树作为神主。“社木”是作为社主神灵凭依树木,不是指用木制作的牌位或本制的神像。这反映在汉字“树”和“木”的字义异同之中。“木”本指自然生长于野外的“树木”,而“树”则是由人从野外自然状态下,种植或移植的树木。“树”的甲骨文从又从木,像以手植木之形。《说文》:“树,生植之总名。”《广雅》:“树,种也。”《徐锴》曰“树之言竖也。”《广韵》:“树,立也。”《广韵》:“树,木总名也。树的本义是种植,引申指树立,又引申为木本植物的总称。因此,社木,即指社树。黄瑞云《论语本原》中说“古代建社必植树,社树乃成为神所凭依。《庄子·人间世》'匠石至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淮南子·说林》'故侮人之鬼者,过社而摇其枝’,说的都是社树。《白虎通》说得更为明白:'社稷所以有树何也?尊而识之,使民望即见敬之,又所以表功也。’哀公所问,即问社所植之树。后世的土地庙,这些土地神属于村社,职位低卑,与建邦立社之社,相距悬殊,但村社仍是建邦立社之社的遗留,两者有直接的联系。土地庙往往依凭一棵大树,也正是古代社树的延续。”二是注意“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中所隐含的三代道义信仰的变迁。“松”以其四季常青的高大端庄给人“忪然敬畏”之感;“柏”以四季常青的肃穆迫近给人“促迫惧怕”之感。夏商二代所选社木,确实有使民畏惧臣服之意。因而,宰我自然以夏、商二代的社木推演得出,周礼社木的“栗”有使民“战慄畏惧”之意。其实从具体的树形上看,栗树是落叶乔木,没有松柏四季常青的特点,周人选择了栗木作为社树,是继承了二代,但并没有继承社木给人的忪然畏迫,而是以彰显人文的养护民生的栗木。这正是孔子前面所说的“周监于二代”的“郁郁乎文哉”。对宰我的错误解读,孔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导其要“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三是注意“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是指对待夏商二代所选择的社木——松柏“使民忪然畏迫”的否定,同时对当下周礼所选择栗树为社木的肯定。因此,“成事”、“遂事”、“既往”所指都是夏后氏和殷人。四是注意本章文本前后是保持着逻辑同一的,并没有不自洽的地方。现在诸多释解者,无法让宰我的言说和孔子的言说之间有个较好的逻辑自洽。因而无法把握到孔子教诲的内涵和深意。从宰我从夏商二代的理义盲目推演到周礼所产生的错误结论之中,孔子进行了纠正和教导,并告诫其“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提醒人们注意,诗式易象思维的推演联想,并不能漫无目的而无约束的,是要注重历史事实和当时的人文事实的。二千多年后的今日,我们重温《论语》文本,理性的人们还能清晰地感受到孔子的伟大:孔子的伟大并不在于他的“理想主义”,而在于理想是以“经验主义”为前提和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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