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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称呼自己?字字有深意!

 昵称65829145 2022-06-03 发布于广东

今天用于自称的第一人称代词只有一个,就是“我”。不过在古代,古人用于自称的字眼可谓丰富多彩,除了最常用的第一人称代词:我、朕、吾、余、予,还有谦称。古时最常用的贬称自己的谦辞,单字的有愚、卑、敝、鄙、窃,单字以上的有“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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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我”。

《说文解字》:“我,施身自谓也。”意思是施加于自身而自称,就是对自己的称谓。

甲骨文字形“我”是一个象形字,而且是一个独体象形字,乃是兵器之形:右边是一把长柄,左边是三枚锯齿,中间的锐角形是连接的部分。

那么,“我”到底是怎么从兵器转变为第一人称代词的呢?

甲骨卜辞中“我”字出现得非常频繁,而且都是殷商的自称,因此“我”作为兵器,可以视为殷人对本国强大武力的炫耀,表达的是对本国所制造的武器之精良的自豪之情。比如“我伐羌”、“我其逐鹿”之类的卜辞,虽然已经用作第一人称代词,但是“我”作为兵器的影子仍然若隐若现。

不过有趣的是,后世使用“我”来自称的频率却大为减少。北宋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八“技艺”章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

按照礼节规定,跟别人说话提到自己的时候,要谦称自己的“名”,比如诸葛亮,名亮,字孔明,他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就要谦称“亮”,别人跟他说话的时候,要尊称他的字“孔明”。但姓许的方士极其“傲诞”,傲慢狂妄,跟别人说话的时候非但不谦称自己的“名”,而且无论贵贱皆自称“我”,以至于时人给他取了个绰号“许我”。

由此可见,北宋时期人们还很忌讳以“我”自称,因此姓许的方士以“我”自称竟然被沈括郑重其事地记载到《梦溪笔谈》之中。

究其原因,大概因为离殷商日远,“我”作为兵器的本义虽然早已失去,但“我”从戈的阴影尚在,后人没有殷商之人“取戈自持”的炫耀和自豪之情,相反对兵器所代表的武力非常排斥和忌讳,因此才会出现这种不以“我”自称的有趣现象。

0 2

凡是中国人都知道,皇帝自称为“朕”,此属皇帝的专用称谓,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准使用,否则就是僭越。不过,这个专称是从秦始皇才开始使用的。

东汉学者蔡邕在《独断》一书中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朕,我也。古者尊卑共之,贵贱不嫌,则可同号之义也。尧曰:'朕在位七十载。’皋陶与帝舜言曰:'朕言惠,可厎行。’屈原曰:'朕皇考。’此其义也。至秦天子,独以为称,汉因而不改也。”

0 3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吾”字,金文中才开始出现,这说明至迟到周代时已经使用“吾”来自称了。

《尔雅·释诂》:“吾,我也。”《说文解字》:“吾,我自称也。”

那么,同属自称,“吾”和“我”有什么区别呢?

这个区别很有趣:“吾”不能放在动词后面作宾语。庄子在《齐物论》中将“吾”和“我”连用,非常形象地展示了二者的区别:“今者吾丧我。”意思是:如今我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吾丧我”绝对不能说成“我丧吾”。

0 4

“余”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在殷商汉语中的使用处于鼎盛时期,甲骨卜辞中商王和占卜者都以“余”自称,《尚书》诸篇中更是屡屡出现这个自我称谓。

那么,“余”是怎么演变为“我”的自称的呢?

“余”的甲骨文是一个象形字,上部是一个尖屋顶,中间是横梁,下部是木柱支架。因此“余”的本义为房舍。

章太炎先生认为“余”通“舍”,“川楚之间曰'舍子’,江南曰'舍’,俗作'啥’,本'余’字也。”今天的四川方言还说“啥子”,读音相同,但其实应该写作“舍子”。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中的解释更清楚明了,“什么”二字合音为“舍”,“啥”则是“舍”的俗字;今天的北方方言中仍然称自己为“咱”,属于“舍”的一音之转;“佘”姓则是“余”的省写,以示区分。以上几个字的最初来源都是“余”。

至此可以得出结论:“我”是发出疑问的主体,“什么”、“为什么”这样的疑问乃由“我”发出,因此“余”顺理成章地“借音而表义”,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之后屋舍的本义由“舍”字承继。

0 5

古代天子的自称之中,有一个很有趣的称谓“予一人”。

《尚书·汤诰》是商代开国君主成汤的一次讲话。成汤打败夏桀回国后,向前来朝贺的诸侯申明自己推翻夏桀的原因,一开头就说:“嗟!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诰。”啊!你们各方的诸侯,请明白听我的申诰。

西汉学者孔安国解释说:“天子自称曰'予一人’。”成汤在讲话的结尾处又说:“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你们各方诸侯有罪,罪都归于我一人;我一人有罪,不会归罪于你们各方诸侯。

那么,“予”的本义是什么?又为什么可以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呢?

东汉学者郑玄在为《礼记·曲礼下》“予一人”所作的注中,认为“余、予古今字”,即二字实为一字,“余”是古字,“予”是今字。

后世大多数学者都遵从郑玄的这一论断。

0 6

再说“愚”。

“禺”下一颗心。古人认为愚蠢首先发自于心,故用心来示意。这个字形告诉我们,“禺”是其中最重要的字符。用“禺”作字符的汉字还有很多,比如萬(万)、偶、寓、隅、遇等等。

《说文解字》:“禺,母猴属,头似鬼。”灵长类动物类人,比如狒狒、猩猩和猴子,因此“禺”的金文字形,上半部就用鬼头来代表。这颗鬼头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条尾巴也是区别于人的重要特征。

如此一来,用“禺”作字符的汉字就很容易理解了:“偶”是模仿“禺”的样子制成的木偶或人偶,用来取乐;“禺”被带到屋子里面,用来取悦主人,是为“寓”,会意为使用猕猴等动物用来取乐的场所;“禺”表演累了或者暂停一会儿,被人牵到屋子的角落休息,是为“隅”,引申为角落;“遇”是牵着“禺”在路上行走,与人相遇……

由“禺”和“心”组成的“愚”字,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总结得很好:“'禺’似形示蹲坐着的、爬虫类的大头动物。与动作敏捷的动物相比,颙然(呆呆地坐着)的样子看上去比较愚钝。'愚’原指动作迟钝缓慢,后来,智能方面的迟钝亦称作'愚’。”

0 7

“卑”当作谦辞,我们在古书中可以常常见到的用法是“卑职”,是下级官吏面对上司时的自谦之称。“卑”这个字的字形很奇特,从字形上完全看不出跟卑贱、卑鄙等等词义有任何关系。还有一个六字成语“卑之无甚高论”,意思是: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和议论。

据《汉书·张释之传》载,中郎将袁盎向汉文帝推荐张释之,“释之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行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张释之朝见完毕,上前对汉文帝陈说利国利民的大道理,汉文帝一听就烦了,打断他的话,说:“低下一点,说些接近现实生活的道理,不要空发议论,说的话立刻就能实行。”

“卑之,毋甚高论”出自汉文帝之口,原是对张释之的告诫之辞,到了后来,竟然成为“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和议论”的自谦之词!汉语的演变真是神奇!

0 8

“敝”当作谦辞,最常见的用法是“敝人”。“敝人”本来形容受到蒙蔽因而德行不高之人。

《后汉书·卓茂传》中记载的一则趣事:

西汉末,卓茂担任密县县令。有一次,一个人来告状,声称卓茂属下的某亭长接受了他馈赠的米和肉。

卓茂问他:“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将平居自以恩意遗之乎?”

这个人回答道:“往遗之耳。”

卓茂说:“遗之而受,何故言邪?”

这个人又说:“窃闻贤明之君,使人不畏吏,吏不取人;今我畏吏,是以遗之,吏既卒受,故来言耳。”

此人声称是自己害怕官吏才主动馈赠的。

于是卓茂叹息着说:“汝为敝人矣。”

意思是,你是一个受到蒙蔽因而德行不高的人。

“敝人”一词即出自这个故事,原本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有德行之人对无德行之人的评价,但是鉴于“贬己尊人”的礼貌原则,后人遂以“敝人”自谦,如同对对方说:和您相比,我德行很差。“敝人”一词的对象完全倒了个个儿,从评价别人到贬低自己,真是有趣!

0 9

“鄙”当作谦辞,最常见的自我称谓是“鄙人”,相信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而且这个谦辞直到今天还在书面语中使用。不过“鄙”是一个后起字,“鄙”的本字是“啚”,读音相同。段玉裁感叹道:“鄙行而啚废矣。”说的正是后起字成为通用汉字,相反,本字却废弃不用的一种现象。

“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凡是用“啚”作字符或有相近字符的字,比如啬、亶、廪、穑、墙等,都跟粮仓有关。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如此解释“鄙”字:“鄙,五酂为鄙。”这牵涉到周代的地方组织单位。周代对地方组织单位的规定是:“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

“鄙”乃产粮和储粮之地,周代因此将分封给王室子弟和卿大夫的采邑称作“都鄙”,“都”是国都,以此为界,“都”外的“鄙”负责供给粮食和各种出产,所以采邑又称“食邑”,王室子弟和卿大夫以之为食之邑。居住在这些地方的人当然就被称作“鄙人”。《荀子·非相》篇中描述楚国名相孙叔敖的卑贱出身,写道:“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楚国有期思城,孙叔敖原本是居住在期思城外郊野之中的“鄙人”。

大约到汉代,人们开始用“鄙人”、“鄙夫”来作为自谦之词,谦称自己是郊野之人,不懂礼仪。“鄙”作为谦辞,即由此而来。

0 10

“窃”当作谦辞,最常见的用法是“窃以为”,教科书中常常翻译成“我以为”。有人不明白“窃”已经包含有“我”的意思,写文章时想当然地在前面再加上一个主语“我”,变成了“我窃以为”,徒惹人笑。

那么,今天当作偷窃的这个不名誉的字眼,为什么可以用作谦辞呢?

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没有“窃”这个字,“窃”的小篆字形非常复杂,也非常有意思。这个字由四部分组成:穴,廿,米,禼。前三个部分都容易理解,第四个字符“禼(xiè)”就比较复杂了。“禼”的古文字形是狒狒的称谓。狒狒和猩猩同属猿猴类,联想一下我们在解读“愚”字时对“禺”这个字符的分析,“禼”的古文字形也许应该理解为被驯化的狒狒。

那么“窃”的本义就是指被人驯化并且从事表演的狒狒或猩猩饥饿难耐,偷偷去米仓中偷米吃。这一幕场景一定给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才用以比附人的偷窃行为。

“窃”的行为是偷偷进行的,是乘人不知暗中进行的,因此引申为“私下”之义,这就是“窃”作为谦辞的来龙去脉。“窃以为”如同说: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因此将我私下里的思考所得提供给您,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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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

“在下”是一个直到今天还在使用的自谦之词,但这个词的词源却从未搞清楚过。大部分辞典都解释为古时饮宴等场合的坐席,尊者在上,卑者在下,故用作自谦。

其实,“在下”一词出自《诗经》,而且跟古人的一种服饰密切相关。

《诗经·小雅·采菽》是一首赞美诸侯来朝之诗。为便于读者朋友理解“在下”一词的语意,此诗第三章铺排了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情景:“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彼交匪纾,天子所予。乐只君子,天子命之。乐只君子,福禄申之。”

“在下”一词即出自“邪幅在下”。郑玄说:“彼与人交接,自偪束如此,则非有解怠纾缓之心,天子以是故赐予之。”这是说诸侯与人交接之际,深自约束自己,一切都要按照礼制来行事,不能逾礼,治理政事的时候也就不会有懈怠舒缓之心,因此天子才会赐予“赤芾”和“邪幅”,“彼交匪纾,天子所予”就是这个意思。“在下”因此引申为人际交往时的谦辞,其实本义是像紧紧的裹腿布一样,“逼束”自己依礼行事而不能失礼。

这就是“在下”这一谦称的词源,后人将其外延扩大,任何人都可自称“在下”,但是天子赏赐诸侯的“邪幅在下”这一礼仪却早已不为人所知了,以至于竟然被今人误解为坐席的尊卑之次,真是令人浩叹!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古人重视礼仪一至于此,是今天的人们所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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