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来自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的6个观点

 单位代码信息 2022-06-03 发布于吉林
本文共1221字。

1. 已经登记结婚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已经登记结婚,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重婚罪。对于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两次及两次以上均是事实婚姻的,则依法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行为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与他人按当地风俗举办了结婚典礼,但未领取结婚证,因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故对其行为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因此,行为人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又与另一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不构成重婚罪。

2. 为倒卖死牛牟利毒死不特定耕牛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毒死特定耕牛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毒死耕牛后,将有毒牛肉出卖的,以销售有毒食品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并罚。

3.  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或者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实际上处于不确定状态,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从刑法理论上讲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4. 被告人在受人雇佣运输毒品过程中才意识到运输的是毒品的案件,应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虑。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俊海明知是海洛因而为他人运输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数量大(海洛因7214.1克),依法应予严惩。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根据被告人马俊海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等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鉴于马俊海系受他人雇佣而运输毒品,且不能认定其事先明知毒品,而是在运输过程中才意识到是毒品,其犯罪主观恶性要小等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以运输毒品罪对马俊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鉴于马俊海系受他人雇佣而运输毒品,且不能认定其事先明知毒品,而是在运输过程中才意识到是毒品,其犯罪主观恶性要小等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以运输毒品罪对马俊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5.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不是准自首,但依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6. 抢劫罪是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包括故意伤害以及为了劫财不顾他人死活的故意杀人、伤害致人死亡行为,都是抢劫暴力犯罪的一种结果。如果单独定罪,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已不完全,抢劫行为如果只取得少量财物,很难判处重刑。因此,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使用暴力等行为致人死亡的,应定抢劫罪一罪。

2022年5月30日,周一晚安。

上一篇:谢天谢地,我家没被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