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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十大断案高手(四)

 金色年华554 2022-06-08 发布于上海

专职法官——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年),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长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十岁未见其比”之赞誉。卒年62岁。时人论日: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新旧唐书有传。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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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断案经历】

      武则天当政时,徐有功历任蒲州司法参军(地方司法官员)、左肃政台侍御史、司刑少卿(大理寺司法官员)等官职。

      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期间,其政绩已十分突出。史书上称赞他“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当地百姓和官吏都称他为“徐无杖”。那么“徐无杖”又是什么意思呢 ?徐有功审判一切案犯时,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徐有功3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永昌元年 (689 年) 徐有功就被宣诏进京,担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负责复核司刑寺的判决,并能参与大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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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昌元年唐高宗去世,武则天以皇后身份临朝执政,继而她又“革唐命” 自称“圣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这一复杂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当时,酷吏恣横,构陷无辜,严刑峻法,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独徐有功犯颜护法,三次被罢官,但矢志不渝,由此蒙他护救的百姓有数十多家,许多死刑重罪,常获免死,天下称颂他为仁人。又曾经力争李行褒案,罪不应诛及亲族,酷吏周兴奏有功故意救出反叛众囚,应当处斩,武后只免其官,不久因念有功用法公平仁恕,擢升为殿中侍御史,朝野远近闻知,莫不相贺。

      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审案卓然守法,虽死不移。其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 其中一次改为流放) ,而他却泰然不忧;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将死,泰然不忧;赦之,亦不喜”,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待她坐稳了帝位后,又将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他任法官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正因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频频弹劾、推审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与案犯有什么特殊关系。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时人赞颂徐有功“听讼惟明,持法惟平”。

秉公断冤案

      当时,皇后武则天称帝,因怕大臣不服和谋反,信用酷吏周兴、来俊臣、邱神绩等人。他们罗织罪名,构陷无辜,将相豪杰、公卿大夫被捕入狱、惨遭杀害者,不计其数。一时冤狱四起,朝野震恐,人人自危,无敢言者。这时唯徐有功无所畏惧,仍持平守正,秉公执法。对诏下大理寺(最高法院)审讯的案件,都依法处理,前后救活了数十百家。他常常在朝廷上与武则天面争曲直,力主秉公办案,依法量刑。武后色厉辞严地诘问他,左右大臣莫不为之惊心,而徐有功神色不变,持论益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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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州刺史琅琊王李冲,永昌元年(689年)受其父越王李贞谋反事件的牵连而被诛。都尉颜余庆因与李冲有交往,被诬告与李冲有预谋。武后命来俊臣审问,加颜余庆以反叛罪。在朝廷上议论这一案件时,主管官员认为颜余庆仅为支党,依法当判流刑。武后已表示同意,而侍御史魏元忠却说:“颜余庆为李冲讨还债务,快信来往,合谋造反迹象很明显,不应是支党,请处以极刑,并没收全部家产。”徐有功不同意说:“永昌事件之后所发生的赦免令中曾说,魁首已经伏诛,支党未被发现者饶恕其罪过。颜余庆地赦免令下达后被告发的,应该属于支党。现在以支为首,以生入死,赦而复罪,生而复杀。我以为朝廷处事要取信于民,不当如此,”武后听了大怒道:“什么叫魁首?”徐有功答说:“魁者,大帅﹔首者,主谋。”武后又问:“颜余庆为什么不是魁首?”徐有功神色自若地回答:“永昌之乱的魁首是虺而已,而虺贞早已伏诛,余庆现在才判罪,不是支党是什么?”武后也只好压下怒气,说:“你再好好想想。”颜余庆因此而免于一死。当时,在场议事的大臣、廷陛之下的卫士、仪仗等共数百人,看到武后发火,都低头缩颈,屏息敛气,唯恐大祸临头,而徐有功气定言详,从容自如,众人无不叹服。

      润州刺史窦孝谌妻子庞氏被家奴诬告,武后命薛季昶审讯。薛歪曲事实,庞氏即当问斩。徐有功据理力争,说明庞氏冤枉。薛季昶反回来诬陷徐有功与逆党合谋,罪当处死。当时徐有功还在处理公务,令史哭着把消息告诉了他。有功听后,冷静地说:“难道只我一个人会死,而他们就长命百岁不死吗?”慢慢起身,安步回府。武后看到薛秀昶的奏章,召有功诘问道:“近来你断案为什么多有失误?”徐有功回答说:“失误,是我的小错﹔好生,是陛下的大德。我正是按陛下的好生之德办事啊!”武后听了,默然不语。庞氏终于免去死刑,而有功也为此被削职为民。为民请命,不惜身家性命,作为法官,这种高尚的精神实在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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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徐有功又被起用作司徒少卿,与皇甫文备共同审案。文备曾诬陷有功犯有非法释放逆党罪,可是后来文备自己犯罪入狱时,徐有功却以实办案,拯救了他。有人问徐有功:“过去他曾陷你于死地,今天你却救活了他,这是为什么呢?”徐有功回答说:“你所说的是私怨,我所要遵守的是公法。我不能因私害公啊!”

      他曾对亲近的人说:“大理寺是关系人们生命的所在。作为法官,要依法办案,不能为了自己免于灾祸,就按上峰的旨意,冤枉好人。”所以他在审案时,重证据,重事实,为不少人昭雪了冤情。而为了这个他自己就三次被判为死刑。面对死,他泰然自若,被赦积怨,也不因而喜不自胜。这一点,很受时人尊重。吏民中有“遇来(来俊臣)侯必死,遇徐(有功)杜(景俭)必生”的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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