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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明月:掌握三个方面,让你的话像小钩子一样钩住读者

 抓紧自己 2022-06-12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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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明月:

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怎样从三个方面,也就是画面感、音乐感和新鲜感上,快速地突破写作的瓶颈,提升文笔。目前我发现,现在很多知识技能分享的平台,讲写作的老师也开始有不少了。

这一年我“半推半就”走上了教写作的道路,经过考察发现,其他老师,可能更多讲的是宏观和中观的东西。

宏观就是你怎样去选材,怎样把握受众的心理去确定话题,确定你对事件的价值判断或者说态度立场。中观就是,比如说,文章在哪里可以有一个转折啊,或者使用一下欲扬先抑的手法啦,或者说在大体的结构上,哪一部分应该再多举一个例子,哪一部分应该裁掉啊。这个叫中观。

我在讲写作的时候,当然宏观和中观的东西都会讲。因为这是一个战略和战术关系的问题,相对大的方面把握不好,比如文体不对,选材不好,文章是很难有人问津的。不过,在这些相对大的方面定了之后,就进入到微观的层面了。

那什么叫微观?微观就是具体的遣词造句,就是修辞,就是怎么把一个意思说得生动,说得漂亮,说得叫人记得住。

阅读这个行为,不像是欣赏图画,一下子整体在你眼前呈现,所以尤其地看重构图,看重比例。所以,对于欣赏画作或者摄影,构图和比例属于第一印象,但是对于阅读,文章的结构,也就是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个中观层面的东西,显然不属于第一印象。

阅读行为是逐字逐句的,所以第一印象是字句抓不抓人,文采足不足够密集。假如文章不抓人,不密集,那读者很容易就弃读了。如果是故事性的写作还好,毕竟有一个故事走向的悬念在那里。非故事性写作,那就是靠具体的字句抓人。

记得和菜头批安妮宝贝,说她就凭一句一句话像小钩子一样牢牢钩住读者,但是故事写得很渣。这个话我们给他调个个——车轱辘话倒过来说,尽管故事和人设都不出彩,但是人家凭着字句,凭着修辞,就牢牢把读者钩住啦,这就是本事。

我讲写作,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遣词造句和修辞的层面。

一方面是因为我本身对这一块有巨大的热情,有特殊的敏锐。第二个方面是讲这一块的写作老师还确实不多,所以做这个事情就能够有那种开拓的满足感,当然也有市场需求。今天的分享,就是从微观层面上来讲,如何把握画面感、音乐感和新鲜感,快速突破写作瓶颈,提升文笔。

我们说写作是一个综合的技能,是一套复杂的大脑运作机制,所以它肯定不止是画面感、音乐感、新鲜感这三个方面。但这三个方面是最为显著的三个方面,或者说是窍门,就是你在这三个方面下功夫,是比在其他方面下功夫更容易看出效果的。

画面感

首先第一项,画面感。

为什么有画面感就是好的?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在他的修辞学著作《风格哲学》(The philosophy of style)里提到一种说法,叫作者要懂得为读者俭省脑力(the economy of the recipient’s mental energy),即,读者通过眼睛阅读文字再转译为到大脑中是需要花费力气的,而作者的义务就是,让他们花费的这个力气越小越好。

那怎么样能让他们花费力气小呢?

我们知道的一个事实是:人的大脑,天生就更适宜于理解和记忆具体的形象,也就是画面,或者说,人的记忆就是以一帧帧画面的形式存储在大脑里的,而抽象思维是在人类进化史上较迟才发展出来的一种能力。

如果要去理解抽象的数字、逻辑和概念,一般情况下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更耗内存的。所以,为了让读者花费力气小,能够用形象的语言写出来的,尽量不去抽象。抽象的话语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提炼一下,去总结一下,但是但凡在叙述,在展示,在说明的时候,尽量形象,尽量有画面感。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详细阐释一下,大家比较下面这两段话:

一只大鹰在瘦小汉子身下十余丈处移来移去,翅膀尖上几根羽毛在风中抖。

一只大鹰在瘦小汉子身下十余丈处滑翔来滑翔去,翅膀尖上几根羽毛在风中抖。

两句话,其他没有差别,差别就在于一个动词。上面用的是“移”字,下面用的是“滑翔”。移和滑翔,意思也是一致的。但,从效果上讲,哪个好?显然是前者。

相信大家都亲眼见过,或者至少在discovery的纪录片里看到过,大鸟在天上不扇动翅膀,只是借助气流飞行的那个景象。所以我们的大脑里本来就是有那个画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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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移”字,就是对画面的直接复制、复写,所以能够让读者立刻对接到大脑中的那幅画面。但是下面一句的“滑翔”,就没有办法立刻对接画面,因为它是一个概念型的词,是一个不那么直接的词,读者需要脑子再转个弯,才能把那个画面牵出来。而在实际的阅读过程中,情况往往就变成,既然不能一下子连接到画面,既然费脑子,那这个词很可能就一带而过,忽略掉了。这个词,这个动作或者说状态,在读者大脑中就不留痕迹了。

表面上看,好像“滑翔”这个词才是更高级的。

小学生作文,要是知道用滑翔,老师可能还表扬呢,词汇量、知识面都丰富。但是从真正的艺术效果上来说,滑翔比移字差远了。这句话,是阿城的手笔。

阿城,是目前还活着的最牛的中文作家之一。代表作是《棋王》、《树王》、《孩子王》,三篇小说。阿城在台湾,也就是中文使用层次比我们高不止一阶的地方,也很受一众作家的追捧,赞誉他是中文作家里动词用得最好的。今天大家就是看到了一个具体的例子,为什么会说阿城的动词用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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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阿城

画面感为什么重要,我就讲到这里了。因为本来今天的内容是三个多小时才讲得完的,统统压缩到40分钟,所以不能举更多例子了。大家如果有疑问,可以一会课后交流环节来问,或者课程结束后也可以去果壳的分答或者知乎的值乎这两个问答平台向我提问。

以上就是画面感的重要性,接下来,如何达成画面感的效果呢?一个窍门、一条捷径就是比喻。

比喻的重要性

我们来看一篇文章——《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刘瑜)

链接: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92163125/

刘瑜是目前我认为学术散文写得最好的人,她的文章《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流传很广的,很多人应该都看过。这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要丰富自己,学会跟自己相处,这才是打败孤独寂寞冷的终极武器,而不是总是想要寻求他人的围绕陪伴。

刘瑜的这篇文章其实不算她文章里特别好的,也就打个七十分。但因为她在结尾,使用了一个比喻。仅仅这个比喻,就可以把文章的层次明显地提升上去了至少能提十分,打到80分。我们来看看这个结尾:

人生若有知己相伴固然妙不可言,但那可遇而不可求,真的,也许既不可遇又不可求,可求的只有你自己,你要俯下身去,朝着幽暗深处的自己伸出手去。 

这个结尾分两个部分。前面的部分,意思其实已经完整了,而且形式很整饬。一般人结尾能结到这程度,心满意足了,但高手毕竟是高手啊,她加了一句话:你要俯下身去,朝着幽暗深处的自己伸出手去。非常明显,这后半句话在意思上,是重复了前半句话。

如果遵循一个流传颇广的庸俗的写作原则,就是所谓的,一定要简洁,一个多余的字都不要有,那这一句是不是可以去掉了。但是可以去掉吗?绝对不可以!去掉就是70分的文章,不去掉就是80分的文章。

为什么会觉得有了这最后一句话,就增色了呢,文采就上去了呢?核心就是,用一个比喻,营造出了画面感。她前半句,就是,不要求人,要求诸己,这个意思是不是属于非常抽象的?道理型的话语。后半句,就是把这个一模一样的抽象的意思,转换成一幅画面了,一下子生动鲜明起来了。

所以后面这句话绝不是重复,绝不是多此一举,不应该砍去。我们拿到这篇文章,一路读下来,相对不那么出色,但到最后这一句,突然亮了。这真就是画龙点睛。

比喻,就是有这么化平庸为神奇的力量。

有两位西方学者写了一本书叫《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 we live by) 。两个学者论证说,不仅仅是语言、文学,我们人类的思维,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就是比喻式的。所以我们想要提升思维,想要更好地驾驭语言,当然要练比喻。

比喻的重要性除了有这种专著的论证,还有我们文章里大量大量的经验、例子。不信大家留心观察一下,通常我们觉得一个人会写文章,很多情况下,那个标志特征就是擅用比喻。

那么,怎么才能写得出比喻呢?最朴实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搜集和仿写。

语言文学也和科学技术一样,是复杂精微的学问,是渐进传承的事业。没有哪个想当科学家的人,他蠢到不去学习任何现有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验上的成果,觉得闭门造车一通,然后就修成正果了。

但是,偏偏就有很多想当作家或者想提升写作的人,他就被那种“写作是发自内心的,是个人化”那种屁话给蛊惑了,然后就去抵触从别人的文章里吸取营养这一对于写作者来说最天经地义的行为,觉得说:“哎呀,那样就是模仿了,那样就不是我自己啦”。怎么讲,你的整个生命都是从模仿复制而来的好吗?是DNA的复制保障你长成人的样子而不是章鱼的样子。哪个写的好的人,不是读得多读得精的?所以我再再再再强调,一定要读好作品,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像张爱玲、像纳博科夫这样的人以他们的天赋开辟出来的道路,我们完全可以沿着它走下去去学习、模仿、刻意地练习,不断地去加强大脑里神经元的链接。最后,在大脑里面也可以形成一条固定回路的。

我的建议是,首先,自己每写好一篇文章,都要回顾一下,看看比喻的使用情况。 有比喻的话再打磨完善一下。没有就硬加。怎么着都得有一两个。这是你写作的武器库里的一把利刃,不用就比较吃亏。

第二个,专门地去搜集好的比喻。

大家肯定知道中文世界里比喻的最高峰是谁,对,就是张爱玲,所以搜集妙喻,可以先从张爱玲开始。比如把张爱玲的小短篇《琉璃瓦》当中的比喻都摘出来。再挑出你最喜欢的一个仿写。(《琉璃瓦》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63970859/)

仿写怎么写?比如,《琉璃瓦》里有一句:

三朝回门,卑卑褪下了青狐大衣,里面穿着泥金缎短袖旗袍。人像金瓶里的一朵栀子花。

因为穿着金缎的衣服,人长得又美,又秀气,就比喻这个女子像金瓶里的一朵栀子花。那么仿写怎么写?如果穿的是白色的衣服,人的气质又是典雅大气的,那么就说像玉瓶里的一朵牡丹花。依葫芦画瓢,一口气写上三个。

另外,我这里也补充一些注意点。有一些比喻,它从字面上看是比喻没错,但因为太熟悉了太常用了,所以已经失去了形成画面感的效果。已经变成了习语了。比如,坐如钟,行如风等,我们说这句话,其实不会有提取画面这一步了。所以,它谈不上是个好表达、好比喻,但是,还好它足够精炼,那么很多时候也就用吧。

但是有些连精炼这一点都做不到的,比如“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比如“月亮像银盆或者银盘”,这种话就得列入写作黑名单了。就是,也没有画面感了,而且还特别啰嗦。这种例子有很多很多的,大家写作时一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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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由写作,想要让人记得住的写作,一定是务去陈词滥调。不要以为陈词滥调的比喻用在文章里面也就是不加分呗.很多情况下它其实是扣分的。它是暴露出你的创意匮乏,你的力有不逮,或者你的漫不经心.所以,俗套的比喻宁可不用。宁可用大白话说出意思就行了。

达成画面感的途径之二:词藻

词藻是写作的砖块是,是最基础的。之所以放到画面感这一块来讲是有特别的原因的,大家如果读过奥威尔的《1984》,肯定还记得里面提到的“新话”(Newspeak),就是不断地把词库压缩,剩下一小撮最简单的,够你日常吃喝住行沟通的就行了。

我当时读到这里觉得奥威尔简直天才,这不就是咱们的《新华字典》一回一回地改版所做的事情吗?我们正是在这种newspeak的语言大环境下生长起来的。所以,这就是99%的人的先天不足。

用比喻来提升画面感,这里是强调把抽象的化为形象的。就是,原来没画面的,形成画面,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辞藻来提升画面感,这里可能原本已经是有一幅画面了,但是不够吸引人,不够刺激人的感官,就只是一幅素描,死沉沉的,而使用辞藻就是给他上色,而且还用闪光的颜料,令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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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词库就类似于画素描的人的铅笔盒,打开一看,只有粗的细的,各种黑炭笔,没有蜡笔,没有水彩、水粉、丙烯,没有这些鲜明的色彩。或者说我们的词库就像是穷人的衣柜,工农兵的衣柜,打开一看,黑蓝灰,粗布料,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精细闪着光泽的面料,也没有复杂的剪裁。

所以,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然后去做补救的工作,我们写下来的文字的层次是可以得到跃升的。朴素简洁只是审美风格中的一种,而且未必是所有人都喜欢的。但是,因为几十年来的那种受意识形态贯彻的审美风格,大家被它洗脑了。

我在知乎和果壳上搜索“辞藻”两个字发现相关问题下的那些回答哦,七八成都是说,词藻不重要,华丽的词藻是以辞害意,是累赘是妨碍了真实,大家千万不要附和这种论调。词藻不丰富的人不足以谈写作。

那么,怎么富起来呢?

一个当然是通过阅读

一个是读当代的辞藻好的作家。比如像白先勇这一拨台湾作家。还有,既然这种干枯匮乏的工农兵状态是49年以后形成的,那么解药当然是去49年以前找,去读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家的东西,所谓现代文学,就是1919-1949之间的。去读旧小说,通常是旧白话写的,也有特别浅的文言。 所谓的四大名著,都是旧小说,再有《三言二拍》啦,《儒林外史》啦,《金瓶梅》啦,《老残游记》啦。再有就是去读文言的作品。

把这四大块作品,按照你自己的层次和偏好,来做个合理的搭配。比如文言一成,旧小说两成,现代作品四成,当代三成。这么坚持读下来。

接下来我们提一下词汇运用技巧:即近义词搜索替换

有些人存在的一个问题跟学英语时候词汇的问题差不多,就是认识,有印象,但是自己写的时候用不上。写来写去还是那些最基础的,比如写烟花好看啊,就是美丽的烟花,别的想不出来,但对这个美丽又不满意。这时候很简单,就去替换。

所以,这个时候就要借助网络啊。

你去搜 “美丽”的近义词,我搜了一下,出来的是这些:

优美,俊丽,俊俏,俊秀,俊美,俏丽,妍丽,姣好,富丽,标致,漂亮,瑰丽,秀丽,秀美,绚丽,美好,美观,美貌,艳丽

然后你就一个个看。优美,肯定不对,俊俏俊秀不对;姣好,标志不对,这些都是形容人的;再下面,瑰丽秀丽秀美,绚丽,唉,这不就是了!为什么绚丽是更合适的呢?它其实有发音的因素在,绚字的发音,是不是有烟花散开一瞬的感觉?再比如说简单的“看”这个字,有一连串的近义词

瞄、瞅、望、眺、瞧、盯、瞪、凝视、瞥、觑

你要写一个动作,你就去回忆当时的场景,比对一下哪个是更精确的。假如说,我看着山。是不是,呃,就看山呗。但假如你说,我眺望着山。那是不是那种踮脚啦眯起眼啦抬眉毛啊一系列的动作神态就有了?所以,为什么说词汇丰富就容易有画面感了?因为像眺望这个词就是比“看”更有画面感的,因为它更具体,包含更多信息,那么也就更容易让读者在脑中形成画面。

音乐感

文字是以看的方式来接收的,语言是以听的方式来接收的,所以跟写作最密切相关的就是视觉和听觉这两大感官了。刚才的画面感是视觉,那现在要说的音乐感就是听觉了。

我先来用一个小故事说明一下音乐感的重要性,给大家加深印象。

民国时候有位著名的学者叫做刘文典,研究诸子著作,校勘过庄子的,做过清华大学的国文系主任,有一次在课堂上学生问他怎样才能把文章写好,他说只要注意“观世音菩萨”就行了。

什么意思呢?:“'观’是要多多观察生活;'世’是要明白社会上的人情世故;'音'是文章要讲音韵;'菩萨'是要有救苦救难、为广大人民服务的菩萨心肠。”总结得很有意思,也确实很对。

大家看他说得,一共五个字,包含四个信息点,里面涉及到技法的是哪几点?是不是只有这个“音”字?所以可见音乐感的对于文章效果的重要。

今天音乐感这部分,我讲的是最基础的东西,就是阻碍你文章流畅,让你的文章读起来磕磕绊绊的一些小问题。这些bug只要修复了就能让文章效果大大地提升一阶。进阶的部分,就是怎么样让文章在流畅之外,还能抑扬顿挫,高低起伏,像歌曲一样令人陶醉。如果感兴趣这个进阶的部分,可以以后来听我的系列课程。

bug之一:“的”的不休

很简单,就是“的”字滥用。白话文里,“的”字特别容易被滥用,因为它身兼太多的职位了。

1. 一般形容词词尾:例如有趣的,幸福的。

2. 是非正反的判断词,常用于句末:例如他不来是对的;这个人是最会反悔的。

3. 表从属关系之形容词:例如老王的儿子。

4. 形容子句:例如被警察抓走的那个人

5. 表身份的名词:当兵的;教书的。

这里面大家看一下,最主要的职责是哪两项?一是所有形容词的词尾:有趣的,幸福的。二是表示从属关系的:他的,你的,我的,老板的,员工的。因为这两项职责,的字当之无愧成为汉语使用频率最高的字了。

我们拿这两项来对比一下英文,你就知道“的”字有多忙了,先说形容词词尾这一项。表示美丽意思的形容词,英文有 beautiful, pretty ,handsome, good-looking 等等,他们词尾都不一样,但如果翻译成中文,就是美丽的,漂亮的,俊美的,好看的。全是“的”。

而表示从属关系的介词,英文当中也有of ,by, from,比如“北大的张教授”,是说Professor Zhang from Peking University,用的就是from,不全是用of来表示从属了。

所以,在这两项上,通过跟英文的对比,大家就知道了,“的”字在我们汉语的白话文中身兼太多职。这本身是我们这门语言,我们新白话文的一个不很圆满之处,所以需要所有运用这个语言来写作的人加以注意,像余光中就说嘛——少用“的”字,是一个作家得救的起点。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两个例子,一个是上世纪30年代的诗文名家,何其芳。

他的一个句子: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

大家读起来感觉怎么样,很别扭吧?破碎不堪吧?很明显,“不洁的”,“都市的”,这两个的字应该去掉。

另外一个例子是我的文笔训练营里学员文章里的例子:

这个点数,儿科的病房里还听不见撕心裂肺的孩子哭。走廊内回荡着车轮和皮鞋的声音,白色的人群鱼贯进出。金色的晨光照在矮柜的侧面。刘主任从身边人的手中一捧病历中抽出一夹,把袖子也染成金黄色的了。

大家可以看一看,里面哪些的字可以去掉的?特别明显,毫不犹豫就可以删的?“儿科的病房”,“白色的人群”。“金色的晨光”、“矮柜的侧面”,因为两个都删显得句子过短,而且结构拘谨了,所以去掉一个可以,“金黄色的”的“的”可以去掉。

除了直接删之外,还有第二个:删改。删的同时,句子里的其他成分也要协同地作变化。

比如上面那一段,其实“走廊内回荡着车轮和皮鞋的声音”,这个“的”字也可以去掉的,就是句子里的“声音”这个双音节词,要跟着转换成“声”这个单音词,也就是说,最后是变成了“走廊内回荡着车轮和皮鞋声”这么一个面貌。

咱们这个同学是非常典型的的字泛滥。所以,这次帮他揪出这个毛病,我相信他以后再写起文章来是会有焕然一新的感觉的。大家稍微尝试两会也会发现,原来真的很多的字在文章里是不必要的,完全可以删掉的。

bug之二:字音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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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手稿

先来看一张图片,这是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手稿。大家细看里面,第二段,有点模糊,字也写得草,还是繁体,所以辨认起来有点费力,还好这一段是我们小时候都背过的。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

“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一句,鲁迅其实是改了一个字,他原来写的是,“从草里直窜向云霄”,是个繁体的“里”字,但后来圈掉了这个“里”字,改成了“间”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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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和“间”,意思一样的呀,为什么改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同一个短句里,他后面还有一个“里”字。“草里”,“云霄里”,这样字音就重复了,不好听、不流畅了。

我们想想,绕口令是个什么原理?比如:

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
桥上吊刀,刀倒吊着

就是字音重复。在一句里面重复得多,就不好读了。我们归纳一下,就称这种现象叫,同音互斥。

鲁迅在这里,显然是熟知同音互斥的规律,那么他怎么处理的?就把前面这个“里”字变动一下。还有,这个“里”字,其实我们再往前找还能找到。“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这一个短句里也有一个“里”字。里来里去的,太烦了,所以把中间的改一下子,这是很对的。

现代白话文对语感,对文字的音乐性的要求跟古人完全不能比。现代是太随意,太不讲究了。像我们讲到的避免重复这一点,真的是属于最基本的要求了,就是同一个短句或相邻的短句里,不要出现完全相同的字音。

古代人有多讲究?在一千多年以前,南朝的时候,刘勰在《文心雕龙》里就说过这么一个规律:

双声隔字而每舛
叠韵杂句而必睽 

舛,就是错误错乱的意思。

睽,就是不顺,背离的意思。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就别说是同一个音节了,同一个声母,同一个韵(也就是同声不同韵的,或者同韵不同声的两个字)在一句里都别出现。出现了就是拗口的,不好读的。除非这两个同声的或者同韵的它是紧挨着的,也就是双声叠韵词,才有一种特别的美感。

这个大家以后可能水平再提升了,对文章有更高的要求了,可以借鉴一下。

bug 之三:单双音偏废

我们的文言是单音词居多,新白话和口语是双音节词居多。

所谓单音节词,很简单,一个字就构成一个词的,叫单音节词,比如日,月,走,跳等等。所谓双音节词——由两个字构成的词,叫双音节词,比如太阳,月亮,行走,跳跃等等。

大多数人,不懂得灵活地调用这两类资源。多数人他是偏口语的,双音节词用得多,显得芜杂琐碎。少数人知道单音节词的好处,但是可能又会走到另一个极端,过于追求精炼简短,但是忘记了艺术的原则永远是恰当。

其实,单音双音的切换是非常好用的调节语感的手法。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了,写作班同学的那两个句子。一个是,把“车轮和皮鞋的声音”改成,“车轮和皮鞋声”,也是双变单,把声音这个双改成“声”这个单音节。

我们再举第三个例子,我在读大家文章的时候,有一点印象很深刻,就是很多的“但是”。当转折的意思不很强的时候,其实用一个“但”就够了,这样节奏调快了,那转折的意味也就减弱了。

如果你是要突出这个转折,你就用——“但是”,甚至于再加个逗号,或者甚至于改成更文的,更隆重的“然而”两个字。凡是句子读起来觉得没有大毛病,但又好像不特别流畅,你就尝试在这些方面做一下微调,再读一下,看看是不是变好了。

我推荐大家去读旧小说,因为它是白话和文言之间的一座桥梁。在单双音这个层面上,旧小说也是如此,恰好能比文言和现代白话都更灵活地调用两类资源。

好,阻碍文章流畅的三个bug我们已经讲完了。

我一向很推崇的文艺大家顾随说:“文章一坑一块不成,成浆糊也不成。”

首先要清顺,首先要流利。然后才可以求顿挫。大家想想,的字用太多,老出现同字同音,是不是就一坑一块,支支愣愣的感觉?口语的双音节词用太多,是不是就有一团浆糊,一点没筋道的感觉?首先你得把这些小问题修复了,做到清顺,做到流利,才算是及格。及格之后,再向更高阶去修炼。更高阶的东西,比如有对偶,有押韵,有长短句配合,甚至还有平仄。

新鲜感

“文贵奇”、“语不惊人死不休”,写作可不就是哗众取宠的事情。大家一定要消除集体主义道德观、东方价值观给人罩上的那层莫名其妙的羞耻感,还有天性里的从众需求。

假如你觉察到自己也有那一层羞耻、不接纳,不妨想想杜甫。杜甫多伟大!忧国忧民,沉郁顿挫,但他会说“语不惊人死不休”,这是真正的艺术家的觉悟,无止境地“推陈出新”就是艺术家的职责所在。

其实我们从进化、神经科学的角度,很能理解为什么人类的大脑喜欢新鲜的、预料之外的事物。

假如我们期待的是A,结果却得到B,那大脑就有一个机制,把这全部事情都记得很清楚。进化不鼓励生物一成不变,墨守旧规,因为那就意味着生存空间的日益逼仄,以及环境一有变化就统统死翘翘。探索新奇的事物,才有生命可能性的拓展。

新鲜感的几个不同的层次。

最基础的一个层次是——重复

写文章不仅是音节上不要重复,在修辞上,在意义上也尽量不要重复。

曾经有人向我提问,说自己的写作摆脱不了作文气。我给的分析是,作文气,一般两个原因。一个是价值观、思想感情、过于正面积极主旋律,那另外一个就是形式过于整齐。

比如写个花园就写,春天什么天气,什么花开了,有多漂亮,然后夏天呢,还是的,什么天气,什么花开了,又很漂亮。段和段的结构、叙述次序、角度都一样,以为能够达到这种整齐是有水平的,实际上那个效果是很怪异,很拘谨的。

我们如果描写两个人,前面一个人先写长相后写衣服,后面一个人就可以先写衣服再写长相。前面一个如果使用了明显的比喻,后面一个就不必一定用了。这方面大家可以还是去看张爱玲的《琉璃瓦》,里面写三个女儿的容貌,是怎么样地富于变化的。

接下来,比“避免重复”更高一层的呢,是“出其不意”。这个很好理解。比如,段子大多都是这种路径。就是一路铺垫,诱导你得出一个很自然的结论,最后抛出他的包袱来。

举一个例子,就是我在专栏的【造语篇】里提到的那首打油诗:

天地一笼统
井上黑窟窿
黑狗身上白
白狗身上肿

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怎么样呢?读者八成是这么想的,白狗身上,还是白嘛。有些反应快的人都做好讥笑的准备了,这算个屁诗啊。但是作者就突然切换了个角度,不说颜色了,改说体型了,白狗身上肿效果就非常棒,令人失笑。

为什么这诗能流传至今呢?还不就是因为思路奇特,所以大脑自动就记住了,根本不用你去有意识地启动记忆功能。

新鲜感的再高一个层次,叫做“新瓶装旧酒”

它目前是知乎全站最高赞的答案,有十二万个(hexie)赞,从写作的角度来看,这条回答高明在哪里?为什么就能疯传了?既然是在这里提到它,大家也就知道它是关于“新鲜感”的。

乍一看,这答案简直跟个宇宙真理似的,天马行空,令人赞叹。不过,我们先克制住点赞崇拜的冲动,细细地看一下,分辨一下:他说的这三个道理,难道不是我们从小到大已经听到过、自己也思考过很多回的道理吗?内核都一样的,只是说法不同,措辞不同而已。

肥肥猫的这种方法,还有一个洋气的名称,叫“陌生化”。

陌生化理论认为,文学的功能就是使人们已经习惯化、自动化了的感知力恢复到新奇状态。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那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的长度。

对象不重要,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也没有新鲜的道理,最重要的是你怎么去说它。类似肥肥猫这种切换一套新的语言、词汇来说同一种道理,从而达到非常好的艺术效果的,还有一个挺好的示例,就是有个贾玲和沈凌演的小品《来自星星的你》桥段,链接为:http://www.56.com/u14/v_MTA5NzY1NTcx.html

http://www.iqiyi.com/w_19rr2b2vrt.html

先是原版,再是台湾版,再是东北版。

另外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的,用荷马史诗的风格来写三国演义。鲁迅的《故事新编》也是一种陌生化,把玄远壮阔的古代神话,改成切身琐碎的家长里短。

新瓶装旧酒说完了。还有比新瓶装旧酒更高一层的吗?还有。但这个难度太大,就简单说一下了。

它不是出其不意,有一个前面的铺垫,诱导你去怎样想,然后再抖出包袱。也不是新瓶装旧酒,拿一种新的风格去替换原来的,人们已经习惯了的风格,它是行文非常跳脱,你永远猜不出他下一句要说什么。“出其不意”是要为读者安排出一种想法,再否决掉,而这个最高层次呢,就是,你只要用正常的揣度,正常的思路就都猜不出来,它是把你以往所有常识性的想法都给否决掉的。这方面的大牛就是鲁迅和大咕咕咕鸡。我专栏里有一篇文章,标题就是“大咕咕咕鸡是我心目中的当代鲁迅”,他们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最为功力相当的。

当然,因为这是最高境界嘛,所以也有很多人还有点欣赏不来的。没关系的,不要强求,等你认认真真读了很多好作品之后,对文字的品味力上去了之后,再来看,应该就能品咂得出来他的滋味了。

关于写作,我一直强调要读经典作品,很多人也认同,但是,道理都明白,但是做不到。

阅读经典的文学作品好像特别难起步,出于一种热切地希望大家提高写作的心愿,于是,我就编了一个起步的材料。选的是现当代顶级作家十个人的十二篇短作品,做成了一个word文档,校对了一下。希望给大家降低启动的难度吧。今天我在这里发一个福利,就是可以加我助理小朋友的微信号(lingxiwfy),让她发这个材料给你,前二十名都可以免费领到。

总结一下
三方面:

画面感。人的大脑,抽象思维是后进化出来的,形象思维才是在理解和记忆当中有压倒性优势的。怎么达成画面感?一是多用比喻,二是积累和使用更丰富的辞藻。

音乐感方面,我们只是谈了让文章流畅的浅显的三个窍门,就是避免“的”字的滥用,留意同音互斥现象,另外就是要懂得单双音节词的灵活切换。最后新鲜感,推陈出新是写作者的义务。

新鲜感。四个层次:避免重复、出其不意,新瓶装旧酒,以及像鲁迅和大咕咕咕鸡那样最高的境界。

我们现在写作是要看阅读量,没错,一点开不用看完就算一个阅读。但是,做标题党,只靠标题把读者吸引进来,这是一招鲜,用不了几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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