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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员工适用的是劳动法还是公务员法?

 茧城居士 2022-06-13 发布于河北

毫无疑问: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不适用《劳动法》,又不适用《公务员法》,真正适用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什么呢?

从社会现实的角度看,目前我国公认的不同性质和身份的社会群体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下面分开介绍一下。

第一类是公务员。在我国社会中,公务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人数不多,目前在职的公务员大概是700多万人,应该不到800万人,至少现在没见过官方公布的非常详细的统计数据。毫无疑问,所有的公务员肯定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法律规定。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所谓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公务员的法定职责和工作任务是管理国家事务;公务员都纳入行政编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一律由国家财政负担。很明显,公务员都是财政供养人员。这既是法律对公务员所下的严格定义,即:公务员的法定条件,又是公务员的三大本质特征。也只有同时符合这三大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是真正的公务员。

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因此,所谓的公务员法,既是公务员的义务法,又是公务员的权利法,还是公务员的管理法。即:公务员是法定要求最高、管理上最为严格的一类国家工作人员。

必须强调制指出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这就是所谓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参管人员。就本质而言,他们都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严格地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所以称为参管人员。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既照顾到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又相应地落实了参管人员的工作待遇,实际上是一种变通的处理办法。

第二类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通常都在国家出资举办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等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是提供公共事业的专业技术服务,向全社会提供智力支撑,但一律没有行政管理职责。最典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医院的医务人员。同时,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一般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具体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另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还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对于业务工作中能取得一定收入的事业单位,如医院,则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或者补助。

目前,我国专用于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综合管理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立法的角度看,行政法规的效力明显低于法律。这种状况充分说明,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立法的条件并不成熟。根本的原因是:我国的事业单位的分布十分广泛,类型多种多样,既无法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又无法进行整齐划一的严格管理。说到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处于国家管理人员——公务员和物质财富创造者——企业职工之间过渡类型的工作人员,具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性。其中的一部分直接服务于生产、生活,一部分又偏向于社会的公共管理事务。

相比于《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内容明显偏少,基本上是框架性的、原则性的,既不系统又不全面。倒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两大类人员医生和教师,国家分别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与公务员相比,我国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人数却比较多,大约在3500万人,为公务员总人数的5倍左右。

《条例》明确规定,我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虽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所有的工作人虽必须与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地规定了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这与《公务员法》规定的处理程序是完全不同的。也就是说:在与单位发生了人事争议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调解和仲裁。说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的关系,本质上确实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

第三类是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讲,我国的劳动法有两部:第一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本质上是我国的劳动基本法,涉及的事项比较多,内容全面而系统,但比较宏观。第二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仅仅是就劳动合同而做出的法律规定,涉及的范围比较窄,内容相对具体和详细。

必须明确的是:《劳动法》适用对象主要是我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企业职工。但是,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劳动法的法律规定。通俗地解释:机关、事业单位中未纳入编制管理的编外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当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办事

最后简单地概括一下:

1、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仅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肯定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2、国有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肯定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即:凡是《条例》做出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得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但《条例》未做出规定的事项以及与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可以参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3、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双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办事,一律适用这两部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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