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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内求平51:以案说法 酒店合伙人退伙纠纷(1)

 法内求平 2022-06-14 发布于云南

郑重声明

      本书中的法律知识和所有改编案例均为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作为法律知识的分享和交流,不能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使用。鉴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是不能简单套用法条和法律知识的。如果大家有实际的法律需要,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专业人士进行当面咨询。


以案说法 酒店合伙人退伙纠纷(1)

起诉请求(本书写于2016-2019年,故部分内容是按照当时法律适用所写)

因原告丙某某与乙某某签订(代表甲酒店)丙某某成为酒店有限合伙人的协议后发生纠纷,丙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丙某某与乙某某之间的合伙关系(退伙)并按出资比例分割合伙财产;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乙某某返还丙某某的出资款并按照出资比例向丙某某支付合伙期的利润;

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乙某某承担。

关键问题

1.丙某某能否退伙?

2.乙某某是否应向丙某某返还出资额、分配合伙期间的利润及分割合伙财产?

基本案情

2012年4月18日乙某某代表甲酒店(甲方),与丙某某(乙方)签订《入伙合作协议》,约定:丙某某作为甲酒店有限合伙人(后加入短期有限责任合伙人),出资200万元,占甲方资产总额的20%,合伙经营该酒店,合伙经营期限为5年。

双方还约定:退伙需有正当理由,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取回的财产最高不得超过入伙时的资金注入额,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以退伙时应取回的财产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后乙某某向丙某某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丙某某酒店入股款2000000元整(大写贰佰万元正),落款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

后双方产生纠纷,丙某某诉至一审法院。丙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丙某某与乙某某之间的合伙关系(退伙)并按出资比例分割合伙财产;乙某某返还丙某某的出资款并按照出资比例向丙某某支付合伙期的利润;本案诉讼费由乙某某承担。甲酒店现已停业。

愿大家生活顺遂,法内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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