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选秀失败后,一心一意想嫁给贾宝玉。 ![]()
最初暴露这个想法是薛宝钗的贴身丫环莺儿。 薛宝钗染病梨香院,贾宝玉前去探望,莺儿借着宝钗看金锁之际,有意提出宝钗有一把金锁,金锁上的字与通灵宝玉上的字是一对儿。 薛姨妈没有莺儿说的那么直接,而是私下里跟王夫人说,和尚将金锁给了宝钗后告知,将来只能嫁给有玉的男人。 薛宝钗锲而不舍,最终如愿嫁给宝玉。婚后两人过上了齐眉举案的生活,还时常谈论起众姐妹的情况。(依据:《红楼梦》第二十回,史湘云到荣国府,宝玉和宝钗闲坐,两人一同前往时,脂砚斋留下批注: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洩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那么,宝钗和宝玉的婚姻大事,究竟是谁做的主,拍的板呢? 1.贾元春赏赐端午节礼暗示了金玉良缘,没有明确赐婚,表明她不是拍板定婚之人 ![]()
贾元春受宠封为贤德妃后,给贾家带来了荣耀,也顺理成章成为贾家“第一人”。 贾元春未进宫之前,可怜王夫人年迈,所以一直将宝玉带在身边,跟着贾母长大。姐弟两人情似母子。所以,贾元春完全有能力指明道姓的给宝玉和宝钗赐婚。 但是,贾元春却不是赐婚之人。 端午节礼赏赐过后,贾母心中不满,连续做了两件事,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一是派贾宝玉代表贾家到宫里谢恩。 贾元春赏赐端午节礼,为了表达自己的想法,直接让人将礼物标姓名送到贾母房里。对于贾元春的举动,贾母不能“硬刚”,但是她又不能无动于衷,于是袭人在取礼物时,她专门交代,让宝玉第二天一大早进宫谢恩。 谢恩,其实就是一个由头。贾宝玉对林黛玉情深意重,自然会跟贾元春说出节日礼物之事。贾元春疼爱宝玉,自然也会听从宝玉意见。 ![]()
二是贾母当众否认了贾元春的暗示。 贾宝玉从宫里谢恩后,贾母利用清虚观打平安醮之际,借助张道士给宝玉说媒提亲时,明确说出贾宝玉年纪还小,不到娶妻年龄。直接否认了“金玉良缘”。 所以,这些迹象表明贾元春不会再干预贾宝玉的婚事。 2.贾母一心一意想成全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婚事,不会拍板决定宝玉和宝钗的婚姻大事 林黛玉寄居在荣国府,父母双亡后,贾母成为她的合法“监护人”。贾家上下都认为,林黛玉和宝玉的婚姻大事,只有她能做主。 林黛玉的贴身丫环紫鹃情试宝玉之后,回家劝林黛玉找贾母做主,“……我倒是一片真心为姑娘。替你愁了这几年了,无父母无兄弟,谁是知疼着热的人?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红楼梦》第五十七回) ![]()
兴儿向尤二姐、尤三姐说起荣国府的情况,说起林黛玉的婚事,直言不讳地说道:“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红楼梦》第六十六回) 林黛玉无法嫁给贾宝玉,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贾母都无法开口成全薛宝钗和贾宝玉的婚事,贾府众人面前,她能做到不反对就已经足够大度。 所以,薛宝钗嫁给宝玉,不会是贾母拍板决定的事情。 3.按照封建规矩和礼法,贾政是最终决定宝玉和宝钗婚姻大事之人 封建社会没有自由恋爱,男女婚姻大事都要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薛姨妈看上邢岫烟,想将许配给薛蝌。为了将此事促进,她通过王熙凤找到贾母。 ![]()
贾母在处理此事过程中,一是通过邢夫人征求了邢岫烟父母的意见,二是让宁国府的尤氏和贾蓉之妻当了“媒婆”。由此可见,谈婚论嫁时即使两家都愿意,也需要遵守世俗礼法。所以,贾宝玉的婚姻大事,只能是贾政拍板做主。他在赵姨娘房里安歇时的一个举动也间接反映出他的这个权力。 王夫人身边的丫环彩霞外放出去待嫁,为了能嫁给贾环,她私下让妹妹找赵姨娘帮忙。 赵姨娘喜欢彩霞,心里想促进此事,她没有找媒婆,而是趁贾政到自己房里安歇时求了贾政。贾政听完后,说出这样一番话: “且忙什么,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我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只是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红楼梦》第七十二回) 俗话说,听话听音。贾政的这一番话表明:贾宝玉和贾环的婚姻大事只有他能做主。 ![]()
4.结语 贾政为宝玉和宝钗的婚事做主,不仅天经地义,而且有效地化解了诸多矛盾。 他这样选择,既顺应了贾元春最初的想法,成全了“金玉良缘”;又使贾母摆脱了“困境”,他当了“恶舅舅”,维护了贾母“好外婆”的形象;更重要的是,选择贾家和薛家的联姻,既符合贾家的利益,更符合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互相联姻的一贯做法,所以,贾母纵然心里不妥贴,贾政做主之后她也不会反对。 因此,薛宝钗最终嫁给宝玉为妻,一定是贾政做主拍板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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