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均已发文,建立健全当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医保账户分为两部分: 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改革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一部分纳入统筹基金,一部分存入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但随着各地医疗门诊共济制度的执行,单位医保缴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现目前,各地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比例调整的部分基本与国家方案保持一致。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总的来说,各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均以中央整体规划为参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平稳推进政策落地实施。虽然个人医保账户的钱是变少了,但是个人医保账户的用途变广了,保障能力也更强了。随着各地医疗门诊共济制度的落实,北京、广东、青海等省市明确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们个人账户可以给自己的父母使用,可以给子女使用,实行家庭范围内的共济。医保门诊共济简单来说就是门诊的费用,也可以用医保报销。 医保门诊共济之后,将普通门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额度至少50%。大部分地区统筹支付比例从50%起步,如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广东、四川、云南等; 支付比例从60%起步的,如江苏、浙江、湖南、西藏等; 一类是以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超过指定金额,如江西省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 一类是自然年度内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置起付标准,如云南省规定,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普通门诊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除了报销比例与起付线标准,各地也明确了支持分级诊疗制度。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置起付标准和差别化支付比例。以海南省为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其实从上文中可以看到,普通门诊可报销是本次改革的重点,税漫君已将各个省市的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整理出来了:跟住院一样,想要报销门诊费用,就得去定点门诊就医,只有在定点医院产生的门诊费用才可以用医保报销。因为很多人一生病就往大医院跑,挤占了大医院的医疗资源,所以为减少此类现象,医保政策也往小医院有所倾斜。小医院的医保待遇往往比大医院要好不少,不仅起付线低,而且报销比例也相对较高。比如湖南,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三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我们简单举个例子来算一算: 假设某次门诊就医,医保范围内花费1000元, 那在社区医院看病的话,可以报销1000*70%=700元, 而在三甲医院看病的话,只能报销(1000-300)*60%=420元, 算下来,同样的就诊费用,三甲医院要比社区医院多花近300块钱。 所以,如果只是小病小痛,尽量去等级较低的医院就诊,可以报销得更多!特殊门诊主要为慢性病患者和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它们都有个共性,那就是需要长期到特殊门诊开药或治疗,开销不小。所以医保的特殊门诊报销待遇就非常实用了,可以帮助患者减轻费用负担!想要享受此待遇,切记先做好特殊门诊待遇认定,办理方式可选择线上和线下。线下:带上身份证、社保卡、病历或检查资料去到定点医院的门特窗口,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即可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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