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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临床运用 (疾病)9.2.素问·热论

 心其和顺其然 2022-06-15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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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三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 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阳病衰,渴止,不满,舌于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1】皆去,病日已矣。

【注释】

【1】大气∶指邪气。

原 文 四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脉,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己;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1】。

【注释】

「1】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素问校勘记》引程郊倩云∶'汗泄二字,俱是刺法,刺法有浅有深,故云可汗可泄。'汗,指针刺发汗。泄,指针刺泄热。张琦《素问释义》注.'经言刺法。故曰通其脏脉,三日以前,病在三阳,故可汗;三日以后,病在三阴,故可泄。泄谓泄越其热,非攻下之谓也。'

原 文 五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1】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善。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帝曰∶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2】,此其禁也。

【注释】

【1】遗∶遗留、残留之意。此指余热稽留不尽。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注∶'遗,余也。大气虽去,犹有残热在脏腑内外,因多食,以谷气热与故热相薄,重发热病,名曰遗热病也。'

【2】食肉则复,多食则遗∶张介宾《类经·疾病类·四十二》注∶'复者,病复也。遗则延久也。凡病后脾胃气虚,未能消化饮食,故干肉食之类皆业从缓,若犯食复。为害非浅。其有卖虚内馁者。又不可过干整制,所以贵得宜也。'

原 文 六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 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 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帝曰∶五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原文七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1】。

【注释】

【1】暑当与汗皆出,勿止∶张介宾《类经·疾病类·四十一》注∶“暑气侵入,当令有汗,则暑随汗出,故曰勿止。”

经文分析

本篇是《内经》论述外感热病的重要篇章之一,所论伤寒泛指一切外感热病,并以六经统证。对六经传变规律的阐述,实质是指病势发展传变规律和疾病向愈时限,不宜拘泥死扣,本篇对《伤寒论》以及温病学的形成与发展起着奠基作用。

(一)热病概念

“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这就是热病概念。即是说热病总属伤寒范畴,伤寒含义,正如《难经》五十八难所说∶“伤寒有几?……然,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相同。”很显然,热病是指一切外感疾病。而伤寒有五之热病,是指暑病及伏气所发的暑病。清·柳宝诒《温病逢源》∶“伏气所发者,名为热病,而以暴感而病者,仍名曰暑病。”

(二)伤于寒则为病热的机理及预后

此以寒为例,说明寒束肌肤,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郁而发热。正气尚盛,汗出寒散而热退,故预后好,'热虽甚不死';若正衰邪盛,表里同病,则'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三)六经主证与传变规律及治则

外感热病,由多种因素所罹致,本篇只言其常,未及其变。篇中以经脉循行部位、表里相关因素,将其发展过程及主要症状,以六经总括,形成六经分证。在阐述六经证候的同时,提出“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依次顺传的规律。其转归,亦依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序逐渐向愈。以“各通其脏脉”为总则,具体疗法,如“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四)病遗与食复

多由热盛强食,或热病初愈而多食、食肉,而致余热不清,或热病复发,治疗上当“视其虚实,调其逆从”。

(五)两感于寒

此指太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表里两经同时受邪发病,属外感热病的危重证候,其中突出阳明胃气盛衰是两感转归的关键,此对《伤寒论》等名著有指导性的作用。

(六)温病与暑病的区别及暑病的治疗

对热型较轻,常在夏至前发病的一类热病与热型较甚、在夏季发生的类热病,本篇以'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者日为病暑'来区分,其说为后世温病学所宗。暑为阳邪,其性炎热升散,最易伤津耗气,故提出'暑当与汗皆出,勿止'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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