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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论诗(1):诗歌信仰与个人乌托邦

 置身于宁静 2022-06-15 发布于浙江

小众书坊坊主按:陈超先生遗著《生命诗学论稿》是一部有关中国先锋诗歌的扛鼎之作,自出版以来,影响日增。值先生冥诞60周年,小众书坊特予修订重版。先生生而为教师,受其教者常以为荣,未受其教者常以为憾。小众雅集公号将选发先生本书的部分章节,以飨读者。

诗歌信仰与个人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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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纯正伟大的诗歌正在消逝,从何处可以使之保留并且深展地前进呢?当然,纯正和伟大在今天已经不只意味着广泛而实用的社会承诺。它更接近于诗人个人的理想和抱负,更多地有赖于诗人坚执高蹈的信仰。这就是说,诗歌的挑战不是针对什么“诗坛”的,它几乎主要是针对个人的。因此,我一向鄙薄那些只知叹怨诗坛如何萎缩如何扯淡的人,他们对诗歌的本质所知甚少。

       在涉及诗歌艺术问题时,我们很少谈到信仰。但我们在谈到所谓社会问题时,却常常动用它。诗歌作为诗歌,它本身就是诗人信仰的对象,这种信仰是绝对无条件的。因此,信仰在这里作为一个特殊的词语,就成为存在中的一种存在,几乎是最高的纯存在——不是什么存在的缩影,而是存在本身。这种话,在一些人听来也许颇为刺耳,他们说这是一种逃避,断隔了诗通向现实的大门。而我认为,事实几乎相反。如果我们不走向个体生命的核心,不拥有个人的语言立场和隐语世界,那末,我们才是真正的逃避呢。当代文化的一个根本的标志,就是在时代的物化和媚俗中,保持独立个人的精神性。精神的价值难道是权力和金钱给定的吗?如果是,我们就应重新去认识世界文学史了。如果不是,那么,那些拥有诗歌信仰和个人乌托邦的诗人,怎么会是逃避现实、背离人生呢?因此,纯粹个人乌托邦的营造者,那些在生存困厄中拥有诗歌信仰的诗人,他们不是表现什么“自我”,而是将自我和读者提升到诗的高度。他们不想用诗去追踪什么生活,而是让生活反过来摹仿一下诗歌。诗歌将人类照亮,使之与权力和下滑抗衡,这种尊重个性、维护人的尊严的东西,难道不正是现实本身的应有之义吗?

       然而,如果有人问我,你所说的诗歌信仰与个人乌托邦,究竟意味着什么?有没有更为具体的界定?那么,我将感到为难。因为,假如我为这两个偏正词组作了严格的概念限定,就同时否定了我尊重个人信仰的一贯立场。但是,你们已经注意到了,我在文章的开头说过“纯正”“伟大”这两个形容词。我认为,“信仰”和“乌托邦”虽然具体的内涵可以多种多样,但“纯正”和“伟大”却是这多种多样中的统一,是优秀诗人共同的精神守则。作为严肃的文学性个人,首先应具备的恐怕就是这两点。这是个前提。现在,我们可以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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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歌比我们人类高贵,正与理想与现实相同。我不同意用教徒对宗教的信仰比拟诗人与诗歌的关系。首先,宗教是蔑视个人的,这一点毫无疑问。我认为更应指出的是,宗教徒只是单向的要求精神沐浴,要求一种承诺、拯救。而诗歌对诗人而言,远比这更为凶险、艰砺。它是一种写作中的个人苦行,是“上帝”的血被诗人重新流出。是先代大师捐躯的精神又一次返回普遍生灵的上界。而与教徒的安泰、依恃不同,真正的诗人永远是在离心中历险,在古老的信仰中经受失败。因此,“诗歌”只是作为“信仰”而信仰,作为“乌托邦”而乌托邦。它永远不会是一个具体的地址,而是一种不可能中的可能。所以,真正的诗人最深的隐痛不是什么得不到承认,更不是什么得不到现实利益。而是面对生存和生命他永远也不敢说“我写好了”,永远也不敢放弃牺牲的准备。而这一切,又怎能指望没有艺术信仰的人理解呢?确实,诗歌作为一种信仰和个人乌托邦,并不是为了满足诗人个人的超离愿望。对真正的诗人来说,甚至根本都不是。他还没能拥有“自己”,怎么谈得上超离呢?当诗人在经历孤寂和敌意时,他对此已经麻木不仁。因为,纯正伟大的诗歌大师,为他们树立了榜样,使他们热爱一种斗争的生活。但那些挂在生命尖钩上的意象,那生存的压迫在他们生命中跺着脚震颤着的结构,是如此渊深难求!怎么会是什么个人超离和逃避呢?怎么会是淡化时代和人生呢?不是,诗歌信仰和个人乌托邦沉重的份量已将他们的青春压弯。这实实在在是一种最初和最终的现实啊。

       也许说到这里,那些批评者的怒气可以平息下来了。艺术,作为一个基本词汇,不是不言自明的。它是一门需要我们终生学习的功课,至少是应该思量再三的重要概念。我不反对艺术之外的人群对之提出唯现实目的的要求。但我想说,艺术中的人包括那些认为自己是要搞艺术批评的人,首先要明确艺术自身的依据和目的。这是对话的基础。除了实用性之外,你能对艺术的要素做出更实在的讨论吗?或者反过来说,如果艺术对你而言仅不过是一种实现目的的工具,那么,你本来可以更捷便地找到更顺手的工具呵。不妨再进一步说,对纯正、伟大的艺术你视而不见,对提升人到达诗的高度的东西你满怀怨愤,这难道不正是一种反现实的态度吗?到这里,我可以说,如果说艺术有目的,那就是它在普遍的压抑和物化潮流里,维持个人精神的独立性、纯洁性,使民族的语言和审美,不断提高、发展。诗歌尊敬人民,诗人热爱人民,只能拿出最卓越的东西,而不是迁就权力时尚。这是时代的吁求,也是艺术发展的规律。我们的祖先这样做了,我们今天仍然要这样做。

       上面的盘诘似乎离开了我想要说明的论题。这种陈旧的盘诘为什么一再成为诗论界反复纠缠的问题,以至我不得不在这里再次扯到它呢?这本身就说明受控的理论发展是多么滞缓、乏味。艾略特在《哲人歌德》一文中谈到,“探讨诗歌信仰与哲学信仰的关系,以及诗人对哲学系统的态度(无论是信仰还是接受)性质,不会使我们有多大收获,相反会使我们离题太远”。事实上,某些同志就简单将诗歌信仰与意识形态顺役直接对位了。他们看来,如果一个诗人拥有对诗歌艺术的虔诚信仰,坚持自己的乌托邦,那么,就可以说这个诗人是淡化甚至是反对诗歌为人生歌唱,是十足的资产阶级艺术观。这种说法太可怕了。倒不是它可能断送一个诗人的艺术生命,因为真正的诗人谁也不可能断送;可怕的正是艾略特所说的“离题太远”。它将使问题浅淡、无聊、混乱,会使那些在经验和修养上缺乏准备的更年轻的一代文学爱好者,对艺术缺乏深入而健康的理解,成为空发牢骚而毫无创造能力的保守型庸人。事实上,这种所谓的诗歌“新人”已经大批出现,他们不再为提高艺术而费心,却整日在瞅机会,摸行情,他们的物质欲望在诗中找到了一种变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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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回到问题的开头。我说过,诗歌的挑战不是针对什么“诗坛”的,而是针对个人的。说到底,真正的诗人除去理论意义上的位置外,就他个人的写作而言,他跟“诗坛”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问题的辩证表述是,他难道不是仅仅作为一个个人与“诗坛”发生关系吗?既然如此,诗歌信仰与个人乌托邦的提出,就不仅是事关某个人的抱负,而同时关涉到整个当代诗歌史的情况。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共同汇聚成一个社区,在诗歌的社区内,我们鼓励的恰恰就是这种内在的个人性,或者说个人乌托邦。问题到这里,已经与本文开头不尽相同,它开始偏离、互动,但又闪电式地靠近论题。或者说,这是互为因果互为表里的两个方面。正是因此,诗歌信仰与个人乌托邦的提出,并不表明我在诗歌立场上要掀起什么反动。我所说的,只是诗歌创作中的基本问题。我希望那些关心我的同志意识到这一点,免得我们再一次进行那种不能接火的“论争”。

       是的,诗歌信仰!我们几乎从来不提到它。这个不证自明的道理使我如此煞有介事,是希望能教一些朋友感到亲切,类似一种怀旧的情感罢。而说到什么启发或领导潮流,特别是什么“背离”之类,我怎敢奢望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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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  著

《生命诗学论稿》

(精装本,中国青年出版社,小众书坊策划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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