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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入门系列第8篇:可转债核心条款-强赎条款

 报晓7943071 2022-06-16 发布于北京

总有朋友问宝哥,集思录里有的可转债名称上为什么有一个红色的叹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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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发行该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发布了强制赎回公告。其实在可转债上市的时候,就伴随有该可转债的强赎条款。

而且强赎条款,分为两个情况:

1、到期强赎

在可转债满6年后,上市公司会按照可转债发行时规定的 赎回价 从投资者手中赎回可转债,并且终止可转债的发行,整个可转债的生命周期就此完结。

2、有条件强赎

可转债发行时会说明有条件赎回的条款,比如:【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

当正股的股价达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要求时,一般是可转债的价格长期在130元以上,上市公司就会发布强制赎回的公告,赎回的价格是 100元 +当年的利息。

上市公司发布有条件强赎公告,实际上是督促可转债持有者尽快转股,意思是你们该赚的钱也赚到了,股价我们上市公司也配合推高了,赶紧转成股票吧。不然我们就按票面面值加一点利息,赎回你们的可转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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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吓唬吓唬可转债持有者,尽快转股,不转我们就赎回啦。实际上,上市公司是不会强赎的,强赎是要花很多钱赎回可转债的,他们只想让可转债持有者转股,不想把融到的钱还回去。

可以说有条件强赎的发生是一只可转债发行的最高潮了,投资者赚了该赚的钱,也应该就坡下驴,继续寻找其他的投资标的啦。

而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也是如愿把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顺利转成股票,也不用担心吐出可转债融到的钱了。

好了,大家看到上市公司发布了强赎公告,就及时把自己持有的可转债卖掉即可。我们是不会参与转股的,毕竟转成股票再交易是有风险的,我们就挣到可转债到130以后的钱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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