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一段感情真的走到了尽头,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分开方式,无非就是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未来利益。 站在大多数女生的角度来说,一个人打拼照顾自己可能已经很费力了。如果再带着孩子的话,估计确实精力也有限,也无法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但现在多的是独立女性和单亲妈妈。所以每个案子中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的,我们没有经历过别人的生活,自然无法感受人家选择的对错。 其实最近我也刚好接触了一个类似的离婚案子。女方要求离婚的条件就是男方给钱,自己不要孩子,不承担债务,也分财产。 本来这样的条件其实也没有什么的,我们也可以调解。然后都调解得差不多了,最后的结果是说分期拿钱的问题。毕竟一下子确实没有办法拿出所商量的金额,但是女方坚持要当庭支付。 最后调解未果,开庭判决。因为证据原因,直接就维持现状了。 站在女方的角度,其实要现钱真的无可厚非。毕竟担心之后不履行的情况,但是也要考虑一下现实。毕竟如果男方真的能够拿出这么一笔钱来离婚的话,那么共同的债务应该会优先清偿了吧! 另外其实我们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你要了一笔钱走。然后又不负责孩子,那么男方如果赚钱的能力如果有限的话。受苦的应该就是你们共同的子女了。孩子终究会有长大的一日,到那个时候回想起你如今的选择和做法。他们的心里会如何想呢? 而且离婚后,孩子不是说你不要就真的直接割断了所有。离婚只是解除了你们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我们的法律还没有解除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 这种天然的血脉亲缘从出生至死亡一直存在。当然如果确实遇到了人渣败类,最多就是解除监护。 如果真的要做一个人间清醒的离婚者,那么就要着眼于现实,能够挽回的就想法挽回。没有办法挽回的,就利益最大化即可。不用狮子大开口,那很可能适得其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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