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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坊”

 立达国学 2022-06-17 发布于北京
立达国学院|出品
刘宇|撰文
    刘宇|编辑
白居易《登观音台望城》道:“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这是“香山居士”眼中的长安。

“星罗棋布”,是古长安城的特征。此句中“十二街”是虚指,而被“十二街”切割出的“菜畦”,便是“坊”。

“坊”,音fānɡ,即“城市里巷”。
唐朝的长安,共有108坊。

作为“京漂”的白居易,就曾先后在其中的新昌坊、宣平坊、昭国坊及常乐坊住过。

杜甫《西郊诗》云:“时出碧鸡坊,西郊向草堂。”

这里不得不提唐朝森严的坊市制度。“坊”与“市”,即民居与市场,被严格分开,筑墙为界。

小农经济为主导的封建社会,离不开农田。但长安只有庄宅、庄园,分布于城郊,由官吏豪富、诸道将士(道,近似于今日之“省”)据之,称为“寄庄户”。

想置办长安地区的田产,可以说,小地主已是阶级门槛。

这也意味着,长安的民坊,不是农民能住的。但也正因为如此,造就了长安的商业繁荣,西域胡商、各国外商慕名而至,甚至希望死后埋在长安郊区。


不过,繁华,是有时间上的限制的。坊市制度下,还有“宵禁制度”。

白日,以鼓楼钟声为令,市场解禁、百业开张;傍晚,执金吾以鼓声为令,预警宵禁,鼓通三百响,店铺打烊、行人归家。

鼓停之后,还有人在街上晃悠,称为“犯夜”,下场很惨。

《唐律疏议》明文规定:“犯夜者,笞二十。”即,抽二十鞭子,或棍打二十下。

《旧唐书·本纪卷十四(顺宗 宪宗上)》记载:“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

郭里旻,宦官,给皇帝干活儿的公务员,喝多了后在宵禁时分上街溜达,被活活打死。

虽然长安的东市、西市与民坊是割裂的,但坊内还是有酒楼、饭馆、旅店这样的服务场所,宵禁时分难以归家者,将借此度过宵禁的漫漫长夜。
在唐代,“坊”字的使用率很高,不单用于命名里巷。

论官署,太子府有“左右春坊”,以“左右庶子”为长官,左庶子总掌侍从,赞相礼仪,驳正启奏,监省封题;

右庶子总掌东宫行令、表启、导引宫臣辞见等政务。

论工厂,有“酒坊”“染坊”等;论商铺,又有“药坊”“绸缎坊”等。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两个城市奈良(平城京)、京都(平安京),就是日本遣唐使回国后仿照长安、洛阳营建的,当然,也模仿了坊、市这样的城市布局。

长安古城舆图
日本奈良(平城京)古城舆图

至今,日本奈良的道路命名,仍能见“东一坊大路”“西四坊大路”等。

但由于狭小的城市面积和落后的经济水平,长安的坊市,在日本只能做出“缩水版”。而经过本土化改造后的建筑风格,被称为——“唐破风”。

可悲的是,真正的“唐风”,知者甚少。

西安大唐芙蓉园,号称“中国最大的仿唐皇家建筑群”,当初却请来一个号称日本“国宝级大师”团队负责设计,其建筑中,出现了多处日本金鸱吻;日本庭园中的枯山水庭院,也直接照抄。

影视剧里,把“唐破风”当成“唐风”之处更不计其数。

荒腔走板、不伦不类,实是一种传承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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