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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两个月前就起保疑为二手车 车主要求4S店“退一赔三”

 律师戈哥 2022-06-21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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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新车,本来是件高兴事,但家住延安的白先生在买了新车后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车问题不断,先是发现车门与车身颜色不同,也存在导航已有使用者,到保养时又发现车辆保养时间与购车时间不同,白先生该怎么办呢,他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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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与车身颜色不同

去年8月23日,延安人白先生在位于西安市明光路的陕西凯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辆凯迪拉克轿车,花费24.6万元。办完手续后将车开回了延安。回去第四天,找到一家朋友介绍的维修店进行贴膜,贴膜工告诉他这辆车右侧车门的颜色与车身不同,认为车门有补过漆。白先生反映至4S店,工作人员专门到延安给白先生的汽车做了检查,确定车门确实补过漆。白先生要求换车,但4S店不同意,虽然车是从他们店买的,但并不能说明车身上的瑕疵是他们造成的,需要等相关机构鉴定后才能知晓,但迟迟也不给回复,事情也一直拖着。

导航已有使用者

白先生初步怀疑车子不是全新的,因为这车刚买的时候,他发现车上导航的密码不对,他便通过自己的身份信息更改了密码。为何一辆全新的车导航密码会不对?肯定之前已经有人登陆,并改换密码。但4S店也没有给白先生回访。

8月购的车起保却在6月

两个月之后,白先生到另一家4S店做首次保养时,该4S店人员告诉他这辆车的起保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比他买车的时间早了近两个月。记者也在白先生的购车发票及一份维修记录截屏发现,购车发票上的日期为2015年8月23日,维修记录上显示该车的起保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起保时间应该与购车时间同步的,现在居然提前两个月,白先生感觉自己被4S店骗了,认为这车就是二手车。

起诉4S店要求“退一赔三”

发现这些问题之后,与4S店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白先生向未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4S店赔偿其购车款、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车辆装修费用以及3倍购车款的赔偿,法院已受理此案。

记者联系陕西凯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客服人员回复称,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具体详情不便透露。

什么是“退一赔三”?

退一赔三: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经销商把一辆二手车当新车卖,或把一辆退货的“三包”车当新车卖,就属于欺诈,按照“新消法”,原价20万元/辆的车就要退20万元车款再赔偿60万元。如果造成生命和健康严重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40万元惩罚性赔偿。

*以上文章发布在汽车行业关注,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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