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说王羲之是书圣,是出于对其对中国书法,尤其是规范文字写法的贡献。 其实在王羲之之前,中国书法已经走过了很多里程。从殷商甲骨文之前的图画文字,结绳记事符号,一直到甲骨文的诞生。这中间,经历了不知多少时间。这个漫长的时间里,人们对同一个物件、实物,张三有张三的表达,李四有李四的理解,思维不同,表达各异。同一个意思,表现出来的符号互不相识。所以,在甲骨文出现之前,只有千奇百怪的图形,严格意义来讲,并没有真正的文字,当然也就不存在书法的概念。 ![]() 甲骨文的出现,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和规范。他把五花八门的图形归拢起来,找到几个同一个意思相近的符号作为普及的文字。这个时候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比如说“人”字,也有站着的,也有弓腰的,也有面朝左的,也有面朝右的,但大体就留下了有限的几种。这样人们辨认起来就相对简单多了。由于甲骨文最初也不是什么方块字,在一个龟甲上,大大小小,疏疏密密,歪歪斜斜的分布着。但不管怎么说,真题串起来看,基本上也能表达清楚一件事情。所以说,甲骨文的伟大就在这里。 到了石鼓文、钟鼎文时代,由于文字的附着平台发生了变化,所以表现出来的笔画和造型就有了明显的不同。相比甲骨文,石鼓文笔画则粗壮的多。但本质上并没有明显不同。 ![]() 到了春秋战国时候,由于各诸侯国相对独立,所以在文字上又开始从统一规范走向了多元化,比如说楚国、韩国在表达“马”字的时候,就与秦国有明显的不同。这种意思表达的巨大差异,大大阻碍了各地之间的文化交流,极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因此,秦始皇统一六合之后,首先认识到这个弊端,就让丞相李斯用规范的小篆取代了各国文字。可以说,中国文字能够发展到今天,秦始皇和李斯是离了不朽功勋的。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的书法是从李斯的小篆开始的。至于到了汉代,由小篆而发展为隶书,完全是为了方便书写,是一种书写上的偷工减料。当然,这么一简化,速度上显然是快多了。普通老百姓也容易接受了。 ![]() 就提高书写速度而言,隶书的的出现是有很大功劳的,但是由于隶书笔画仍然一波三折,速度依然不快。所以有人就在隶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快捷化,就出现了章草。章草虽然速度快了,但是又不免有些呆板,所以到了魏晋的王羲之看来,有必要进一步规范美化,所以清新秀美的王室小草和行书就横空出世了。 ![]() 王羲之的贡献就在于他终于将一种文字发展到一门渐趋规范的艺术。至于王羲之后来的所谓书法大家,大体是在王羲之的基础上做一些改良,但总体上仍受王羲之的影响,并没有完全走出来。一直到满清,中间有数不清的所谓书法大家,其实都只不过是一种风格上的差异,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 到了中晚清,尤其是近代以来,一些文人因为自幼都是练习王字长大的,所以总想脱离王羲之的束缚,苦于找不到途径。不免就东一榔头西一斧头的乱撞,这就是所谓的创新。直到今天,我们看到的沃兴华、曾翔等人,其实他们创作的书法作品,在普通人看来,就是一种丑书,但是在他们自己看来,确是超出时代认知的艺术,只不过,这种艺术没有被大众认可,他们自己也是一种并不成熟的探索,是一种半成品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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