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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上帝鸟

 书虫小记 2022-06-25 发布于北京

关于美国著名的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的历史小说。说实话,不知是怎么着,是2020年123日打开此本小说的,后来才发现,整整160年前的1859122日,约翰·布朗被处以绞刑。

约翰·布朗是十九世纪上半叶著名的民间废奴运动发起人,他本人系白人,却自小厌恶奴隶制,此后自青年到中老年,终身致力于民间废奴运动,到南部各州组建民间团伙,以非法的行侠仗义方式解救黑奴。

1859年,约翰·布朗59岁,率领22条汉子在弗吉尼亚的哈帕尔斯公开起义,反对联邦政府对奴隶制的妥协退让,22人在与2000余名联邦骑兵激战2昼夜之后,弹尽粮绝被俘,最终被处以叛国罪而绞死。

对约翰·布朗此人的看法,后世不一而足,既有认为他的行为非法,叛国的,也有认为他乃是内战导火索的,更有认为他是圣人的。不管怎样,2006年评价的美国历史上100个名人中,约翰·布朗排名第78位。

不过,没想到这本上帝鸟能写成这样——这是一部每两三页就能让人笑出声来的小说,虽然没看到原文,但可以想见是充满了美式俚语和玩笑的句子。

文笔风格上,有杰克伦敦和马克吐温的影子,既有对南方草原和西部戈壁如刀刻般的冷峻描写,也有碎碎念神叨叨般的冷幽默吐槽。

算是部纯粹的美式历史小说,之所以说美式,他们从来不把自己的历史书写得金碧辉煌或者可歌可泣,他们从来都是从最普通最日常的角度描述可以被其它国家人视为神圣起源的历史。

就像在乔治亚州你能看到受到保护的南方邦联军队遗迹,在费城独立宫里,能听到本地人对国父们争吵辩论的揶揄,在美国人书写的独立战争发端里,是一群流氓抢茶叶时把拿不走的茶叶倒进大海一样。

像约翰·布朗这么一个废奴运动的先驱,在小说中就是一个神神叨叨的老头子,他从来没有穿过正经衣服,脚趾头从来都露在靴子外面,他兜里总是装着各式各样奇奇怪怪可以装满一火车皮的东西,他总是把所有食物和咖啡混在一起嚼,喷出的口气可以熨平一件褶皱的衬衫。

他这辈子唯一露出过惊讶神情,是当他因为可怜洋葱头(叙述者)的身世,而把自己随身的幸运符——一个干了的洋葱头,上面粘了各种羽毛,还有蛛网,送给了洋葱头,洋葱头不知道他什么意思,还以为是送给自己吃的,一口就把这个干洋葱头吞了下去。

约翰·布朗张大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说,你这个小家伙,刚刚吞掉了我的幸运符!于是他把这个小家伙取名为洋葱头,并且把洋葱头当成了幸运符,带在自己身边。——就这么搞笑。比如说某个地方的女人,丑到能把火车吓得脱轨,或者丑到能让时钟停摆,充满了诸如此类的语言。

技法上倒没有什么特别,作者把叙述者作为一个虚构的人物——十二岁的黑人少年洋葱头,安排在了约翰·布朗的身边,也正是通过这个孩子的视角,来叙述一场本来可谓惊心动魄、气吞山河的废奴运动,一切就变成了一个乐趣横生、充满无厘头的闹剧。有如鹿鼎记。

期间充满了各种讽喻。比如,他被布朗带去费城,拜见了著名的废奴运动领袖道格拉斯,住在道格拉斯家里,他描述道格拉斯,在家里温习演讲稿时,那吼叫声连两百个人的乐队都比不上,一顿饭的食量比堪萨斯地界上三十个定居者三个礼拜吃的还多,这样一个黑人心中的领袖人物,居然要猥亵洋葱头这样一个假女孩。

比如,贯穿始终的,几乎所到之处的黑奴都不理解为什么要自由,其实黑奴们大多认为他们的白人主人挺傻的,只要几句谎话就可以骗过去,而且生活也不是过不下去,这样一解放他们,他们到哪去谋活计呢?

认识到了自由之宝贵的黑人,则更多的是不愿意跟随布朗去作战,他们只想去北方当工人,靠劳动谋生。

比如,他看到更多的争斗,实际目的并不是为了废奴或者蓄奴,而是为了争夺土地,争夺牛羊,为了土地,今天可以反对奴隶制,明天又可以赞同奴隶制等等。

约翰·布朗确实这也不对,那也不对,做事没有规划,没有计划,大多数计划都是失败的,在很多时候,他甚至就是个精神病。

废奴运动最终必须要通过政治和法律的形式来解决,后来也证实如此,但不能因为最终的定案而认为之前人们零散的斗争就是白费力气——实际上,没有这些具体的斗争,又怎会发展为一场运动?何况,因为废奴问题,最终还引起了伤亡六十万人的内战!

约翰·布朗之所以能够打动所有人,不论在什么境地里,都能吸引一群人跟随他,就是那么两个简单的理由——

第一,原文中所说的“说到底,这老家伙不肯对任何人说自己的打算,对自己人也不说,他喃喃地说,这些杀人放火,掘地三尺的家伙们就知道说空话,空话,空话,空话,全是空话,黑人听这些空话已经听了两百年了。

——大家都说,但从来没有任何人采取过行动。就像书中弗吉尼亚的废奴分子们说的,大多数的黑人领袖,兜里的钱都不够火车走出十米远的,可他们却能为了向白人讨杯牛奶,而把自己老婆的头轰下来。

他们就能在报纸上写写故事,发表发表演说,骗白人们的钱,而要真刀真枪干,没有一个人会出来的。

而他约翰·布朗,是第一个起来带领黑人造反的白人。布朗没有那么多的理论和体系,他的废奴意志纯粹来源于他对上帝的信仰——人人都是平等的,他的废奴行动也来源于他对之前所有人只说不做的反感。

为此他把全部家当都投入到废奴行动中——对蓄奴主义者们进行人身打击,一家一户地去解救黑奴,为此不惜触犯南部各州的法律,乃至联邦法律,成为自由州和蓄奴州共同的通缉对象。

第二,魔障一般的宗教信仰。约翰·布朗是虔诚的基督徒,神神叨叨到离谱的地步,随时随地,甚至是拉屎的时候都在感谢上帝。

在很多次战斗发动之前,他一个人率领大家祈祷,作者用了很幽默的方式描述,老头子还在喃喃祈祷,半个小时过去了,弗雷德睡着了,欧文跑去拉屎,大家纷纷坐在地上开始打盹。

一次夜间偷袭,大家等布朗祈祷,谁知他一个劲在祈祷,整整弄了两个小时,最后是他的儿子欧文喊了,爹,再祈祷一会就天亮了。

这种场景比比皆是,令人时不时喷饭。而且布朗的这种祈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人站着都睡着,也可以让被俘的蓄奴主义分子或者叛乱分子们举手投降,就跟大话西游里被唐僧念烦了的妖怪一样,我愿意认罪,求求你别祈祷了。

在很多次战斗中,他一边祈祷一边冒着弹雨前进,神咒附体一般毫发无伤。他甚至制定了直接进攻DC的计划,认为要打就直接打击老巢——非常典型的唐吉诃德计划。

他就是一个真诚的、纯粹的、坚定的信仰者,理想主义者。这就是他最大的力量。

尽管他打仗毫无章法,总是收留一群乌合之众,没有根据地,四处打劫,好容易筹集来的资金也能够轻易被人骗走,他很缺乏组织能力。

但在他的领导之下,这样一股力量居然始终强大,让蓄奴主义者们闻风丧胆,也让废奴主义者和黑人们趋之若鹜。

人们追随的,其实就是这样一种纯粹、坚定的信仰,就像系列电影John Wick里说的,有一种人总是focus,confidence,sheer will。不论环境多么险恶,他也从不抱怨,从不退缩,始终勇往直前——他就是那个年代的堂吉诃德。

在军火库最后的抵抗

其中有这么几个动人场景:

一是布朗率领的波特瓦特米步枪队遭遇的最大一次失败,是败在从布朗手下叛逃到蓄奴派的马丁牧师率领的叛军围攻之下。

其时,布朗的大儿子费雷德被枪杀,布朗自己被炮火击伤,眼看着马丁牧师一伙把自己的家园烧成白地。这时,布朗所有其他亲人都不肯再打下去了,要求父亲住手。

布朗从儿子尸体旁站起,从上帝鸟身上拔下一根羽毛,插在自己已经破得更烂锅一样的草帽上,喃喃地说,这是个多么美丽的国家,但只要蓄奴存在一天,我就得拼下去,不论你们跟不跟,都没有关系,我愿意一直打到非洲去。

二是在哈帕尔斯军火库里的最后一次抵抗中,布朗的儿子沃尔森中弹倒地,布朗抚着儿子的额头说,儿子你干得很好!沃尔森说,谢谢,父亲。布朗接着说,像一个男子汉一样死去吧。沃尔森回答说,好的,父亲。

三是洋葱头第一次逃跑后,在偶遇的黑人鲍勃劝说下,又再次回到布朗的营地,他看到部队壮大了,但人员也更加乱七八糟,而且大家都非常疲惫,破烂,和乞丐没有什么差别。

大家肮脏地聚在一起,吃着烤肉,布朗浑身上下也破烂不堪,臭烘烘的,但他的神情和状态,却像“春日的小溪一般清澈明快”。

约翰·布朗在绞刑架下写下遗书:我,约翰·布朗,现在坚信只有用鲜血才能洗清这个有罪国土的罪恶。过去我自以为——正如我现在也痴心妄想的一样——也许不用流很多血就可以清洗它的罪恶。

执行绞刑

执行绞刑的监官就有当时著名的联邦军队上将罗伯特·李一行,他们当时是以联邦政府的名义判处约翰·布朗叛国罪的,不久以后,这批堂哉皇哉的将军和政治家,就率领南部邦联向联邦政府发起了内战,届时,他们也被联邦政府处以叛国罪。

洋葱头在最后一次探监时,与布朗聊了几句,离开时,看到布朗对他会心地灿然一笑,笑容里满是温情和爱怜,刹那间洋葱头才明白,这个在别人看来疯癫而疯狂老头子,其实什么都清楚,什么都知道。

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原本就不正常,原本就不会随人心愿,要靠我们的心对它念念不忘,把它当做回忆,当做对未来世界的承诺,一切的一切结束之后,我们会得到回报,然而,我们仍需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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