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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 刘福森:生存的关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

 ydzhydzh 2022-06-25 发布于天津

刘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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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森,男,河北省玉田县人,1943年8月生。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

理论探讨,2002,(02):17-21.

摘要

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不能对社会发展做出合理的解释。既然社会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总体 , 那么对社会历史就不能离开价值论的解释。这种价值论是以人为尺度的关于人的生存论、发展论、解放论。而对历史的生存论解释则是终极性解释。

关键词

历史唯物主义 价值论 生存论 发展论 解放论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 阐明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即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的规律。这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 当然是正确的。但是, 以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我国的传统观点, 却机械地曲解了唯物史观, 把唯物史观简单地归结为“物质本体论”, 企图以 (自然) 物质的决定性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它在解释历史客观性时认为:生产力之所以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就是因为生产力是物质的。为什么生产力是物质的因为构成生产力要素的人是有肉体的, 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都是自然物质的。生产力就是这样一种“物质力量”, 因而奠基于生产力基础上的社会发展就是客观的。这种解释根源于“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运用”的理解。既然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运用, 而辩证唯物主义又被机械地理解为“物质本体论”, 因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只能用生产力的自然物质性去解释了。这种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没有、也不可能对社会发展做出合理解释。我认为, 既然社会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总体, 那么, 对社会历史的解释就不能离开价值论的解释。这种价值论是以人为尺度的关于人的生存论、发展论、解放论。在这三者的关系中, 生存价值是本原性价值, 对历史的生存论的解释是一种终极性的解释;人的解放是一种“目的性价值”, 它反映了历史发展的“目标指向性”, 是人的生存的理想的合理状态;而“发展”本身的价值则是一种手段性价值。社会历史发展的合理性最终是为了人, 最终要从人的生存论的原则中得到合理解释。

01

价值的关注:对社会本质的合理性解释

QINGMA XIANSHENG

要说明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 首先必须说明“社会性”概念的实质。我认为, 社会性的实质是功能性而不是物质实体性。

我们总是习惯于直观地把社会存在归结为实体性存在:人、“社会物”等都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而社会就是由这些物质实体构成的;如果我们从社会中把这些实体去除, 社会也就不能存在了。所谓社会, 就是由这些作为物质实体的“社会物”和同样作为物质实体的人构成的。社会的物质性, 也就在于它们的物质实体性 (这实质上是把社会性归结为自然性) 。这种对社会存在的理解, 没有抓住“社会性”的实质, 因而也就不能把社会存在同自然存在区别开来。

社会历史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形成的。没有人, 当然不可能有社会。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 一个由人形成的社会集体, 同由动物的个体构成的“畜群”的区别在哪里呢这不是由于人的肉体同动物的肉体的自然物质结构有什么不同, 而是由于由人形成的社会群体具有一种畜群所没有的社会关系。当然, 人作为人, 必须具有肉体。但是, 肉体只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自然前提或物质载体, 而发生在人的肉体之上的社会关系才是人的社会性的体现, 才是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说过:黑人就是黑人, 只有在关系中才是奴隶。“黑”不是黑人的社会本质, “奴隶”才是黑人的社会本质。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于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而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所反映的, 则是人在社会有机体 (社会实践系统) 中的社会功能。这种“功能性”才是人的社会性的实质。工人、律师、总统都是社会关系体系中不同的社会功能, 谁处在这个地位上, 谁就具有这种社会功能。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社会地位上, 就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 也就具有不同的社会本质。同一个人所具有的不同的社会本质也是由他所处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形成的:他走进商店买东西, 同售货员发生关系, 他是一位“顾客”;他回到家里, 同他的孩子玩耍, 他是一位“父亲”;他打开电视机, 他成为一个“观众”;他同妻子共进晚餐, 他是一个“丈夫”……。顾客、父亲、观众、丈夫是发生在同一个自然人身上的不同的社会性。这种社会性实质上也是这个“自然人”在社会实践系统中的不同的社会功能性。

同样, “社会物” (如楼房、体育场、水坝、原子弹等) 是一种社会存在。它们之所以是社会存在, 是因为它们具有社会性;而它们的社会性, 也是它们在社会有机体中具有的社会功能性。如镰刀, 从实体上看, 镰刀只不过是一块安在木把上的弯弯的有刃的铁片, 但当它在社会有机体中承担不同的社会功能时, 它就具有不同的社会性, 成为不同的社会存在物;在进行收割的农民手里, 它是劳动工具, 属于生产力范畴;在农民起义中, 它是武器, 属于政治范畴;如果他用镰刀杀人, 镰刀就成了凶器, 属于法律范畴。同是一把镰刀, 它们的自然物质结构相同, 只因它在社会体系中表现为不同的社会功能, 就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性。所谓社会存在, 如果从实体上看, 都是一种自然物, 不是社会物。只有从功能上看, 它才是一个社会物。社会性就是发生在自然实体之上的一种实践的功能性。人和所谓的“社会物”的社会性不在于它的自然物质性, 而在于它在社会实践系统中的功能性。

这种实践功能性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性。镰刀作为劳动工具、作为武器和凶器, 都是一种价值性, 即它在社会实践系统中的价值性。同样, 总统、工人、律师等也是人的价值性, 即人们的“社会价值”。所谓社会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功能关系”, 即价值关系。因此, 所谓的“社会存在” (区别于自然存在意义上的社会存在) 不是一种实体性存在, 而是一种功能性存在。“社会性”是一种“实践系统的功能性”。自然物质只不过是社会的载体, 自然物只有在社会实践系统中承担一定的实践功能时才是社会存在。社会在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的存在, 而社会规律就是这种关系的、功能性的运动规律, 而不是实体性的规律。所以, 我们是不能用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解释社会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是功能性的、价值论的解释原则, 而不是本体论的解释原则。

人们常说:传统观点在解释社会历史时“忽视”了价值概念。其实, 这不仅仅是一种对价值概念的疏忽和遗忘, 而是一种刻意的排斥和摈弃。这是因为, 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是不容许价值概念存在的:价值概念是反映人的主体选择性的概念。在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看来, 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只能用物质性去解释。因此, 承认了价值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也就承认了人的主体选择性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这就意味着否认了物质的决定作用, 否认了历史客观性的存在。

这种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还没有超出旧唯物主义的直观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 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解释, 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 当做实践去理解, 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 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 [1] (P16) 传统哲学教科书的思维方式正是马克思批判的费尔巴哈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对社会历史的解释, 也是要寻找“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 (物质客体) ”, 但是, 它没有把社会历史理解为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因为它不理解, 在目的支配下的实践活动为什么是客观的活动。它追寻的客观性, 是与思想、意识没有任何关系的纯粹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只能是自然界的客观性, 而不可能是社会历史 (即人的实践活动) 的客观性。社会历史就是人们的实践活动的历史, 在某种意义上说, 就是人们的社会主体活动发展的历史。而抛开价值论的解释原则, 是无法解释主体活动的发展历史的。

02

生存的关照: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性的合理解释

QINGMA XIANSHENG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同历史唯心主义对立的学说, 其基本任务就是说明历史发展的客观性。但历史客观性不同于自然客观性。说明自然客观性比较容易, 说明历史客观性就非常困难。这是因为, 社会历史在任何时候都受到意识的纠缠。任何社会存在都是人的活动的产物;而任何人的活动的产物都是在意识、意志的支配下形成的。因此说明历史的客观性, 就是要说明在目的支配下的人的活动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是不能简单地说一句“物质决定意识”就能解决的。

从本体论上看, 人及其社会是从自然界而来。先有自然界, 后有人和精神;从认识论上看, 人的主观意识、精神是人对外部自然界的主观反映。从这两个方面看, 自然都先于人以及人的主观精神,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然先在性”。“先在” (在先) 于人及其人的主观意识的东西, 当然是客观的、不依赖于主观的。因此, 自然界的客观性是容易说明的。旧唯物主义已经用自然本体论的解释原则解释了自然客观性 (尽管是直观的解释) , 形成了自然观上的直观的唯物主义, 但是, 它用这种解释原则却说明不了历史客观性。

社会历史就是人 (作为社会总体的人) 的实践活动的历史。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就是人的主体活动的客观规律性。而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是不能说明主体活动的客观性的。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是一种还原论的解释原则;人及其人的活动最终也是一种高度发展的物质。因此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内在地消除了主客体的区分:主客体的关系最终被归结为无区别的物质。无论是精神, 还是主体、客体, 最终都只不过是物质而已。因此, 表现为主客体关系的人的主体活动 (社会历史) 的客观规律性, 是不能求助于物质本体论的解释的。要说明社会历史的客观性, 就必须引进新的解释原则, 即生存论的解释原则。

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产、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这样就把历史观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了。为什么物质生产和物质生产力会成为全部历史的基础是因为物质生产和物质生产力是“物质”的吗如果“物质”的就能够成为历史的基础的话, 那么自然界也是历史的基础了, 因为没有什么比自然界更“物质”的了。但自然界只能说是历史的“前提”, 不能说是历史的“基础”。人作为主体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活动 (生产力) 才是社会历史的基础。就是说, 历史的基础是一种特殊的主客体关系 (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改造关系) , 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

那么, 为什么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改造关系 (生产力) 会成为历史发展的基础因为它是人类解决生存问题的非自然的、惟一的、特殊的方式和手段。我们把生产力叫作“物质”生产力, 不是因为生产力是“物质”, 而是因为它生产的是人生存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而“物质生活资料”是首先必须满足的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人们只有首先吃饱肚子才能够去从事其他活动 (如政治活动、宗教活动、艺术活动等等) 。这样, 生产满足人的“第一需要”的活动也就成了人的其他活动 (精神活动、政治活动等) 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正是立足于人类生存论证明这个命题的:“……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 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 首先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能够生活, 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 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 (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 一种历史活动, 即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 [1] (P32) 马克思说“这是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 但却是一直被历史上哲学家们忽视的道理 [2] (P368) 。

不仅解释“历史的基础”需要生存论原则, 而且解释社会规律也离不开生存论原则。为什么“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是社会历史的必然联系为什么它会成为历史发展的最基本的规律这不是因为生产力是物质的, 而是因为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的话, 生产力就会遭到毁灭;而如果生产力遭到毁灭, 人的基本生活资料就不能满足;如果人不能满足基本的生活资料, 就会造成生存价值的缺失, 人类就不能生存, 从而社会也必然遭到毁灭。也就是说, 之所以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 是因为“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关系具有生存价值, 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 尽管在现实的社会历史中既存在与生产力相适合的生产关系, 也存在与生产力不相适合的生产关系, 但是, 与生产力不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存在却是暂时的 (因为它不具有人的生存价值) , 它早晚会被与生产力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所代替。反过来看, 假如“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关系成为必然的联系、成为历史的规律的话, 那么, 人类及其社会一天都不能存在, 因为这样的“规律”是一种“反生存论”的规律。这里对历史规律和历史发展的客观性的终极解释是一种生存论的解释。

之所以离开生存论就不能解释历史的规律, 是因为在社会历史的规律中就包含了生存规定性的意义。历史是人的生存活动的历史;历史的规律就是人的生存活动的规律。因此, 作为人的生存活动规律的历史规律必须能够满足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人的“生存价值”是一种“本原性价值”, 是人所要求的价值中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价值, 历史的客观规律性正是从人的生存价值才得到终极解释的。传统观点离开生存论的解释原则, 只能重复物质决定性原则;生产力是物质的, 物质的东西决定一切, 因此, 生产关系必然适合生产力。这不是证明, 而仅仅是一种“叙事”;不是解释, 而仅仅是在重复一个等待解释的命题。

03

人的解放:社会发展的“合目的性”解释

QINGMA XIANSHENG

1988年我在一篇文章中论述了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这些人认为, 唯物史观对社会发展只有规律性的解释, 而没有价值性的解释, 把唯物史观仅仅理解为关于揭示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解释, 正是近代理性主义的突出表现。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 并不是说历史发展是在人的现实的主观目的支配下发展的, 而是说历史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指向性”。它类似于生物体的“目标指向性”。马克思的关于“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人的自由解放”的论断, 就是历史发展的价值目标指向性。

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是人的感性活动中价值指向的总体性自发反映。人的感性活动不仅必须遵循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 而且具有一种超越外在限制, 以主宰外在事物的冲动。这就是人的“自由指向性”。自由当然不是对外部客观必然性的背离, 但自由的本性也并不是对外部必然性的顺从, 而是一种超越的尝试和指向。外部世界的必然性只是对人的自由追求的一种“限制”, 是人的感性活动的“自由度”。它表明, 人的自主选择只能在这一范围进行, 但自由的尺度是一种价值尺度, 而非必然性、规律性尺度。历史必然性的“在场”并不意味着自由选择的“缺席”和人的“死亡”。尽管历史的发展并不是在哪一个人的现实目的支配下进行的, 但它也不是对人的自由本性的完全背离, 而是在二者的张力中实现着历史的进步。作为人的感性活动中的价值选择是集体性自发表现, 历史发展也表现为对人的自由解放的“追求”。

“历史进步”的概念本身就已经预设了历史发展的价值目标指向性——历史的“时间之箭”。“进步”与“退步”, 都是标志历史变化的方向性的。我们之所以把一个方向上的变化叫做进步, 把另一个方向上的变化叫做退步, 是以一个确定的价值指向为评价尺度的;凡符合某种价值指向的变化就是进步, 而背离这种价值指向的就是退步。如果没有价值指向的尺度, 变化就无所谓进步和退步之分。那么, 什么样的变化才是历史进步评价历史进步的尺度是什么在这里人们的解释就出现了分歧。按照物质本体论的解释原则, 历史进步可能表现在很多方面, 但历史进步的终极尺度是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生产力有所发展 (与此相联系的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形态的变革) , 历史就进步了。在这里, 历史的进步被理解为生产力的无价值指向的单纯的量的积累, 而生产力发展是“为了什么”却被弃之不顾。而按照价值论、生存论的解释原则, 虽然历史的进步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 但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和进步的尺度。“进步”是同终极目标相联系的, 是对终极目标的某种接近的趋向。离开了终极价值目标的“在场”就不存在进步问题。生产力的发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人才是历史发展的中心和目的。因此, 历史进步的终极尺度是人的自由、解放的实现。人的自由解放是历史发展的目的性价值。历史唯物主义的终极关怀不是生产力的发展, 而是人的自由解放。

历史唯物主义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虽然它们都有一个相似的价值目标, 但是, 前者是建立在对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理解基础上的, 而后者则是缺乏科学基础的巫师式的预言。但是, 历史唯物主义也不同于与机械唯物论相联系的“物质本体论”, 物质本体论只知道对复杂事物的单纯的还原 (把一切都还原为物质) , 在历史领域表现为把一切都还原为生产力的发展, 完全否定了历史发展的价值联系。对历史的发展只有“因为什么”的解释而没有“为了什么”的解释, 只有“必然性”的解释而没有“必要性”的解释, 只有规律性的解释而没有价值性的解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不仅是关于历史发展的“科学”, 而且是一种历史观, 是一种哲学意识形态, 是无产阶级以及全人类解放的学说。无产阶级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即自由的实现, 是历史唯物主义内在的价值目标指向, 而不是外在加上去的。为什么资产阶级不能接受历史唯物主义其原因不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 而是因为它的内在的价值指向性。这种内在的价值指向性正是它的革命性的集中表现, 而否定了它的价值目标指向也就否定了它的革命性。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同全人类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性同全人类的终极价值指向的一致性。

04

结论:生存论、发展论和解放论的关系

QINGMA XIANSHENG

社会发展与人的关系问题, 是发展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在二者的关系中, 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 社会发展只不过是实现人的生存与解放的手段。对于人来说, 发展只具有手段性价值;而人则是评价发展合理性的终极尺度。社会发展本身的价值不是自足的, 它最终需要从人的尺度中求得合理的解释。这一观念的确立, 对于理解和解决当代社会发展面对的各种困境和危机, 对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来说, 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西方工业文明形成的理性主义的发展观却从根本上忽视了“人是发展的目的”这一发展观的核心问题。我们之所以把这种发展观称为“理性主义”的发展观, 其根本原因也正在于它只注意到了发展的规律性, 而忽视了发展的价值性和目的性, 只追求更快地发展, 而不知道发展是“为了什么”, 不知道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 用对发展的科学解释取代了对发展的价值论的解释。对发展的科学解释只能说明“如何发展”的问题, 对发展的价值解释才能说明发展的意义, 即什么样的发展才是 (对人来说) “好的发展” (“应当怎样发展”) 的问题。正如美国旧金山智力科学研究所所长威利斯·哈曼博士所说:“我们惟一最严重的危机主要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危机。我们在解决'如何’一类的问题方面相当成功”, “但与此同时, 我们对'为什么’这种具有价值含义的问题, 越来越变得糊涂起来,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谁也不明白什么是值得做的。我们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 [3]

我们说旧的发展观 (西方工业社会的发展观) 忽视了对发展的价值论的解释, 只是说它忽视了“以人为尺度”的价值论的解释。其实, 人类的任何实践行为都不可能完全没有价值的关注。但旧的发展观却忽视了发展中人的尺度, 而把发展本身看成了自身的价值尺度。这种“自足”的价值论解释的逻辑结果就是对 (以人为尺度的) 价值论解释的否定:发展的意义不再是由发展“对人好坏”来规定, 而是由发展本身来规定。既然发展是用自身评价自身, 那么, 发展天然就是好的, 怎么发展都是好的;只要是发展就比不发展好, 只要发展得快就比发展得慢好。这样, 任何发展就都被看成“天然合理”、无须进行评价的了, 人的尺度也就被悄悄地取消了。发展不再被看成是手段性价值, 而是被看成是目的性价值。既然发展成为目的和价值评价尺度, 那么人也就同时被降低到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的地位。这样, 旧的发展观就完全颠倒了社会发展中的目的和手段的关系。这种发展观首先把社会发展简单地归结为“经济增长”, 进一步, 经济增长又被看成是发展的目的, 而人却成了实现经济增长的手段。人与社会之间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被完全颠倒了:在西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 人仅仅被看成是一种 (人力) 资源、一件在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商品经济关心的只是人的“使用价值”, 即人的能力, 而不关心人的“人格价值”, 即人的生存论的意义。人的价值仅仅被归结为作为满足经济增长的工具的价值。在自由竞争原则下, 有使用价值 (有能力) 的人才有生存论上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而没有使用价值的人的非存在 (破产、死亡) 则对经济增长是有意义的、必要的、合理的。这种发展的直接后果就是发展对人的背离。200年以来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虽然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 把“面包”做得越来越大, 但并没有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 世界大多数人口仍然处于贫困状态。当代社会人类面临的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等违背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也与这种发展模式和发展观有直接关系。为了保证经济增长, 人们必须进行挥霍性消费。消费的目的已经不是满足人的生存需要, 而是为了经济增长的目的;挥霍性消费的结果就是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可见, 背离了人的目的和尺度的社会发展必然危害人类可持续生存与发展, 即危害人类自身。

从对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关注转向对社会发展的合理性的关注, 即从研究和解决“如何更快发展”转向研究和解决“应当怎样发展” (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 , 是当代社会发展观变革的实质, 也是解决当代人类面对的生存问题的关键所在。而对社会发展合理性的解释与评价, 依赖于人的尺度。社会发展的人的尺度, 决定了发展本身不是天然合理的。发展本身存在着善与恶、好与坏的区别。人类社会的合理性发展, 即真正摆脱了动物状态的自由、自觉的发展, 不仅需要发展的动力, 而且需要节制和约束;不仅需要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 而且需要以人为尺度的对社会发展的价值评价和道德规范。这正是我提出“发展伦理学”的根本 [4] 。

合理性的发展是有利于人的生存和自由解放的发展。生存是人的根本, 自由解放是生存的理想状态;人的生存价值是发展的本原性价值, 人的自由解放的价值是人的目的性、理想性价值;与此相联系, 生存论是发展观的终极解释原则, 人的自由解放是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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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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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3] [美]威利斯·哈曼.未来启示录[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193.

[4] 刘福森.发展伦理学:社会发展实践的迫切需要[J].哲学动态, 1995, (11) ;发展伦理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哲学动态1996,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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