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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那个离经叛道的女人----《寻欢作乐》

 读书的天蝎小木 2022-06-26 发布于江苏

“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第十四夜》

在毛姆的《寻欢作乐》中,他少年时期就爱慕上的女子罗茜,是一个当时小镇人眼里,生活不太正经的女人。她在未嫁给才子作家德里菲尔德之前,在好几家酒吧做过女招待,“我”叔叔家里的帮佣玛丽·安,是罗西过去的邻居,她说:“没有一个到酒吧喝酒的客人,罗茜不跟他们调情的,不管他们是谁。她不能跟任何一个人长久,总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在酒吧工作期间,罗茜已经和黑马厩的煤老板乔治·坎普好上了。

《寻欢作乐》中有一个细节,专门提到这位乔治·肯普

有一天,乔治·肯普直接从“我”的叔叔——牧师家的前门走进去拜访主人,牧师的第一反应——他怎么从前门进来了。因为,当时商人和渔民地位低下,约定成俗都要从侧门或后门进来,才符合自己和主人之间的身份差别,可想而知,本质上,乔治·肯普和罗西一样,骨子里都是离经叛道之人。

因此,罗茜明知乔治·肯普已婚,明知他破产前夕抛妻弃子,明知他卷走家里所有的财产,却在乔治·肯普冒险问她,愿不愿意与他一起私奔时,选择了不顾一切。在逃去美国后,乔治·肯普深爱了罗茜几十年,直到身死。若干年后,当“我”问年已七旬的罗茜:“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罗茜说:因为他一直都是一个完美的绅士。

离经叛道的坏女人罗茜,却令,一个出身优秀,比罗茜小十几岁的贵族男人,从十六岁开始爱上她,多年来,一直念念不忘旧情,多年后,见到七十多岁的罗茜后,仍旧认为她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人……

而身为丈夫的德里菲尔德,明知罗茜不是一位好妻子,明知她四处留情,风流债不断,但仍旧对她满怀爱恋。甚至在唯一的女儿去世那天夜里,知道罗茜去他人私会,依然为她做好早餐。

当得知罗茜与人私奔后,大作家德里菲尔德失魂落魄,巴顿·特拉福德夫人说:“在这样的状态下,他投泰晤士河都有可能的”,事实证明,德里菲尔德对失去罗茜的伤心是深入骨髓的,因为,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写出更加优秀的著作。

背叛婚姻,出轨成性,水性杨花的漂亮罗茜,“我”究竟爱她什么呢,美丽脱俗的外貌,显然不是。

 在《寻欢作乐》里,有一段十分真实的描写:“我”要和罗茜发生关系前,忽然控制不住地哭了起来。罗茜赶紧哄“我”,“用双臂搂住我的脖子,也哭起来了,一边吻着我的嘴唇、眼睛和湿漉漉的脸蛋。接着她解开胸衣,把我的头拉到她的胸口。她抚摸着我那光滑的脸,轻轻来回摇动着我,好像我是她怀中的一个婴儿。”

所以,叔叔和婶婶不让我与之来往的罗茜,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她发过脾气。你想要她把什么东西给你,只要开口就行了。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一句对别人不友好的话,她的心地非常善良她是一个很淳朴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率的。她愿意让别人感到快乐。

显而易见,“我”之所以爱上罗茜,不是因为她美丽而可爱,恰恰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罗茜嫁给德里菲尔德后,即便丈夫成了著名作家,她还是她自己,没有刻意把自己变成外表光鲜亮丽、优雅却做作的所谓 “名作家的妻子”。甚至,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生性风流,在丈夫成名之后,她几乎和所有去过她家里参加聚会的男人都发生过关系。这种为自己而活的态度,几乎招来所有人背后对她的非议苛责,但她只凭着本心过她喜欢的人生。

应该说,罗茜一直喜欢的人只有乔治·肯普,从始自终,考虑到他的地位和家庭婚姻,她没有让他贸然离婚,宁愿每周回肯德郡他幽会。
  

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笔下的罗茜没有被世俗的道德束缚住自由洒脱的天性,她真诚坦然的接受她喜欢的男人的爱,对自己爱对方的心,她毫不掩饰地表达,她爱着谁的时候,身心合一,给对方所有的温情和温存,细心呵护。

就像在《寻欢作乐》里为罗茜辩解的一样:“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很自然就会和他上床。她对此丝毫不会犹豫。这不是恶习,也不是淫乱,这是她的天性。

在谈到《寻欢作乐》这本书的时候,毛姆说:可是我写《寻欢作乐》,并不是专门为了描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和阿尔罗伊·基尔这两个人物。年轻的时候,我跟本书中我称作罗茜的那个年轻女人关系十分密切。她有重大的、令人恼怒的过错,但是她长得很美,人也诚实。我和她的关系正如这种关系一贯会有的结果那样后来结束了,但是我对她的回忆年复一年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一本小说。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经过了好多年,我始终没有找到我在寻找的机会。我担心自己永远没有这种机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我忽然想要描述一位上了年岁的著名小说家(他受到自己太太的悉心照料,死后却被他太太和其他人用来给他们自己增加荣耀,这想必会使他多少有点儿气恼)的时候,我才想到可以把罗茜写作他的头一位太太,这样一来我就有了那个我渴望很久的机会。我还必须补充说我认为自己所创造的最动人的女主角的原型根本不可能在我的小说中认出她自己的面目,因为等到我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她已去世了

如果一个男人,爱上一个比自己还孩子气的女人,那么他注定会爱而不得。这也许是毛姆最真实的内心想法,也是他写作此处的动力和出发点,毕竟,在书中他是和罗茜幸福快乐的水乳交融过的。

《寻欢作乐》是那个久远年代的一种生活方式,即使是在那个年代,也是属于非主流的小众,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不在意他人的飞短流长,所以,你尽可以把《寻欢作乐》看做爱一个人,而不是关乎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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