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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是废太子胤礽的证据(一)

 崔玉智 2022-06-28 发布于辽宁

因题目太多,这里就随便选一些发吧。

作者暗写贾宝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与皇太子胤礽的生日相合。

皇太子胤礽的生日是五月初三①,而书中贾宝玉的生日,作者却是躲躲闪闪,始终不肯明说。但对书中其他人的生日,却写得非常清楚。比如:贾母的生日是八月初三(第七十一回),王夫人是三月初一(第六十二回),王熙凤是九月初二(第六十二回),贾琏是三月初九(第六十二回),探春是三月初二(第七十二回)。还有薛宝钗(正月二十一)、林黛玉(二月十二),甚至袭人(二月十二)等丫鬟的生日也都写得明明白白。那么,作者为何不敢明写贾宝玉的生日是哪天呢?

原因是:在当时的大清朝,没有人不知道皇太子胤礽的生日是五月初三的。因为,太子被废之前,康熙帝曾规定每年的“元旦、冬至、千秋节(太子生日),设皇太子仪仗于文华门外,皇太子于主敬殿升座,作乐。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排班于主敬殿阶下;文武各官,排班于文华门外,进笺,行二跪六叩头礼”②。所以,作者若明写贾宝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那就等于告诉读者,贾宝玉就是皇太子胤礽。因此,作者就只好“隐写”了。但我们却可以按书中的暗示,把它推证出来。

1、第六十三回,贾宝玉过生日的第二天,贾敬死了。如果能知道贾敬病逝的时间,也就知道宝玉的生日了。下面,我们按以下几个步骤,来分析贾宝玉生日的时间。

(1)贾宝玉生日当天,也就是贾敬病逝的前一天,大约是五月初五左右。因为,此时曾有香菱和芳官等一群女孩子“玩斗草”。在我国古代,“玩斗草”是女孩子们在端午节期间的一种习俗。如东晋南朝人梁宗懔在他的《荆楚岁时记》中说:“五月五日,四民并蹋百草,又有斗百草之戏。”唐人韩鄂的《岁华纪丽》也说:“端午,蓄药,斗百草。”类似的记述还有许多。其实,贾宝玉生日当天,让女孩子们玩斗草,就是作者有意设下的伏笔。目的就是以此告诉读者,贾宝玉的生日在端午节前后。否则,贾宝玉生日那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比如:“前来拜寿的挤破了门”、“几处僧尼庙的和尚姑子送供尖、寿星纸马,换本命锁、寄名符等”、“众人凑份子给平儿过生日——并玩'覆射’游戏”、“薛家给宝琴过生日”(宝玉,宝琴、平儿、岫烟四人同天生日)“憨湘云醉眠芍药裀”、“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等等,可作者为什么偏在此日,还让香菱等女孩子们玩斗草呢?

(2)第六十八回,王熙凤“大闹宁国府”时曾说:“出去请大哥哥来。我对面问他,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这个礼我竟不知道。我问问,也好学着日后教导子侄的。”由此可推知,贾琏和尤二姐结婚时间,是在贾敬死后的第二十九天。因为“才五七”表示刚刚进入“五七”,也就是“刚五七”的意思。古时候,计算逝者的祭日,是把逝者去逝的当天计为第一天,逝世第二十九天就是“第五个七日”的第一天,故叫“才五七”。这是因为,习惯上一般称“五七”的第二天到第六天,为“五七中”。若贾琏偷娶尤二姐,是在贾敬死后的第三十天到第三十四天之间,凤姐就应该说“自已的亲大爷还在五七中”,而不是“才五七”。“五七”的第六天一般还称为“不满五七”,“五七”的第七天,一般称“整五七”或“满五七”。需要说明的是,作者在书中,还曾特别提醒读者,逝者的祭日是有“固定称谓”的。如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的第四天,书中写道:“可巧这日正是首七第四日,早有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来”;在第十四回,秦可卿死后的第三十三天,书中又写道:“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应佛僧正开方破狱……”,在安排僧人打“解冤洗业醮”时,又把“七七”说成了“第四十九日”。应该说,这种“称谓”方法,就是作者为提醒读者而故意设计的,其目的是为凤姐说“才五七”设置的陪衬,让读者知道“才五七”就是“五七的第一天”。否则,作者总不至于让凤姐说出“自已的亲大爷才五七第一天”或者“自已的亲大爷才去逝二十九天”这样的话吧。如果不用“才五七”三个字,实在没有别的办法能说清楚。再者,如果说的太明确,让读者一看便知其用意,那就不是“真事隐”而是“真事明”了。所以,“才五七”三个字,应该就是暗指贾敬死后的第二十九天。

(3)根据上文可知,贾琏与尤二姐结婚,是在端午节之后不久,并是贾敬病逝后的“五七”之内。结婚的具体时间是“择了初三黄道吉日”(第六十四回)。由此可以推得,贾琏偷娶尤二姐的时间,就是六月初三。

(4)从六月初三倒推二十九天,就应该是贾敬死亡的时间。如果五月份是三十天,贾敬当逝于五月初五;如果五月份是二十九天,贾敬当逝于五月初四。

(5)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恰是贾宝玉十四岁生日③。查万年历得知,胤礽十四岁时,是康熙二十六年,即一六八七年。此年五月份是小月,即五月份共二十九天(五月二十九日是公历七月八号,第二天是农历六月初一)。这对于太子胤礽来说,自已生日月份的大少,应该是很清楚的。因为那个年代,人们记年的方法是农历而不是公历。他在写书的时候,是可以随时查阅日历的。所以,我们可得出结论:贾敬逝于五月初四,贾宝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
退一步说,即便不以康熙二十六年五月份的大小来推算,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至少可以把贾敬的逝世日期,锁定在五月初四到五月初五之间。由此,贾宝玉的生日,便可确定在五月初三到五月初四之间。依据这个结论,再结合下文第2小题的推论,也可以确切得出贾宝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

2、第二十八回,端午节前几日,大约是四月二十五日(第二天是四月二十六日),元妃差夏太监传来口信,让贾府“在清虚观初一日到初三日打三天平安醮”;之后,贾府便开始过端午节。由此可知,打平安醮的时间是五月份的初一到初三。这次打醮,不但规模空前,从贾母到丫头几乎是全家出动,就连亲戚朋友也都送来了“贺礼”。张道士还让观中的小道士们,给贾宝玉献了好多“用金银珠宝做成的随身法器”(第二十九回),共三五十件之多。
打平安醮,其意是祈祷平安。那么,贾府为谁或是为什么事祈祷平安呢?按书中时间顺序,此时的贾宝玉恰好十三岁,是本命年,这在书中是可以找到证据的。

一是,第二十五回,薛蟠请贾宝玉吃酒时曾说:“明儿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而在此前的一个多月(按书中所述时间推算),贾宝玉被马道婆用法术魇魔了。宝玉被魇时,癞头和尚曾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由此可知,宝玉此时正好十三岁。其实,癞头和尚的这句话,应该也是作者故意设下的“伏笔”,以此告诉读者,此时的贾宝玉,是十三岁本命年。不然,癞头和尚干麻非要说出“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这句话呢?因为给宝玉治病,和“十三载”没有一点关系。

二是,这年的正月二十一日,是薛宝钗十五岁生日(第二十二回),贾母出资为其举办了生日宴会。我们知道,薛宝钗、袭人、香菱、晴雯四人同庚(第六十三回),袭人大宝玉两岁(第六回);所以,此时宝玉应该十三岁。

三是,按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可以查知,此时的贾宝玉恰好十三岁。按中国古时的说法,人在本命年,是多灾多难的。所以,贾府打平安醮,应该是为贾宝玉本命年生日所打。笔者所论,除上述理由之外,还有以下诸据为证。
(1)元妃指示贾府去打平安醮,肯定是为贾府中的某人或某事祈祷平安。若是为人祈祷,那是为谁呢?别人的生日都不在此时(见上文)。虽然贾政的生日也没有写明,但其应在冬底(第十六回);只有贾宝玉的生日在端午节前后的“斗百草”时节,即五月初五前后(见上文)。另外,这一年荣国府也没有其它大事,唯一的大事,就是贾宝玉和王熙凤被马道婆给镇魇了,时间大约在三月中下旬。因为贾宝玉养病时间共三十三天,病后几日便是四月二十六日。而凤姐的生日是九月初二,所以,这平安醮肯定与凤姐的生日无关。
(2)第十八回,作者曾特别强调元妃和宝玉的关系,是“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形有如母子。自入宫后,时时带信出来与父母说,千万好生扶养”。所以,元妃下旨,让贾府在五月初一到初三打平安醮,为贾宝玉本命年生日祈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需要说明的是,贾宝玉平时过生日,贾家都要派人去寺庙“放堂舍钱”——在寺庙中普遍地布施僧众。如第六十二回中说:“因宫中老太妃薨,……王夫人不在家,(贾宝玉的生日)也不曾像往年闹热。只有张道士送了四样礼,换的寄名符儿;还有几处僧尼庙的和尚姑子送了供尖儿,并寿星纸马疏头,并本命星官值年太岁周年换的锁儿。……各庙中遣人去放堂舍钱”。那么,贾宝玉本命年的生日,贾家怎么能没有更大的举动呢?更何况,就在两三个月之前,贾宝玉和王熙凤还曾被马道婆镇魇过。所以说,此次贾家所打平安醮,定是为宝玉的生日无疑。
(3)作者让清虚观的道士们,“敬贺”许多贵重的礼物给宝玉,同时还说:“都没什么敬贺之物,这是他们各人传道的法器,都愿意为敬贺之礼。”“贾母听说,向盘内看时,只见也有金璜,也有玉玦,或有事事如意,或有岁岁平安,皆是珠穿宝贯,玉琢金镂,共有三五十件。”试想,当日非年非节,如果不是暗指宝玉的生日,他们为什么要敬贺“事事如意”、“岁岁平安”的礼物呢?再者,书中为什么要用“敬贺”一词呢?并且,作者还让张道士连说两次。更为重要的是,作者特意强调,在这些礼物之中,有一只“赤金点翠麒麟”;而宝玉对别的礼物并不用心,偏偏“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在古代传说中,麒麟是祥瑞之兽,主太平、长寿。若非暗指宝玉生日,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4)贾府从上到下去了那么多人,上有宝玉的祖母史老太君,下有宝玉的晚辈贾兰和巧姐;如果此时不是贾宝玉的生日,那礼物为何不送给别人一只半个,偏偏全部都送给宝玉一人呢?
(5)贾家去清虚观打醮,如果不是为某人的生日祈祷平安,为何“凡一应远亲近友,世家相与都来送礼”呢?若是为某人过生日,除了贾宝玉的生日在端午节前后,贾家再没有第二个人。所以说,五月初三为贾宝玉的生日,这就是作者的隐写。
(6)根据贾府所打的三天平安醮,就可以断定生日的日期,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初二,肯定是初三。因为,打平安醮的目的是为了祈福,而祈福是要提前进行的,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先过生日后去祈福的道理。所以,贾府从初一到初三所打的平安醮,其祈福的正日子,应该就在初三这天;而这天恰合皇太子胤礽五月初三日生日。
另外,依据上文第1小题中的论证,再结合本题的结论便可确定,贾宝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无疑。

3、上题中曾说,贾府奉元妃之命,于五月初一至初三到清虚观打平安醮。我们还知道,贾府中每有逢年过节、生日宴会、烧香还愿、请客还礼等,都是要唱戏的。而唱戏的内容,每每都是与当时正在发生的事情相关联。比如:第四十三回,贾宝玉去水仙庵祭悼跳水而死的金钏时,贾府所看之戏恰是《祭江》。其内容是主人公王十朋到江边祭祀其妻钱玉莲的事。再如第三十回,宝玉因“张道士提亲”一事得罪了黛玉,之后又给黛玉赔不是;而此时薛、贾两家所看之戏便是《负荆请罪》。还有第五十四回,正月十五元宵节,贾母带领侄子侄女等看的是《观灯》。第六十三回,宝玉过生日,芳官便唱了一出《赏花时》;其内容是何仙姑让吕洞宾早去早回,不要耽搁了去赴“蟠桃宴”(见第四十一题之第4小题)。书中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那么,贾母带领全家老小在清虚观打醮看的是什么戏呢,该戏又有什么暗示?我们先看书中是怎样写的:“这里贾母与众人上了楼,在正面楼上归坐。……贾珍一时来回:'神前拈了戏,头一本《白蛇记》。’贾母问:'《白蛇记》是什么故事?’贾珍道:'是汉高祖斩蛇方起首的故事。第二本是《满床笏》。’贾母笑道:'这倒是第二本上,也罢了。神佛要这样,也只得罢了。’又问第三本,贾珍道:'第三本是《南柯梦》。’贾母听了便不言语。”
《白蛇记》的故事内容是:刘邦带着服役的队伍在行进中遇见一条白蛇,传说这蛇是白帝之子。因该蛇阻路,刘邦便挥剑斩之。之后刘邦便带着队伍参加了反秦斗争,最后夺得政权,当上了皇帝。该戏所影射的应该是清军入关进京、灭掉明朝、定鼎中原一事(见第五十题之第6小题)。《满床笏》说的是唐朝名将郭子仪六十大寿时,七子八婿都来祝寿。由于他们都是朝廷里的高官,手中都有笏板,拜寿时都把笏板放在床上,结果放满了床④,故称《满床笏》。

作者写这出戏的名字,应该是暗示,贾府本次打平安醮,是为了某人过生日;最关键的是,作者让贾母说的那句话:“这倒是第二本上,也罢了。神佛要这样,也只得罢了”。贾母说的非常明白:今天的事,应在了第二本上,并且还是神佛的意思。要注意,贾母的这句话,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作者的暗示——本次活动,是为了某人过生日。那么,如此隐瞒其生日是五月初三的人,除了皇太子胤礽,还会有谁呢?若非如此,贾母的“这倒是第二本上”一句,又将如何解释呢?再者,作者为什么要让贾母说了这么莫明其妙的一句话呢?并且,贾母此时只说了这一句,再无他言。至于第三出戏《南柯梦》,应该是暗指贾家的最后结局——“红楼一梦”(见小标题63)。
需要指出的是:《满床笏》之前、后的两出戏《白蛇记》和《南柯梦》,都是作者用来“遮眼睛”的,也就是脂砚斋所说的“烟云模糊法”(靖藏本第一回)。如果没有前后两出戏,只说《满床笏》;读者一眼便知,此“平安醮”是为某人生日所做,并且还是五月初三日。正因为有前、后两出戏作遮掩,才让读者产生了误判,以为那“三个戏名”都是暗藏“贾家由胜到衰”的过程,从而忽略了“过生日”这个主题。但作者又担心读者“永远”都猜不出来,便又让贾母说了句“这倒是第二本上”。这种隐事手法,恰如清末索隐派学者王梦阮所说:“作者正以有不敢言、不忍言之隐,故于其人其理。一念唯恐人不知,又一念唯恐人易知”⑤。若从“侦破案件”的角度来说,作者在书中除了“真事隐”之外,还设置了许多“反侦破”的“假象”;难怪几百年来,人们总不能解得书中之谜呢!
还有一点需要补明,在第七十一回,贾母过生日,江南甄家也送了“一架十二扇大红缎子缂丝'满床笏’的围屏”。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作者在提醒我们:“满床笏”是和生日有关的。
周汝昌先生认为,五月初三所打平安醮,是作者为悼念废太子胤仍而安排的。该种说法应该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后人悼念胤仍,应该在他的祭日悼念,即:十二月十四日(胤仍病逝),而不是五月初三。再者,哪有给已逝之人在其生日打“平安醮”的道理。秦可卿病逝,宁国府请和尚道士给秦可卿打的就是“解冤洗业醮”(第十三回),而非平安醮。
4、第二十六回,薛蟠请贾宝玉等人吃饭,薛蟠说:“要不是我也不敢惊动,只因明儿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谁知古董行的程日兴,他不知那里寻了来的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除我之外,惟有你还配吃,所以特请你来。”
按书中所叙,参加薛蟠生日宴会的人,不单单有贾宝玉,还有詹光、程日兴、胡斯来、单聘仁等众人,冯紫英也曾到场祝贺。可是,对于享用这些生日贺礼,薛蟠为什么说,“除我之外,惟有你还配吃”这样的话呢?最关键的是,“惟有你还配吃”这句话,作者让薛蟠连说了二遍;再加上之后宝钗又说了一遍,书中共出现过三次。笔者认为,这也是作者在暗示:“今天”也是贾宝玉的生日,只有过生日的人,才“配吃——寿辰礼品”;不然,难道连贾政、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都不配吃吗?怎么“只有您才配吃”呢?作者为了提醒读者的注意,他还特意让宝钗说:“我知道我命小福薄,不配吃那个”。试想,就连冯紫英、詹光、程日兴等都配吃,宝钗怎么“不配吃”呢?这应该也是作者的暗示:“只有过生日的人,才配吃生日礼品”。就是说,五月初三,既是薛蟠的生日,也是贾宝玉的生日。
5、薛蟠请客之后,第二天冯紫英请客,贾宝玉和薛蟠都去了。书中是这样写的:“(贾宝玉)命人备马,只带着焙茗、锄药、双瑞、双寿四个小厮去了,一径到了冯紫英家门口……”(第二十八回)。这里我们要注意,贾宝玉所带的小斯名字,除焙茗、锄药外,偏偏多出了双瑞、双寿两人。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名字是《红楼梦》一书中(前八十回),唯一出现过的一次,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至于焙茗、锄药,他们是贾宝玉的贴身小斯,随时陪伴在贾宝玉的左右,在此出现便不足为奇了。再说,焙茗、锄药二人的名字,本身也是藏有隐意的。“焙茗”,暗指“嗜烟如命”(见小标题5)。小斯锄药,出现在第九回;那一次,他跟随贾宝玉去贾代儒的私塾读书。当时,贾宝玉和金荣打架,宝玉初次出手,牛刀小试,就治服了“学霸”金荣。故而小斯名为“锄药”,谐音“初耀”,隐有“初次显露光芒”的意思。那么,双瑞、双寿两人的名字,又是暗指什么呢?“瑞”是吉祥的意思。“寿”即寿辰、生日的意思。“瑞”、“寿”合在一起,就是“生日吉祥”。所以,“双瑞、双寿”两名,应该就是作者的暗指,五月初三有两个人同时过生日呢。这两个人都是谁呢?那就只能是薛蟠和宝玉了。因为在场之人,除了东道主冯紫英、歌技云儿、戏子琪官之外,就只有薛、宝二人了。其实,作者这样安排陪餐人员,就是要突出薛蟠、宝玉这两个“过生日的客人”。
要知道,书中之前曾多次说过,有几个人同时过生日的情况。如第六十二回,探春说:“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之后,袭人也曾对宝玉说:“这是他来给你拜寿。今儿也是他的生日,你也该给他拜寿”。接着湘云便拉宝琴、岫烟说:“你们四个人对拜寿,直拜一天才是”。试想,大观园中有头有脸的姑娘、媳妇们不过二十余人,怎么会有四个人同时过生日呢?笔者认为,这也是作者在暗示,两个或几个人同日过生日,是很正常的事情。因此,薛蟠和宝玉二人生日相同,也就不足为奇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红楼梦》一书中,凡只用过一次的人名,都是有“特定”含意的。如第三十回,宝钗的小丫头靛儿,因找不到扇子去问宝钗,此时宝钗正因为宝玉把她比作扬妃而无法回答,恰巧靛儿来问,宝钗便“借扇机带双敲”,把靛儿训诉了一顿,靛儿真真成了个“垫背”了。还有第七十三回,赵姨娘的丫头小鹊,听见赵姨娘与贾政入睡前,提到宝玉的名字,但却没听清楚说了些什么,便偷偷跑来为宝玉送信;其名“小鹊”,自然是意指“鹊儿报信”了。还有第六十回,艾官把她“看见夏妈和赵姨娘曾在一起说话”的事,悄悄的报给探春,此事被翠墨听得;于是,翠墨便让小丫头蝉姐儿,去告诉她老娘要妨着点。蝉姐儿之名,便是有人进“谗言”之意。还有第八十回,夏金桂为整治香菱,便舍出随嫁大丫鬟宝蟾给薛蟠做妾。此时,给香菱传信的小丫头便叫小舍。即:舍小取大之意。还有第六十五回,贾琏偷娶尤二姐之后,贾珍趁贾琏不在家,便来到尤三姐房内。恰好此时贾琏回来了,虽然发现贾珍在三姐房内,但却佯装不知,仍来至二姐屋内。此时,去为贾琏拴马的小斯名为隆儿,意为装聋作哑之意。更为奇特的是第五十九回,芳官的干娘何婆,用准备给芳官洗头的水,先给自已的小女儿小鸠洗了,之后拟用剩水再洗芳官。因此事,芳官与其干娘吵了一架。小鸠,即“鸠占鹊巢”之意。这些名字,都是在特定环境下,作者因事而取名的。当然也不能排除,作者是以此提醒读者,书中人物的名字都是含有隐意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就不再列举了。所以说,贾宝玉此时带去的两个小斯双瑞、双寿,其名字也应该有特定的含义。即五月初三,应该有两个人同时过生日,即:贾宝玉和薛蟠。笔者以为,作者用靛儿、小鹊、蝉姐儿、小舍、小鸠、隆儿等名子“说事”,就是为双瑞、双寿做“铺垫”的,以提醒读者“双瑞”“双寿”这两个名字的含意。
6、在第七题中(结尾部分),笔者详细论述了作者用林黛玉之名,暗指书中有许多人,都是“代表”宝玉的。即:黛玉之哭,是代表宝玉之哭;“妙玉”之名,是隐说宝玉出家为僧,只是“巧妙的比喻”;荣府三兄弟贾珠、贾琏、贾宝玉之名,是暗指“株连宝玉”;甄英莲之名是暗说“真应怜”等等。就是说,《红楼梦》中的人物,除了贾宝玉之外,应该说都有原型,但又都没有原型。因为《红楼梦》中的人物,虽然都原于生活,但他们和生活中的“原型”又都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有时,书中一个人的形象或行为,分别代表着生活中不同的两个人或多个人;而有时,生活中一人的形象或行为,又被分解成两个人或多个人(见第十五题)。就如作者在书中借警幻之口所说:“此曲(指“红楼梦十二曲”,暗指《红楼梦》一书。见第六十题)不比尘世中所填传奇之曲,必有生旦净末之则,又有南北九宫之限。此或咏叹一人,或感怀一事,偶成一曲,即可谱入管弦。若非个中人,不知其中之妙”(第五回)。既然《红楼梦十二曲》如此,那么,小说《红楼梦》自然也就如此了。就是说,《红楼梦》和其他小说的“套路”是不一样的。即:《红楼梦》中的人和事,都是“一事一议”、“就事论事”。书中某个人所做的某件事,是代表生活中的这个人;可他做的另一件事,代表的却是生活中的另一个人。由此可知,《红楼梦》的作者,是借用书中的人物来“说事”的,而不是遵循人物“原型”的规则。作者就是用这种办法,把“想说又不敢说”的事,隐藏在小说之中。如果理解了作者的这个创作意图,我们也就明白了薛蟠的生日是代表谁了。
我们再来看薛蟠的名和字。蟠,是指“盘踞的龙或没有升腾的龙”;薛蟠的表字“文龙”(甲戌本第四回),是指“没有带过兵的龙”。不管是“盘踞的龙”还是“没有带过兵的龙”,都是暗指废太子胤礽。因为,胤礽虽然当了三十六年皇太子,但他从未带过兵,这在清初的皇帝或准皇帝中,是少见的。对于马背上的民族来说,没有带过兵的皇帝,那就是一条“文龙”。胤礽当了大半生的皇太子,最终也未能继承大位。所以说,他又是一条“盘踞的龙”。作者用“薛蟠”,字“文龙”,“五月初三生日”,来提醒读者,五月初三是“文龙”或“盘踞的龙”过生日,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皇太子胤礽。但这并不是说,薛蟠的原型就是胤礽;而是作者“借用”薛蟠的名、字和生日来进行暗示的。试想,书中许多男子都有学名和表字,如:甄士隐、贾雨村、秦种、薛蟠、贾瑞等,有的还有号。可是,作为主人公的贾宝玉,既没有学名,也没有表字,更没有号,只有一个乳名“宝玉”,这是为什么?笔者以为,这是作者故意如此设计的。就如书中不提王熙凤父亲是谁的用意是一样的(见第五十六题之第3小题);因为,贾宝玉的父亲和薛蟠的父亲,其原型是一个人。薛蟠的名称、表字以及生日,都是“代表”贾宝玉的。作者的本意是把“蟠”、“文龙”和“五月初三”都用在贾宝玉身上,但他又不敢那样写。其实,即便作者不那样写,读者还是会那么猜的。假如,贾宝玉名蟠,字文龙,生日五月初三,读者会想到什么?——此人非皇太子胤礽莫属。所以,作者只好把这个名、字和生日,用在了“流氓加无赖”的薛蟠身上。只有这样,才可掩人耳目,以达到隐写的目的。确切地说,薛蟠也是贾宝玉的“替身”之一。还有,书中如果不是用薛蟠代指宝玉,那薛蟠的大婚为什么要在贾府举办(第七十九回)?别说薛家在京城里有闲置房子,即便没有,买房也是要在自家结婚的!再者,荣国府修建大观园时,让新买来演戏的十二个女孩子住进了梨香院,而薛姨妈家却“另迁于东北上一所幽静房舍居住”(第十八回)。作者为什么不让她搬到自家房子去住呢?况且,早在刚进京时,薛蟠就主张去自家房内居住,是薛姨妈说:“你舅舅、姨娘两处,……房舍极是便宜的,咱们先能着住下,再慢慢的着人去收拾,岂不消停些”(第四回)。可是,直到薛蟠结婚他们也没有搬出去。作者分明是在暗示,薛蟠就是贾府中人。否则,为什么不让“十二个女孩子”另住别处,而非要住进梨香院呢?这明明是作者的有意暗示。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已卯本和庚辰本,都把薛蟠的表字“文龙”,改成了“文起”(第四回),这和“英莲”改名为“英菊”的意图,应该是相同的(见第二题结尾部分)。但那样一改,却违背了作者的创作意图,同时也恰恰说明了被改写之名的“敏感”和“重要”。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红楼梦》的作者,就是废太子胤礽无疑。
7、作者为了让读者明白,薛蟠的生日五月初三,就是宝玉生日的“隐写”;他还用香菱和宝玉的关系进行了暗示,让读者猜想到“香菱也是宝玉之妾”。就是说,作者想让读者领悟出:薛蟠就是贾宝玉的一个“替身”,两者原本就是一个人。例如:
(1)第六十二回,女孩子们玩斗草时,宝玉也去了,他对香菱笑道:“'你有夫妻蕙,我这里倒有一枝并蒂菱。’……口内说,手内却真个拈着一枝并蒂菱花,又拈了那枝夫妻蕙在手内。……香菱见宝玉蹲在地下,将方才的夫妻蕙与并蒂菱用树枝儿抠了一个坑,先抓些落花来铺垫了,将这菱、蕙安放好,又将些落花来掩了,方撮土掩埋平服。香菱拉他的手,笑道:'这又叫做什么?怪道人人说你惯会鬼鬼祟祟使人肉麻的事。你瞧瞧,你这手弄的泥乌苔滑的,还不快洗去。’宝玉笑着,方起身走了去洗手,香菱也自走开。二人已走远了数步,香菱复转身回来叫住宝玉。宝玉不知有何话,扎着两只泥手,笑嘻嘻的转来问:'什么?’香菱只顾笑。”其实,这是作者在暗示:宝玉和香菱的关系,就如那两束花——“夫妻蕙”“并蒂菱”一样。暗指他们是“夫妻关系”——死后将会同穴。不然,作者为何让宝玉把它们埋在一起呢?更有深意的是,就在此时,来找香菱的小丫头名叫臻儿,谐音“真儿”。其意应为:宝玉和香菱的“夫妻”“并蒂”关系是“真的”。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香菱名字中有一“菱”字,而宝玉手里拿的又叫“并蒂菱”,这本身就有和“菱”“并蒂”的意思。香菱拿的是“夫妻蕙”,谐音“夫妻会”,即“夫妻相会”的意思。如果作者不是此意,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巧合呢?
(2)第六十三回,宝玉过生日,大家掷骰子抽花签。作者在书中已有暗示,每人所抽花签上的题字,都是其本人命运的谶语。香菱抽出的是“一根并蒂花,题着'联春绕瑞',那面写着一句诗,道是:连理枝头花正开。”宝玉过生日,香菱“绕瑞”,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瑞”有“详瑞,吉祥”之意。可是,香菱之夫薛蟠“已去南方大半年了”(第六十二回),她怎么会“连理枝头花正开”呢?再者,作者为什么偏让她抽到“一根并蒂花”呢?其实,这正是作者暗示香菱为宝玉之妾的意思。如果读者悟出了“香菱也是宝玉之妾”,则自然就能解得薛蟠、宝玉两者就是一个人了。所以,名蟠字文龙、生日五月初三者,自然就是贾宝玉的“替身”了。
(3)也是第六十三回,香菱的石榴红绫裙子被斗草的女孩子荳官拖在了泥里,她担心薛姨妈生气,便接受了宝玉的建议,和袭人换了裙子。书中是这样写的,“香菱道:'这是前儿琴姑娘带了来的,姑娘做了一条,我做了一条,今儿才上身'。宝玉跌脚叹道:'若你们家,一日遭踏这一百件也不值什么。只是头一件既系琴姑娘带来的,你和宝姐姐每人才一件,……袭人上月做了一条和这个一模一样的,他因有孝,如今也不穿。竟送了你换下这个来,如何?'香菱想了一想有理,便点头笑道:'就是这样罢了,别辜负了你的心。我等着你,千万叫他亲自送来才好。'” 试想,香菱裙子的布料是“琴姑娘带了来的。姑娘做了一条,我做了一条,”那么,袭人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裙子呢?再说,袭人的衣服都是贾府所赐⑥,贾府怎么会单独为袭人做一条“特殊”的裙子呢?还有,袭人的母亲病逝是“冬日天短”的时节(第五十一回),袭人送走母亲回到贾府时,“当下已是腊月”(第五十三回);而香菱与袭人换裙子时,已是四、五月份的夏天。如果说袭人“有孝在身,不能穿”,那她为什么还要在“上月做了一条和这个一模一样的裙子”呢?这分明就是作者在搪塞读者。退一步说,即便贾府为袭人做了裙子,那也不可能只做一件送给“有孝在身”的袭人。但从宝玉和香菱的对话中可知,除了宝钗、香菱和袭人外,别人是没有这样裙子的,就连贾府的其他小姐们也没有。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让香菱和袭人的裙子“一模一样”,而不是晴雯、麝月、秋纹呢?原来,作者在开篇的“自述”中就已告诉读者,“裙钗”是用来代指女性的。如“何堂堂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哉?”作者用袭人和香菱的裙子“一模一样”,就是暗指这两个人,也一模一样。即:两者都是贾宝玉之妾,而薛蟠只是贾宝玉的“替身”罢了。薛蟠的生日自然也就是贾宝玉的生日了。
以上诸条,足以说明贾宝玉的生日是五月初三,贾宝玉的原型就是太子胤礽。最后强调一点:书中别人的生日都写的清清楚楚,可贾宝玉的生日,写了好几回的书,却没有一次标明确切日期,但又用各种手法进行暗示和透露。如果贾宝玉不是暗指太子胤礽,作者何必要这样写呢?

注:①赵尔巽:《清史稿》卷六,《本纪六·圣祖本纪一》,“十三年五月丙寅,皇子胤礽生”(查万年历,该丙寅日,初三)。
②王世镇:《居易录》卷17,康熙刻本,第17—18页。
③贾宝玉十三岁时被魇,此时恰好又过了一年。也可查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得知。
④参见[唐]赵璘:《因话录》。
⑤一栗编《红楼梦资料汇编》293页。中华书局出版发行,1964年版。
⑥见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为母奔丧时,所穿衣服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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