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 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 清平乐·村居 清平乐·村居 宋·辛弃疾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清平乐”是词牌名。最开始是唐教坊曲名,是取用汉乐府“清乐”、“平乐”这两个乐调而命名的。“村居”是词题,在乡村居住。这是词人闲居信州(今江西上饶)带湖时所作。辛弃疾是坚定的主战派,二十一岁南归以后,他一直遭受当权投降派的排斥和打击。在他四十三岁起,他长期未得任用,在信州闲居达二十年之久。他在隐居中写下了大量的闲适词和田园词。这首词就是其中之一。 整首词纯用白描手法,写出了江南村居的民俗之美和人文之美。更难得的是,和以往写景词用大量笔墨用来写景不同,词人把重点放在人身上,写出了不一样的人情味,不一样的生活气。 首句“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写景,写色。“茅檐低小”,房子虽朴素却温馨,为什么家里的空间显得不大,主要是从外部视角看的。而从外部看,更大程度把屋子当成了画面的一小部分。一开始就告诉读者,格局是开阔的。“溪上青青草”, 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注意这条“溪”,这首词一共四十六个字,“溪”字就出现三次。这是词人有意为之,溪就是“茅檐”遮不住的地方,是家的外延,是村居的灵魂。茅檐、溪水、青草,三个景物,就搭建了“村居”的场景。 次句“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写人,写声。这是整首词最美的部分。两位铅华洗尽的老人,对着溪水悠悠,对着碧草融融,相对小酌,把生活的平安喜乐变成杯中的素简清欢,一边饮,还一边低语。这吴音软语,也许说的是农桑稼穑,也许说的是少年轶事,也许说的是江湖长短,也许说的是半世浓淡。最美的情话,就不是情话;最美的声音,就是这依稀迷离的乡音。 三句“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还是写人,写忙人。大儿子正值壮年,所以承担最重的锄豆工作;二儿子也能帮忙干些力所能及的事了,在编织鸡笼。如果前面的美是闲适之美的话,这里的美就是劳作之美。老两口之所以能够小酌对饮,也正是因为家里的孩子都能够承担生活的担子了。一闲一忙,更衬出家庭的温馨与安宁。 末句“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还是写人,写闲人。小儿子最调皮可爱,卧在溪头青草丛中剥莲蓬吃。其实前面的句子都在为这一句做铺垫,正是前面哥哥们的本分劳作,才显得弟弟的童稚本色。一家五口人,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情,但合在一幅画里,就觉得特别温馨自然。 整首词与其说是一幅画,不如说是个短视频。词人不断变换焦点,不断切换画面,用温暖清丽的色调做背景,用细腻柔美的声音做画外音,寓情于景,拍出了一部声情并茂、绿意盎然的乡村生活风俗片,令人神往。 小贴士: 早在辛弃疾任隆兴(南昌)知府兼江西抚使时,他便拟在上饶建园林式庄园,安置家人定居。在淳熙八年(1181年)春,他在带湖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对家人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故他把带湖庄园取名为“稼轩”,他本人也因此自号“稼轩居士”。 辛弃疾其实是个猛男。他有如关羽“千里走单骑”的勇气,又有如张飞“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豪迈。公元1161年,金军在完颜亮的率领下,再次南下入侵南宋。时年21岁的辛弃疾趁机揭竿而起,聚集沦陷区两千青壮男儿,参加义军领袖耿京领导的抗金部队。在耿京的重用下,辛弃疾被任命为掌书记,负责机要工作,掌管义军的印信。义军中有一个叫义端的和尚,盗走了由辛弃疾保管的帅印,准备去金营里邀功。耿京盛怒之下,只得拿辛弃疾问罪。辛弃疾羞愧难当,当场向耿京立下了军令状,承诺追回帅印。当晚,辛弃疾带了一小队人马埋伏在了去往金营必经的路上,果然,天快亮了的时候,义端真的骑马来到,辛弃疾不由分说,一刀将义端砍下马来,夺回了印信。辛弃疾还受命联络南宋政权,以期遥相呼应,一举打败金军。就在辛弃疾完成联络任务后返回义军部队的途中,耿京在海州被叛将张安国杀害。血气方刚的辛弃疾亲率50名骑兵连夜赶往5万人的金军大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击敌军,活捉张安国后,又立即狂奔千里,把张安国押到临安,交给南宋朝廷处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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