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有以下几个重点: 1. 确保投资者的投资体验 根据《暂行规定》证监会将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实施名录管理,每季度末在公开渠道更新,不定期移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或机构。参考Reits,能入选首批的产品和销售机构在资质方面肯定是优中选优。 在具体的产品和销售机构管理细则上: 产品方面: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将先行纳入养老目标基金,未来进一步扩充产品范围。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拟优先纳入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养老目标基金都是FOF产品,无论是权益型FOF还是固收型FOF,相比较单支的权益、固收产品,由于投资更分散,风险都会更低,收益的爆发性也许没那么强但可持续性会更好; 5年的考核周期,决定了要想入选养老金名录,靠押注某一年的赛道风格博收益是不行的,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资框架,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长期平衡好收益与风险,从而入选产品的稳定性更有保障。坦白来讲,之前有很多销售渠道会推出所谓的“金选”名单,本质还是用短期的业绩来刺激投资者的投资冲动,比如在医药行业的高点推葛兰,消费行业的高点推张坤,名单的背后还是销售驱动。而国家推个人养老金产品是为了保障民生,这种动机下的筛选名录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更具参考性。销售机构方面: 基金销售机构需满足最近4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条件。 规模越大的销售机构,更容易正确地引导客户长期投资,提供跟客户风险预期更匹配的产品,避免小的销售渠道为了提升规模,盲目销售。
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个人养老金本身就有抵税的作用(严谨来讲是延迟交税,未来取个人养老金的时候会补税,但由于没交税,本金更多导致投资收益更丰厚,所以肯定越晚交税越划算)再叠加购买上的费率优惠,未来应该会逐步提高购买限额(目前是一年1万2),用这笔钱投资有这么多的优势,有什么理由不利用呢?
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的实施安排。 从市场角度来讲,个人养老金全面推行后,无疑会带来万亿级别的增量资金(美国的个人养老金账户2020年有17.3万亿美金),虽然不确定到底多少流入权益市场,但大概率会抬高权益市场的估值中枢. 而且每年都会有增量资金,也就是权益市场的投资价值,会进一步高于传统的房地产。对个人来说,首先只靠基础养老,对于大部分非国企、体制内的人来说,是没法保障生活质量的(之前的文章也写过,基础的养老的替代率在40%左右,未来还会越来越低);其次,中国公募基金的长期挣钱能力肯定是值得相信的,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已经翻了10倍: 最后个人养老,宜早不宜迟,这跟个人养老购买的产品结构相关。随着年纪的增加,个人养老产品的权益比重会逐年下降:目的为的是降低波动。毕竟年纪轻本金少的时候,跌个20%还承受的住,临退休了,账户大几十万,如果跌20%那确实受不了。这也就意味着,权益比例较高的前10-20年弹性更好,在承受风险能力强的前提下,能获得更高的收益,积累更多的本金,对应着未来稳健的收益也会更高,这些小的差别在长时间的复利下,最终的差别可能会很大。所以确定试点城市后,也建议有资格购买个人养老产品的朋友们尽早开始投资,当然具体的产品筛选还是要花心思的,我拉了一下有三年业绩的目标养老产品情况(没区分权益与固收):可以看到,产品之间差别还是很大的,“华夏养老2045”、“交银安享稳健”算是相当出色的。等证监会出了具体的名录后,我也会带来进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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