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 “共享汽车”公司破产清算,江山法院引入互联网公证让债权人会议更踏实!后疫情时代 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 逐渐从线下转至线上 极大程度打破了会议的地域局限 为天南海北的债权人参会提供了便利 然而会议召开过程中如何留证? 会议表决结果及相关原始数据如何保存? 别急,江山法院有了“新招”! 日前,江山市人民法院首次尝试在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引入互联网公证,确保证据留存公正透明,助力破产案件顺利解决。 2022年4月12日,浙江衢州驿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向江山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案件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依法审查,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因而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照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发布公告,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过程中,我们发现本案中的大部分债权人均在外省市,回江山参与债权人会议十分不便利。”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为便利债权人参会,在会议筹备阶段,该院多次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协商,最终决定采用网络方式召开浙江衢州驿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同时为确保线上债权人会议的公正透明,还引入了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进行互联网公证。 债权人会议召开当天,全体债权人在线对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在线投票完成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指导破产管理人通过优破案系统一键生成电子数据保管单,将其关联的电子证据储存至司法联盟链,由互联网公证处代为保存,确保了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据悉,此次债权人会议是衢州地区首例将互联网公证引入网络债权人会议的破产案件。 未来,江山法院将进一步完善 破产案件审判机制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 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方面的功能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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