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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去男同事家摘梨,被梨砸中眼眶索赔13万

 新兴火山妹 2022-07-01 发布于广东

人际关系中,除了亲朋好友外,还有一种在工作上的同事关系,很些人都觉得同事关系跟朋友关系差不多,但两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总会有许多人对朋友与同事的界线感到迷茫,他们不懂得界定同事与朋友之间区别,也有人仍以朋友的身份与同事进行交往,有情感专家讲说过:与同事之间,能保持距离则保持距离,不要越界交往。

别与同事过于亲近,因为同事就是同事,并不是朋友。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能过于亲近,也不能过于疏离,弄混淆了两种关系,有时也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

据九派新闻6月29日消息,湖南长沙的黎先生和刘女士在同一公司上班,为同事关系,刘女士近日前往黎先生家中的果园里采摘梨子,由于,黎先生事先没有接到通知,所以当天外出办事,只有妻子黄女士在家,黄女士见刘女士前来摘梨,应她要求就帮她在果园的梨树上用竹竿打了几只梨下来。

让人没想到的是,黄女士这次却是好心做坏事,因为刘女士捡梨的时候,其中一只梨子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从天而降,不偏不歪地砸中了刘女士的左眼眶,刘女士随后到医院求医,据称花了一万元,治疗15天后才出院,司法鉴定刘女士的左眼为10级伤残。最后刘女士将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黎先生赔偿13万元。

法庭上,黎先生在说他当时也不在家里,刘女士在自己过来摘梨子,妻子出于好心帮忙把梨子打下来,这是一种善意的帮助,没有过错,也没有任何的过错,也没有任何的过错,而且在事后,黎先生还帮忙垫付了4000元的医药费。

通过庭审,法官认为黄女士在黄女士的要求下,用竹竿将梨子打下来,这是一种好意施惠善意的帮助,也是一种友好、诚信的社会风气。刘小姐作为一个成年人,在要求黄女士帮忙摘梨时,应该知道梨子掉下来时会发生砸中人的危险,而刘女士并没有作出装闪避,所以黄女士用竹竿打梨子与刘女士的伤害没有因果关系,应当不负侵权责任。

刘女士前往黎先生家中摘梨,也许是她之前听黎先生说过家中种有梨树,但事发当天,黎先生当时并没有在家中,当时并没有经过黎先生的同意,只是跟黎先生妻子黄女士说明来意,但黄女士跟刘女士没有任何人际交往关系的,可以说刘女士是不请自来,这样去摘别人的梨好吗?不好吧?不是自己的东西就应该尽量少碰。

法庭的判决让多数人都觉得满意,发生这样的事,只能说是刘女士嘴馋惹的祸,水果谁都爱吃,想吃直接去水果店购买就行了,何必要去摘别人的梨子呢?她这次也是吃梨不成,反被梨砸伤了。

该事同样给黎先生带来深刻的教训,也许在他俩夫妻眼中,同事就跟朋友差不多,见刘女士想吃梨子,就让她来摘,还帮忙去摘,这样的事情一般只会发生在朋友之间的,但没想到刘女士被梨子砸中眼眶后,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也说明刘女士从来没有把黎先生当朋友,一直都只是当成同事而已。

而且,可以看得出刘女士的人品真的不咋,只会占别人的便宜,就算平白无故跌倒在地都想抓一把沙进口袋里,只想着向别人伸手索取,不懂得去感恩别人,觉得别人帮她是理所当理,别人赔钱给她也是天经地义,这种同事以后还是少来往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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