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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高速公路惊现幽灵车事件,从科学的角度这事你怎么看?

 五次方物语 2022-07-02 发布于山东

【本文来自于悟空问答】

问题描述:最近网上流传一个新闻,说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一位女司机开车飞驰在一条乌七八黑的高度路上,开着开着女司机忽然发现前面有一辆车以比较慢的速度向前滑行,但是驾驶座上却没有人,而车门竟然是开着的,路边还隐隐约约的有一团黑影。这事你怎么看?

这事儿我怎么看?很简单,没这事儿,就是瞎编的,或者看错了。

难道科学就是这么盲目否定?不是。像这种情况,需要引入休谟公理来怼一下子。所谓休谟公理,是由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一条理性思维的总原则,其辞曰:

“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神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这句话非常拗口,它可以用另一套说辞表述出来,即“特别离奇的观点需要特别确凿的证据”,也有喜欢人这么说,“非同寻常的主张需要非同寻常的证据”。

不管如何表达,其含义大致相同。即面对一种说法时,我们需要从概率的角度去比较,这种说法为真的可能性,和为假的可能性到底哪个更大。如果假的可能性远大于真的可能性,则不应予以采信。

举个栗子。你赴女盆友的约会,路上堵车迟到了。此时你如实相告,并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女盆友也可能会相信你。但如果你说你被外星人劫持了一会儿,那对不起,仅凭你口说,谁也不能信你。你需要提供无可辩驳的证据才行。

现在回到幽灵车的问题上。始作俑者撒谎或看错的可能性远大于此事为真的可能性,因为此事明显违反“常识”,仅凭传言不应该予以采信。这是理性的选择。

休谟公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理,但实践证明,它的公理性很强。它并不能避免你绝对不犯错误,却可以让人尽可能少犯错误。

说到“尽可能少犯错误”,问题又来了。在原问题描述中,并没有任何涉及到“灵异”的词汇,只是描述了这么一个现象,以“休谟公理”断然否定失之草率。如果描述确实为真,如何去看待这件事?我们应该相信有一个“幽灵”驾驶了这辆车吗?

当然不应该。此时需要引入思维方法中的另一个原则,奥卡姆剃刀。简单概括就是八个字:除非必要,勿增实体,即“简单有效原理”。

一辆车,没有驾驶员,自主往前行进,这其中并没有超越物理规律的地方。可以想见,一个人开着车,由于某种原因,突然车门打开并且掉到车外,或者干脆跳车,这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此时该车辆肯定会继续前行,直至撞到障碍物。

如此,在现有框架内可以得到合理解释的现象或事件,就没有必要引入新的概念。如“幽灵”之类的玩意儿,就属于新的实体。按照奥卡姆剃刀原则,应当毫不留情予以剔除。奥卡姆剃刀原则也不能保证100%正确,但是可以保证在现有已知事实下,不做无谓的思考。

l啰嗦了这么多,“幽灵车”的真相到底是啥?事实很令人遗憾:“幽灵车”的车主当天喝多了,开车开到一半自己滚到了高速路上,而车就在路面自己滑行,最后撞在了高速的护栏上。车主本人不幸身亡。

所以,本文最后的结束语是----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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